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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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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5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2020年8月12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装配式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5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装配式科技

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龙元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

● 投资金额: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公司携手上海建科院、同济大学及多家国内外装配式建筑领域领先企业,推出了高性能全装配钢结构建筑产品体系S-SYSTEM,并逐步运用于市场。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建筑装配式的政策支持,以及行业自身发展趋势,建筑装配式市场空间越来越大,为推动公司钢结构装配式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由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通过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二)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装配式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梅溪路158号

公司与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1514室

法定代表人:陆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安装;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透水混凝土研发;家具、再生建筑材料、混凝土预制件、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木门窗、楼梯、建筑工程用机械、搪瓷、卫生洁具、金属制卫浴水暖器具的制造、生产、加工;互联网信息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矿产品、卫生洁具的批发、零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包括装配式建筑主体钢结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及服务;装配式内装部品部件、装配式外围护等建筑材料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施工及服务。同时,联合国内知名产学研机构共同进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公益研发、试验和培训,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基地。

项目通过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落地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三)项目供地

甲乙双方明确: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总用地不少于500亩,使用年限50 年,分两次供地。

项目一期用地选址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以北、极盛路以西,长桥路以东,承接路以南,面积约为320亩(以测绘图为准)。

乙方承诺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并报名参加预申请地块的竞买。预申请地块的出让起始价以正式出让文件为准。若乙方竞得该地块土地,在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到乙方落地企业名下。

甲方承诺在将项目用地交付乙方使用时做到施工道路通行,场地基本平整,施工用水、用电等管线架设到宗地旁。项目投产时,水、电、路、燃气、通讯、排污管道铺设到项目用地旁,满足乙方生产、生活需求。

甲方承诺对项目二期的用地进行预留控制安排,确保二期用地与一期隔路相邻。在一期项目开工建设完成不低于总建筑面积60%的主体工程时供地,其它条件及约定基本与一期保持一致。

(四)行政服务与管理

甲方承诺在乙方提供办理证照证明等所需的资料后,实行一站式服务,免费全程代办相关手续;协调乙方同政府部门、周边 群众和开发区内企业间的相互关系。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的行政管理。

施工许可证获批前:乙方按甲方告知提供相应申报文件及材料, 甲方对乙 方提供全力支持与配合,双方共同争取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各类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为乙方应享相关扶持政策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施工许可证获批后:在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同政府部门、周边群众和开发区内企业间的相互关系,使乙方项 目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

投产运营阶段:甲方按照宣城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招商引资规定等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配合乙方项目申报认定“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合乙方落地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工作。

(五)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按照宣城市规划条件要求对项目进行一次性规划与实施。

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项目工程进度,甲方允许乙方项目建设相应延期。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重大过错造成工程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予以免责。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工程进度约定。若因乙方原因,乙方在工程进度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收回项目闲置地块使用权。

乙方如未按规定报名竟买土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提升公司钢结构装配式产能规模,满足未来钢结构装配式订单的产能需求,有利于公司在钢结构装配式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