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3.04万元,同比增长26.25%,其中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8.30万元,同比增长18.33%。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授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能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经营安排和投资计划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柏楚电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注:控软网络指柏楚电子全资子公司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9.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0.32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承诺保本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35,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97,29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38,010.00万元。
公司2020年上半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
说明: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7日及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以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必要性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柏楚电子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唐晔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4077室
经营范围:从事数控科技、计算机软件、电子及机电产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产品、运动控制及机器视觉系统的集成测试、销售及维修,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柏楚数控总资产为13,135.83万元,净资产为6,272.5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7,529.75万元,净利润为2,374.4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柏楚数控总资产为20,175.03万元,净资产为8,871.7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1,883.38万元,净利润为779.92万元。
(二)增资目的及方案
为满足柏楚数控作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柏楚数控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柏楚数控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四)增资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在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宜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与柏楚数控、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
综上,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88 公司简称:柏楚电子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9:30在总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董事许植楠、藤原英利、陈锐谋、曾法成,独立董事毕秀丽、周志济、潘爱玲、王新宇、曲冬梅以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淄博分行申请授信8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齐商银行申请授信6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业务额度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鲁泰”)是2003年6月公司与新疆阿瓦提县原丰收三场部分职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本7,011.77万元,公司占比51%。后经多次利润分配转增注册资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鲁泰注册资本为25,072.51万元,公司出资15,023.81万元,占比59.92%。
2、为推进业务整合,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聚焦高附加值制造环节,公司拟将持有的新疆鲁泰全部股权出售给李景泉先生,双方确定以新疆鲁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扣除当期已分配利润为基数,商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9,586万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鲁泰股权。2020年8月13日公司与受让方已签订了《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景泉
住所:新疆阿瓦提县丰收三厂厂部
就职单位: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景泉先生为新疆鲁泰股东,持有新疆鲁泰股权11.75%。现任新疆鲁泰董事、总经理。李景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良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新疆鲁泰59.92%股权,该项资产未抵押、不涉及重大争议和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名称: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丰收三场
法定代表人:刘子斌
注册资本:25,072.51万元
设立时间:2003年6月17日
主营业务: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销售;棉纱及纺织品的生产销售;对外贸易业务、销售;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农作物的种植,纤维检测、农业及纺织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收水费。
截至本次股份转让前,新疆鲁泰主要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新疆鲁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情况
公司向李景泉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新疆鲁泰全部出资额15,023.81万元,协商确定转让价款折合人民币总计19,586万元。
2、支付安排
受让方自筹资金,按照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款,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分四期支付,通过电汇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在公司收到第一期款项10日内,协议各方启动标的股权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3、协议生效条件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整合的需要,使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聚焦高附加值制造环节,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2、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转让协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经管理部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经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