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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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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2,738.0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文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2,738.0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8.01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999,850.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260号),自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至2020年7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738.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38.0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8.0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38.01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2020年8月1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260号),认为美芝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芝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芝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8.01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美芝股份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美芝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04,808股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1,608,000股变更为135,312,80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60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5,312,80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群、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6

2.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