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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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用途及资金来源: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其中: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使用资金不低于6.51亿元-9.30亿元,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的93%;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为不超过0.49亿元-0.70亿元,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16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8月17日、8月20日及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58、062、063、064号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07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95%;成交的最高价为3.3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3.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323,813.6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64号公告)

2.继而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内,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及时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亦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67、072、079、083,2020-003、019、029、032、034、049、053、054、065、067、071、077号公告)

3.截至2020年8月13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6,347,641股,占公司总股本6,793,590,970股的3.6262%。最高成交价为3.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3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00,446,419.73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97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广汇能源A股股票。自2019年7月9日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即截止2020年1月9日,上述 97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135,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7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期限届满。因此,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与本次增持计划存在股票增持行为,但不存在股票卖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48、068、071、078、082,2020-002、004号公告)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46,347,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62%,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注: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影响总股本的变化,仅是暂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过户至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2.上述股份总数的变动主要因回购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38.4万股不符合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246,347,641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中不低于回购股份总数的93%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超过7%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3日、2月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均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20,000,000股。其中:不超过8,070,000股的股份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偿赠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11,930,000股的股份作为预留份额在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有偿转让,转让价格为回购成本价。公司已启动实施首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4月14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070,000股股份过户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5、022、037号公告)

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238,277,641股均暂存放于该证券账户,其中:11,930,000股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226,347,641股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影响

公司回购计划的制定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且结合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情况,旨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能正确体现出公司价值和经营业绩。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可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股东的利益,逐步加强了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了公司投资价值趋向合理水平,且确保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公众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持续、稳健的发展夯定了基础。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不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后续,公司将按照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