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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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承接本次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四会市威整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五十四批)”“2019年度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和郁南县东坝镇、河口镇、桂圩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五十六批)”“2020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联益村垦造水田项目(补充2017-2019年度缺口任务)EPC总承包(第五十八批)”的中标情况。详见202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的公告》。

上述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第五十四批、第五十六批、第五十八批)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粤水利”)签订2019年度、2020年度肇庆市、云浮市、韶关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共10个合同),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1.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3.合同标的:2019年度、2020年度肇庆市、云浮市、韶关市垦造水田项目。

4.合同金额:合计为31,669.33万元。

5.合同工期: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合同段验收,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3.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6.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兴粤水利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7年,公司未与兴粤水利发生类似交易;2018年,公司承接了兴粤水利的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等71个项目,合计金额为324,138.47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17.72%;2019年,公司承接了兴粤水利的2019年度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稔村镇、六祖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七批)等26个项目,合计金额74,595.86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3.73%。

(四)兴粤水利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承包人(公司)需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等。

2.发包人(兴粤水利)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三)合同金额:

1.《2019年度肇庆市四会市威整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4-01)。

合同金额:暂定为5,766.3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316.28万元。

2.《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桥头镇岩旺(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4-02)。

合同金额:暂定为3,220.7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940.43万元。

3.《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中洲镇李岗(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4-03)。

合同金额:暂定为3,445.5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156.72万元。

4.《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冷坑(等3个)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4-04)。

合同金额:暂定为2,863.8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623.85万元。

5.《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龙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6-01)。

合同金额:暂定为721.4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646.88万元。

6.《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东坝镇虎岩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6-02)。

合同金额:暂定为846.8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72.96万元。

7.《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东坝镇沙冲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6-03)。

合同金额:暂定为5,481.8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070.37万元。

8.《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勿坦(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6-04)。

合同金额:暂定为5,245.1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841.11万元。

9.《2019年度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高二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6-05)。

合同金额:暂定为797.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07.83万元。

10.《2020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联益村垦造水田项目(补充2017-2019年度缺口任务)EPC总承包(第五十八批)合同》(合同编号:2019KT-EPC-58)。

合同金额:暂定为3,279.7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000.67万元。

上述10个合同金额合计为31,669.3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合计为29,077.10万元。

(四)定价依据: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上述合同的施工工期均为: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合同段验收,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初步验收,以项目验收确认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六)上述合同结算方式均为: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水利)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及未来1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兴粤水利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同是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肇庆市四会市威整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桥头镇岩旺(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3.《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中洲镇李岗(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2019年度肇庆市怀集县冷坑(等3个)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5.《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龙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6.《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东坝镇虎岩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7.《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东坝镇沙冲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8.《2019年度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勿坦(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9.《2019年度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高二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0.《2020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联益村垦造水田项目(补充2017-2019年度缺口任务)EPC总承包(第五十八批)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榕江关埠引水工程TBM管片

委托加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委托加工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披露了“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中标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1台Φ5060全断面硬岩掘进机的议案》。分别详见2019年8月1日、2020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1台Φ5060全断面硬岩掘进机的公告》。

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正在施工中,公司租赁1台(套)Φ5060mm的全断面硬岩掘进机(TBM)进行该项目引水隧洞盾构区间施工,需TBM管片支护,作为过流断面的永久结构,为满足该项目对TBM管片的需要,公司委托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威”)加工TBM管片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华隧威签订《TBM管片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GC-2019-001-GPJG2020-01)。采购内容为外径4.8m、内径4.3m、环宽1.4m等规格的管片6262米,合计4475环。

1.交易对手方: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委托加工合同。

3.合同标的:榕江关埠引水工程TBM管片。

4.合同金额:每环管片加工单价为8,133元(含税,不含TBM预制管片中钢筋及止水条、防撞垫费用),总价暂定为3,639.52万元。

5.合同工期:从公司发出通知开始加工,运至工地现场公司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由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沈云泽。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

3.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预制件,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等。

4.成立时间:1996年12月12日。

5.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市新公路白贤堂。

(二)华隧威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7年,公司未与华隧威发生类似交易;2018年,公司委托华隧威加工盾构管片,合同金额合计为19,863.60万元,占公司2018年同类业务的9.35%;2019年,公司委托华隧威加工盾构管片,合同金额为1,026.10万元,占公司2019年同类业务的0.16%。

(四)华隧威在潮州市设有预制件分厂,该厂距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施工现场约80公里,是距该项目运输距离最近的一个TBM管片加工厂,运输成本最低。

(五)华隧威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责任:

1.委托方(公司)需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给华隧威;负责监督华隧威按计划供货,组织有关人员接收管片及检验管片治理;管片开始生产前向华隧威提供管片设计图纸及有关大样图等资料;按合同规定依时拨付价款和办理财务结算等。

2.受托方(华隧威)需收到有关图纸后二天内,组织有关方进行图纸会审,并提交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严格按管片治理验收标准组织预制,确保管片产品质量符合设计使用要求等。

(二)采购内容:外径4.8m、内径4.3m、环宽1.4m等规格的管片6262米,合计4475环。

(三)合同金额:每环管片加工单价为8,133元(含税,不含TBM预制管片中钢筋及止水条、防撞垫费用),总价暂定为3,639.52万元。

(四)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五)合同工期:从公司发出通知开始加工,运至工地现场公司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由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明确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相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华隧威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要赔偿公司有关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若公司严重违约(如工程款严重滞后等),华隧威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或提请仲裁。

2.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华隧威必须尽快如数退换,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华隧威负责承担。

3.如华隧威管片生产不能满足公司掘进需要,造成公司TBM机停工,则每台机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的0.5%。罚款,月计划每少完成1环罚款人民币2,000元,但非华隧威原因(包括业主原因、公司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工期)除外,最高罚款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5%。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履行有利于公司工程施工任务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华隧威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委托加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委托华隧威加工TBM管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备查文件:

《TBM管片委托加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0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河南省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2合同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达昕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提起诉讼(案号:〔2016〕豫民初14号);宛达昕公司对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增城支行”)提起诉讼(案号:〔2016〕豫民初43号)。2018年4月2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公司胜诉。宛达昕公司、博源集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2019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发回河南省高院重审。发回重审后,公司诉宛达昕公司、博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案号变更为〔2019〕豫民初34号;宛达昕公司诉公司、建行增城支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案号变更为〔2019〕豫民初33号。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院作出的准许宛达昕公司撤诉的裁定,宛达昕公司诉公司、建行增城支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豫民初33号)终结。

详见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2016年11月26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8日、2019年3月12日、2019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关于收到河南省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土建工程№2合同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关于收到河南省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土建工程№2合同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等。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咨询”)发来的《关于收取司法鉴定费的函》,鑫诚咨询受河南省高院委托对公司诉宛达昕公司、博源集团河南省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2合同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豫民初34号)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按照中价协〔2013〕35号文件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规定的收费标准,该项目预收鉴定费205.48万元,多退少补。

该案的司法鉴定机构经河南省高院主持摇珠确定。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鉴定环节,公司将积极配合做好该案的司法鉴定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2020年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收取司法鉴定费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