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08月13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经董事授权的代理人共9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董事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5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如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纽威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年产10,000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拟实施的“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3号文)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7.66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8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8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804,089.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195,910.63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002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投资于“年产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年产10,000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和“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83,920.36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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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 01月0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年产50,000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年产50,000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30,000 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8 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5.75%,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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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用于新项目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结项并用于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年产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
2、“年产10,000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
3、“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
其中,“年产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达产,项目实施完毕并结项;“年产10,000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 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达产,实施完毕并结项;“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额已投入完毕,并超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完毕并结项。
截至2020年06月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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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收益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利息收益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部分生产线的规划作了优化;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083.70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实施的“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筹)资金投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完结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63.90万美元,分别在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通庆路91-1号(以下简称“南阳分厂”)、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2号路东侧(以下简称“开发区厂”)设立两个生产工厂,占地面积分别为72亩、53亩,专业从事阀门铸件制造。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开发区厂,公司计划对大丰子公司目前的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并规划开发区厂房重建,通过采用新的铸造工艺、机器人操作等方式,实现自动化流水生产线工艺,代替目前落后的工艺,同时为各个工序增加环保设备的投入,满足目前的环保要求。项目计划主要生产阀门铸钢零配件,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实现年产量6,000吨铸件零配件产能,进一步完善公司上游产业链布局,满足高端阀门质量与产能要求,支持阀门产品更新换代,响应国家绿色环保工业号召。根据测算,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40亿元人民币,投资回收期为8.35年(静态,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67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将结余募集资金注入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1、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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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投入结余募投资金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2号路东侧(开发区厂),已取得《大土(开)国用2010第026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面积35514.0平方米。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原有铸造工艺的诸多不足及旧厂房改造受限
大丰子公司原先使用的是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因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存在以下几方面弊端,现计划对该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1)该工艺因使用氯化铵硬化,生产现场易产生刺激性气味,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中国铸造协会已于2020年1月1号将该工艺列入淘汰工艺;
(2)该工艺生产过程效率低,用工劳动强度大,招工较为困难,使企业长期面临招工难的问题;
(3)该工艺由于受到环境气温等影响较大,铸件质量的稳定性难以保证;
(4)由于该开发区厂房为旧厂房,初始设计的要求不能满足目前的环保标准,厂房设备改造受限,需将原厂房推倒重建。
基于以上原因,大丰子公司决定对目前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并规划开发区厂房重建,通过采用新的铸造工艺、机器人操作等方式,实现自动化流水生产线工艺,代替目前落后的工艺,同时各个工序增加环保设备的投入,满足目前的环保要求。
2、新生产工艺具有效率高、绿色环保等优势
根据目前的产品分类,计划选择如下两套新的工艺规划生产,以代替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
(1)覆膜砂射芯(型)工艺。覆膜砂工艺提高了砂芯(型)的尺寸精度,简化了生产工序,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铸件质量,同时也是相对环保、相对成熟的铸造工艺;
(2)复合铸造工艺。复合铸造工艺是水玻璃一硅溶胶相结合的一种生产工艺;取消了水玻璃的氯化铵的工序,同时具有水玻璃工艺成本低、硅溶胶工艺表面质量高的优点,该工艺也是大丰子公司生产基地运用较为成熟的工艺,结合本次改造计划里自动化程度高、绿色环保的设备,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可大为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并提供相对环保的工作环境。
大丰子公司根据目前的产品做了大量的实验验证,经过审慎评估,项目实施对于环保问题改善、产品质量提升、成本控制及缓解用(招)工难问题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大丰子公司决定采用覆膜砂射芯(型)工艺和复合铸造工艺代替当前的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
3、大丰子公司厂区生产情况重新规划整合
项目实施过程中,南阳分厂及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子公司”)将通过提速增效、适当安排增加生产时间等方式,承接开发区厂的全部产能,可以基本满足目前公司生产订单需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待项目完成后,公司拟将南阳分厂部分生产设备搬迁至重建完成的开发区厂,南阳分厂原厂房另作他用。届时新开发区厂将承担大丰子公司的产能任务,完成原先南阳分厂与开发区厂的产能整合、工艺整体改造与环保投入。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管理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游产业链布局,满足高端阀门质量与产能要求,支持阀门产品更新换代,响应国家绿色环保工业号召而进行的重要决策。项目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技术开发、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人才引进、制度建设、信息化系统完善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批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并持续不断地进行人才补充,这些员工对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等流程较为熟悉,项目管理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已建立并拥有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使得项目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各项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标准,流程化操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行管理。
2、市场风险
该项目主要是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阀门产品提供铸钢件原材料,鉴于公司较多的阀门产品最终应用于石油化工、油气管线等石油天然气相关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本公司阀门产品的销售具有重要影响,并可能导致本项目的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对此,公司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新客户的拓展,扩大订单量;另一方面也应紧跟市场动态变化,适时进行产能调整。
3、成本控制风险
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导致上述项目推迟、无法实施或项目产出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从中积累汲取各种关于上述风险的应对措施;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NWFM-04-29招标管理制度(3.1)》中要求进行;根据规定对工程、设备招标,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并做好风险预估和解决方案,及时对实施成本进行调整。另外,本次项目改造中着重考虑到生产自动化流水线、机器人代替高强度工作、建设绿色环保工作环境,后续投入生产后员工人数会缩减至200多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缓解用(招)工难的问题,为本次项目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上述项目需根据相关要求,获得主管机构备案,并办理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完成盐城市大丰区审批局(经信)部门关于《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的立项登记,项目代码:2020-320904-33-03-637677;已取得《大土(开)国用2010第026号》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面积35514.0平方米。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主管机构备案及办理环评手续等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7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纽威阀门国际有限公司(NEWAY VAVLE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NVI”)拟向NEWAYMACK, LLC(以下简称“NMC”)购买其拥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斯塔福德中心大道9757号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NMC系NEWAY INTERNATIONAL GROUP INC.(以下简称“NIG”)的全资子公司。NIG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公司与NIG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尚须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及美国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许可,且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相关规定,交割款项,并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 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NMC或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促进企业营运效能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NVI拟向NMC购买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斯塔福德中心大道9757号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地上房屋建筑面积13,931.74平方米,土地面积50,937.78平方米。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的评估值为:1,511.59万美元,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1:7.0571,折合人民币为10,667.44万元。
NMC系NIG的全资子公司。NIG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公司与NIG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NMC或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NEWAYMACK, LLC(“NMC”)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9757 STAFFORD CENTRE DRIVE, STAFFORD, TEXAS 77477
主营业务:阀门装配和销售业务
法定代表人:Zhangwen Cheng
NMC主要业务:房产营业出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NMC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25.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60.0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14.9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31.95万元人民币。
NMC系NIG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NIG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公司与NIG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NMC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NMC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美国德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斯塔福德中心大道9757号的房地产,地上房屋建筑面积13,931.74平方米,土地面积50,937.78平方米。未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 6,634.45万元人民币,账面净值为 5,720.04 万元人民币。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
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苏华评报字[2020]第328号评估报告。
3.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1)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广泛收集同等或类似地段的相同用途的房地产的市场交易案例,从中选取3个可比实例,建立价格的可比基础,然后进行交易情况、市场状况、区位因素、权益因素和实物因素的修正,然后综合评估,得出委评资产的市场价值。
计算公式:P=P′×A×B×C×D×E
式中:P一委估房地产的评估值;
P′一可比实例房地产价格;
A一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一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一区位状况修正系数;
D一权益状况修正系数;
E一实物状况修正系数。
(2)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计房地产每年的潜在总收益,减去空置、拖欠租金的损失和所需上交的各项税费以及管理房屋所需要的更新费用、维修、管理、保险费等带来的收益,计算出每年的纯收益,按照一定的资本化率得出委评房地产的评估值。
收益法的适用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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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V为市场价值 A为每年的纯收益
r为资本化率 s为年增长率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华评报字[2020]第328号评估报告。
(三)评估结论
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1,511.59万美元,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1:7.0571,折合人民币为10,667.44万元。
基准日交易标的账面价值为 5,720.04 万元,评估增值4,947.4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委评房地产为产权持有单位自建,账面值仅包含了土地购买及房屋建设成本,未包含资金成本、开发利润等相关费用;
2、美联储在经济危机后施行了多轮量化宽松政策,随着经济的复苏房地产行业持续向好,其所在的休斯顿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上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及交易定价
根据NVI与NMC签订之《销售合同》,NVI以自有资金1,500.00万美元购买NMC所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斯塔福德中心大道9757号的房地产,价格参考了具有德克萨斯州房地产评估执照的评估公司Greenbriar Appraisal Company于2019年7月1日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1,500万美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公告临2020-031)。由于评估公司Greenbriar Appraisal Company未经中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公告临2020-043),公司遂聘请了具有境内相关资本市场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补充评估,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0]第328号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评估报告),交易标的的评估值为1,511.59万美元,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1:7.0571,折合人民币为10,667.44万元。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的评估值较Greenbriar Appraisal Company的评估值略高,公司认为交易标的1,500万美元的交易定价公允反映了交易标的现有的市场价值,买卖双方一致认可该交易定价。
(二)支付方式及期限
NVI分两期向NMC支付交易价款,安排具体如下:
1、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或协议, 第一期支付总价款的30%,以电汇方式汇入NMC银行账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待交易标的完成交易过户登记后,第二期支付总价款的70%,以电汇方式汇入NMC银行账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为履行所有义务,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为托管代理人在各相关方签署本合同后收到本合同的日期。
(四)违约责任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如果买方未能遵守本合同,则买方将违约,卖方可以:1.终止本合同,并收取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和卖方的唯一补偿;或2.寻求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救济。
如果卖方不能在允许的时间内正确地交付不可反悔证明、检查书或承诺书,则买方可以:1.终止合同并收取保证金(扣除任何独立对价)作为违约金和买方的唯一补偿;或2.延长履约时间15天,并在必要时延长交易完成时间。
除前款规定外,如果卖方未能遵守本合同,则卖方违约且买方可以:1.终止本合同并收取保证金(扣除任何独立对价)作为违约金和买方的唯一补偿;或2.寻求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救济。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站稳美洲市场,继续稳步推进该市场的巩固与开拓。公司在美国为主的美洲市场以仓储分销模式为主,收购该处资产有利于公司未来继续推进这一模式,促进的境外市场渠道的整合和加强,增强公司对美国仓储中心库存水平的主动管理能力、灵活调节能力与快速应对市场响应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在面对贸易战等不确定性事件时的风险抵御能力,联动公司的尼日尼亚工厂发挥竞争优势,使公司后续在美国为主的美洲市场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现有的租赁模式存在弊端,尤其在美联储连续实施多轮的降息与增加流动性的公开市场操作的背景下,美国较长期实施宽松货币政策的预期不断增强,融资成本下降、资产价格上涨成为大概率事件。自2012年以来,本德堡县所在的美国大休斯顿地区房产价格持续上升,并将维持涨势。购买持有标的资产将在较长的资产运营周期内,拥有更大概率较之于租赁模式拥有更为显著的财务优势。
3、交易标的的定制化属性。交易标的的建设目的即是向NVI进行出租,交易标的在设计、选材、施工等过程中存在为NVI的定制化属性,租赁周边地区具有同等功能和效用的物业存在相当的难度。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促进企业营运效能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公告(临2020-043)。
六、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在新冠疫情、贸易政策等诸多不确定性存在的宏观环境背景下,公司在美国为主的美洲市场业务亦可能受到影响,其不确定性风险将可能使公司对该交易事项的未来规划不达预期。
2、本次交易事项尚须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及美国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许可。但因美国联邦及所在州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3、在标的资产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风险、行业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
公司将密切关注美国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交易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促进企业营运效能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该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交易标的提供评估服务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具备为满足本次评估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历史关联交易及披露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04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19-039)。
由于公司本年度至今尚在筹备本次交易事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公告临2020-031、临2020-036、临2020-043),收购事宜尚未完成,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拟新增2020年NVI租赁NMC交易标的直至收购完成的事项,租赁价格为93.6万美元/年(以实际承租月份为准),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公司公告(临2020-078)。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8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原因
由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至今尚在筹备全资子公司NEWAY VAVLE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NVI”)收购NEWAYMACK, LLC(以下简称:“NMC”)所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斯塔福德中心大道9757号的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事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公告临2020-031、临2020-036、临2020-043,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0-077),因收购事宜尚未完成,拟新增2020年NVI租赁NMC交易标的事项,租赁价格为93.6万美元/年(以实际承租月份为准)。
NMC系NEWAY INTERNATIONAL GROUP INC.(以下简称“NIG”)的全资子公司。NIG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公司与NIG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0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和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未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NEWAYMACK, LLC(“NMC”)
注册地址:9757 STAFFORD CENTRE DRIVE, STAFFORD, TEXAS 77477
主营业务:阀门装配和销售业务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wen Cheng
截至2019年12月31日,NEWAYMACK, LLC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25.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60.0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14.9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31.95万元人民币。
NEWAYMACK, LLC为NEWAY INTERNATIONAL GROUP INC.(“NIG”)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NIG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NIG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因此,公司与NIG为同一实际控制人。NMC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或该关联方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9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①NEWAY VAVLE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NVI”);②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工业材料”);
● 增资金额:①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对NVI进行增资;②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9,083.70万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及部分自有资金,共计9,200万人民币对大丰工业材料进行增资;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须取得政府相关主管机构批准或备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概述
1、NVI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60万美元,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并结合NVI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对NVI进行增资,增资后NVI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360万美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大丰工业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63.90万美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9,083.70万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及部分自有资金,共计9,200万人民币对大丰工业材料进行增资,增资后大丰工业材料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578.56万美元(增资额按公司2020年08月的记账汇率6.9980测算,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具体交易汇率为准),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0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尚须取得政府相关主管机构批准或备案。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NEWAY VAVLE INTERNATIONAL INC(“NVI”)
注册地址:美国德克萨斯州斯塔福德喀什路10749号,邮编77477。
注册资本:860万美元
经营范围:阀门销售
NVI 2019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950.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379.5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220.6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0.89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投入。
与上市公司关系:增资前NVI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名称: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大丰工业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96107785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二号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保庆
注册资本:1,263.9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6日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06日 至 2026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阀门铸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丰工业材料 2019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044.4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138.6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8,358.6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023.67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投入。
与上市公司关系:增资前大丰工业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NVI与大丰工业材料的注册资本,为两者的长远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对NVI的增资,将用于购买关联方所持固定资产,减少关联交易,促进企业营运效能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0-077);对大丰工业材料的增资将用于大丰工业材料技术升级改造及开发区厂房重建,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装备和科技水平,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0-076)。
本次对NVI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大丰工业材料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行业竞争和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投后管理,督促子公司推进项目的落地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本次增资事项尚须取得政府相关主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可能面临无法获批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08月13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2019年第二次修订)版本中的第十三条做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工业阀门(含石油、化工及天然气用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及管线控制设备,自推式采油机械及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受托加工阀门系列产品及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工业阀门(含石油、化工及天然气用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及管线控制设备,自推式采油机械及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受托加工阀门系列产品及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1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3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1日
至2020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0年0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保庆、陆斌、席超、程章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0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泰山路666号纽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