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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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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98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20年8月7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迟峰先生、余驰先生、欧俊明先生、孟宏伟先生、杨武正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号)。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余驰、欧俊明、孟宏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余驰、欧俊明、孟宏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本次满足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7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2021年5月7日,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523.48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本次自主行权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1号)。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股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2,241.44万股,共募集资金14,625.39万元。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3,012,516,035股变更为3,034,930,435股。

同意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的上述变更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12,516,035元变更为3,034,930,435元,并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2,516,035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4,930,435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012,516,03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12,516,035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034,930,43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34,930,435股”。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四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四、议案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99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截止2020年8月7日,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蒋淑萍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340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本次满足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7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2021年5月7日,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523.48万份。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00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及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08万份进行注销;同时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11,42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1,42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384万份调整为1,937.60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0月12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剩余的957.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20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8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0、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57.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月29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57.6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14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20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83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23名,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14,091.60万份。

15、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19年6月19日-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4,989.6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待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19年11月13日-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264万份;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383.04万份。

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082.24万股。

16、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依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84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9元/股调整为4.73元/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5.1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08万份进行注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84元/股调整为6.55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9元/股调整为4.44元/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3元/股调整为4.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对公司的影响

1、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务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其行权资格,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08万份进行注销。

3、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由、方法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5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第一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第二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8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2、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340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注销、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依据、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行权已经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蓝光发展尚需就本次注销、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01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业”)系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浙江宝业因融资需要,拟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向其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贴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浙江宝业对华夏银行的商票贴现债务,在人民币8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2月15日

3、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杨汛路228号

4、法定代表人:金吉祥

5、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66,218.79万元,总负债522,647.83万元,净资产243,570.96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142,220.59万元,净利润16,206.58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36,65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5.4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82,699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2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6日

至2020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0年8月8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