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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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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0年8月12日股票收盘,常汽转债总数量为681,126,000元,累计转股金额为311,29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086,329股,占常汽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11.459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2020年8月12日股票收盘,尚未转股的常汽转债金额为681,126,000元,占常汽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8.632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了9,924,24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99,242.4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76号文同意,公司99,242.4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常汽转债”,债券代码“113550”。

(三)根据相关规定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常汽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93元/股。

根据《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常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常汽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司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常汽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6日起调整为9.6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自2020年5月22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之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股票收盘,在上述转股期间内,累计已有311,298,000元常汽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086,329股,占常汽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总额的11.4594%。

(二)截止2020年8月12日股票收盘,尚未转股的常汽转债金额为681,126,000元,占常汽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8.632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330018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永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相关减持进展情况如下: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2日股票收盘, 张永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6%,质押本公司股份数为0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永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常熟汽饰总股本的4.51%(即不超过12,90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常熟汽饰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常熟汽饰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详见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张永明先生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49%,成交价格区间为13.80元/股至15.00元/股,减持总金额为41,952,405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50%,成交价格区间为12.34元/股至13.34元/股,减持总金额为78,083,8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明先生此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4.51%是基于2020年7月10日股票收盘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概况如下: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详情如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张永明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张永明先生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途径及相应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无。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视源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059 债券简称:视源转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视源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视源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

2、“视源转债”赎回日:2020年8月31日

3、“视源转债”赎回价格:100.2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60%,且当期利息含税)

4、“视源转债”拟于2020年8月17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视源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视源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视源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5、持有人持有的“视源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6、“视源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8月31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9月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7日

9、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市后,“视源转债”收盘价为127.50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视源转债”将被按照100.2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视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8月28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11个交易日,特提醒“视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1号)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公开发行9,418,30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4,183.04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5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9年4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19年9月16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19年9月16日至2025年3月11日。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规定,“视源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6.25元/股;2019年5月10日,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视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6.25元/股调整为75.71元/股;2019年9月6日,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视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71元/股调整为75.72元/股;2020年6月2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视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72元/股调整为74.97元/股。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74.97元/股。以上“视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6日、2019年9月6日和2020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视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21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视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7.46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视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视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视源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8元。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3月1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8月3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73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60%×173/365=0.28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8=100.28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视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2元;对于持有“视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8元;对于“视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8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视源转债”全部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视源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8月17日起,“视源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8月31日为“视源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视源转债”。自2020年8月31日起,“视源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视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9月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0年9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视源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视源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视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视源转债”拟于2020年8月17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视源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视源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视源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视源转债”本次赎回实施公告刊登日至2020年8月28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视源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视源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视源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视源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洁、陈晶晶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公司邮箱:shiyuan@cvte.com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元

每股派送红股0.4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7月23日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550,000元,派送红股160,4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1,540,000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1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61,54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2.0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0-023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国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国玉先生因退休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国玉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并代表全体员工,对刘国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0-024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2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 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0,914,7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175,005.4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对于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现金红利扣税说明如下: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在1年以上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738元。QFII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相关规定,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38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和法律部

联系电话:024-23285500

传真:024-23284232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在公司管理层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公司2020年1-6月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20亿元,同比增长6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6亿元,同比增长40.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51亿元, 同比增长60.00%。

报告期内公司择机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2020年7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2020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增强长期竞争力,有效推动战略转型计划;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共收到425宗投资人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主张投资差额损失赔偿的案件。对其中尚在审理中的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尚不明确,根据代理该等案件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初步判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就该等案件预计需赔偿的金额分别为3,416.96万元及3,126.52万元。

对于该等事项,公司前控股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于 2018年12月12日出具《承诺函》、2018年12月13日出具《有关承诺函的补充说明》,对上市公司在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发生的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上市公司审批程序、披露程序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违规给股东、顾国平及其关联公司、鲜言及其关联公司的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瑞莱嘉誉承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该项承诺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2日。

基于上述说明,由于本公司判断对投资人的赔偿款预计能够全额向瑞莱嘉誉追偿,故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3月 31日未确认相关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该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按相关诉讼赔偿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并按预计能够从瑞莱嘉誉得到的赔偿款确认或有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2019 年度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层面其他流动资产同时调增 34,169,572.57元,预计负债同时调增34,169,572.57元;对本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2020年1-3月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层面其他流动资产同时调增31,265,168.80元,预计负债同时调增 31,265,168.80元。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详见公司2020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6)。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56 公司简称:天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