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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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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0-00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3号玄武饭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培山通过视频方式出席,独立董事张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戴文东、郑华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