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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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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6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谢勇先生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7%,其中:谢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太和先机持有本公司41,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5%。2020年8月12日,本公司接到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和通知,获悉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分别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为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在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前,谢勇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540万股,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7%,占谢勇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1.08%;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1,968.4588万股,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7%,占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7.78%,其中,质押给广东国君共赢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5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90万股。

谢勇先生于2020年8月11日将上述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6,90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太和先机于2020年8月10日将上述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1,700万股股份和质押给广东国君共赢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495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持有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7%。本次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和先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和先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和足够的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质押风险。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7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分别为其2020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40亿元。其中,本公司为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26号)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号)。

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12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因经营需要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上述1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借款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申请借款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亿元,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高晓辉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经审计总资产为836,489.12万元,总负债为568,412.05万元,净资产为268,077.07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974,483.99万元,净利润77,878.8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90,573.63万元,总负债为537,222.85万元,净资产为253,350.78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102,266.43万元,净利润 -14,726.29万元。

12.其他说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主债权:贷款人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与借款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订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

2.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自本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还款义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3.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本合同所指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4.保证方式:本保证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被担保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通过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901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

2.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7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常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参见公司2020年7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2020-057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0年8月14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萍、李亚君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并提前(2020年8月14日17:30前)与公司联系,配合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落实好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为保护股东健康,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