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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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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085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49)。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4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价格上限1.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386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48%;不超过8,77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96%。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6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0-063)。

(二)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于2020年8月11日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60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未达到拟回购下限。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按回购价格上限 1.1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386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48%;不超过 8,772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4.96%。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6%,使用资金总额为75.60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数量、回购金额皆未达到拟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原因为:

1、本方案提出之日公司股价已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低于股票面值,当时股价未能有效反映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和经营业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基于合理有效维护公司股价的目的,公司未在方案实施之初一次性回购到位。

2、在回购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价格(即1.14元/股),导致实际回购情况与方案产生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6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0-063)。

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发来的关于增持的通知,基于对梦舟股份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船山文化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计划于2020年4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83%)。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船山文化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1.69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7%),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临2020-077)。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0万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该用途下回购之全部股份将用于对外转让或出售。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