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0-04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韩珍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贺吉先生、独立董事赵保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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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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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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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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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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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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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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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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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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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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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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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包括第2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议案有:议案2、3、6、7、8,以上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管晋宏、徐德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4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贺吉先生委托董事王春乐先生、独立董事赵保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姚小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有关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临2020-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0-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8 月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职能管理和业务需要,公司设置13个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改革创新部、制造部、财务部、证券部、装备工程部、技术质量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风控部、健康安全环保部、信息化部、退休职工管理处。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原条文: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
修改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监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原条文: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监级管理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原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一5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一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一5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一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监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
原条文:第一百三十七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七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监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原条文: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协助经理工作。
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和总监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经理工作。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4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解聘王晓东先生、郭有毅先生、高俊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贺吉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解聘张子哲先生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现聘任郝杰峰先生担任公司营销总监,史智杰先生担任公司制造总监,吴建华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杨珊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和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尽快修改《公司章程》,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和范围进行明确。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郝杰峰先生、史智杰先生、吴建华先生、杨珊女士简历
郝杰峰先生,1980年1月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同年9月参加工作,经济师。历任太原重工挖掘焦化分公司经销科科长,太原重工煤化工设备分公司副经理,太原重工焦化设备分公司副经理、党总支书记、经理。现任本公司营销总监。
史智杰先生,1977年2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山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同年12月参加工作,工程师。历任太原重工挖掘焦化分公司质管部部长、装配工部主任、采购科科长、焦炉设备厂副厂长,太原重工挖掘焦化分公司副经理,太原重工焦化设备分公司副经理,太原重工矿山设备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制造总监。
吴建华先生,1976年6月出生,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建材学院,同年8月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太原重工技术中心起重所副所长,太原重工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
杨珊女士,1982年8月出生,2008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同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重工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太原重工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4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东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晓东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晓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晓东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暂由公司董事长韩珍堂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