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8月19日一2020年9月1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2020年8月19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起始日期。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8月19日一2020年9月15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1.5%;

(2)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14 层

联系人:许野

电话:021-2221967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5.1.2 其他销售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

(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程晨

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李娟

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高源

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文雯

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jrj.com.cn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曾芸

电话: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沈晨

电话: 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孙书慧

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1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人:董宣

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 申健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张蜓

电话:18017373527

网址:www.wg.com.cn

(1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孙平

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孙博超

电话:95055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15626219801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 6003

网址: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021-22211885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媒介上的《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有关办理股权质押与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810.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45%,对应融资余额7.08亿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850.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3.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07%,对应融资余额19.10亿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吴江市八都镇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注册资本:21,96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缆及附件、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及光缆、轨道交通用电缆及光缆、宽带网附件、通信用高分子网状式柔性子管生产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服装服饰销售;对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有色金属、塑料管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见通鼎集团主要财务数据;通鼎集团各类借款总余额23.13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21.03亿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4.88亿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目前通鼎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维持在正常范围内,不存在偿债风险。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2001年10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执行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沈小平先生持有通鼎集团93.44%的股权,是通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通鼎集团的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详见本公告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的股份质押高比例原因系为通鼎集团的贷款担保质押及自身的融资需求。目前通鼎集团及沈小平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18、2020-019、2020-021),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最近一年又一期不涉及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25年3月21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1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0年8月24日

鉴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8月21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招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12)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24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问询,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于8月13日《锂电池概念午后持续活跃 天奇股份等多股涨停》的报道称,锂电池概念股持续活跃,凤凰光学等多股涨逾6%,并引述消息称宁德时代拟以证券投资方式对境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内部自查,现就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品和锂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打造光机电算一体化科技公司。公司锂电芯业务规模占公司整体收入规模较小,2020年上半年,锂电芯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46.57万元,占主营收入比例仅为14.65%。

公司锂电芯加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子公司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产品主要用于通讯手机、笔记本、移动电源等领域,与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产品差异较大,公司锂电芯业务不属于新能源汽车电池上下游产业。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媒体报道相关内容外,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明显高于前期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它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之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0-53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0-06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进漏

特别提示:

1、“翔鹭转债”将于2020年8月20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翔鹭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

3、除息日:2020年8月20日

4、付息日:2020年8月20日

5、“翔鹭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5%。

6、“翔鹭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9日,凡在2020年8月1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8月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8月20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2019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3,019,223张可转债(债券简称:翔鹭转债,债券代码:128072)。根据《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翔鹭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0年8月20日支付第一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翔鹭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翔鹭转债

2、债券代码:128072

3、可转债发行量:30,192.23万元(3,019,223张)

4、可转债上市量:30,192.23万元(3,019,223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19年9月16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2月26日至2025年8月19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5%。

10、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翔鹭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票面利率为0.4%。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出质人陈启丰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且陈启丰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4、信用级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翔鹭钨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度,鹏元资信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于2020年6月20日出具的《2019年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翔鹭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4%,本次付息每十张(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对于持有“翔鹭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元;对于持有“翔鹭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翔鹭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

2、债券除息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3、债券付息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0年8月1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启丰

联系人:李盛意

联系电话:0768-6972888

传真电话:0768-6303998

邮政编码:515633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欧钱滚滚电子交易平台

单笔最低申购及最低定投金额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欧钱滚滚电子交易平台(具体包括中欧钱滚滚网站www.qiangungun.com、手机“中欧钱滚滚”APP及“中欧基金钱滚滚”官方微信,以下简称“中欧钱滚滚”)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定投金额为10元人民币。

一、适用基金列表

注:本公司合作的其他渠道的每个账户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最低定投金额)仍适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中载明的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ofund.com;

3、中欧钱滚滚网址:http://www.qiangungun.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中欧先进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欧先进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19日生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修改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10%”。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是基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编制的行业类指数,旨在反映制造业上市公司整体股价表现。本基金的投资主题与制造业密切相关,因此该指数适宜作为本基金A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选样债券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修订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10%

中证新能源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选取涉及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应用、新能源存储以及新能源交互设备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采用派许加权方式,以反映新能源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用以表征新能源主要上市公司整体股价表现。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是反映A股高端装备制造类股票整体表现的指数,从通信设备,电气部件与设备,重型电气设备,工业机械,建筑、航空航天与国防等行业的公司中选取代表性股票构成样本股,以反映上市公司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股票的走势。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股中,按行业分类标准分别分为10个行业,再以各行业全部股票作为样本编制指数,形成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可作为港股投资标的的业绩评价基准,为投资者提供分析工具。中证短债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包含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以及短期融资券,是综合反映一年期以下债券及票据整体价格变动趋势的指数。该指数旨在反映短期债券的走势,为短期固定收益投资提供分析工具和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资产配置结构。”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经基金托管人同意,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证券简称:翔鹭钨业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8072 债券简称:翔鹭转债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