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林春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相应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春光先生辞职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春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林春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依据法定程序尽快补选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春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74,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林春光先生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林春光先生辞职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林春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并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详述了具体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授信的进展情况

为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49%股权,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房产用于抵押,以持有的新视界眼科49%股权作为质押,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2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对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日,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已批准该笔贷款并与公司签署了相关贷款合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0年度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贷款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对新视界眼科的收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并购借款合同》;

4.《质押合同》;

5.《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