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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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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8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时间

(1)产品的运作方式

管理人仅办理B类份额、C类份额的申购业务。A类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集合计划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集合计划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集合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集合计划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申购费用

管理人仅办理B类、C类份额的申购业务。对于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集合计划B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不列入集合计划财产,主要用于本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集合计划B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4、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确认集合计划份额时,申购生效。

5、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当本集合计划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集合计划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份,若某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不足【1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本集合计划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 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A类、B类份额

A类、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2)C类份额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A类、B类、C类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份额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承担,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集合计划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集合计划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注:A类份额持有时间从登记机构确认投资人持有原光大阳光启明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期限连续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当本集合计划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集合计划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平台开通本集合计划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官方网站2020年7月30日发布的《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集合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直销机构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2 代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A类、B类、C类份额代销机构包括:

A类份额: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咨询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客户咨询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站:www.cgbchina.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咨询电话:95021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B类份额: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

C类份额: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集合计划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3、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由光大阳光启明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合同自2020年8月18日起正式生效,本集合计划于8月18日起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3、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有关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25,公司网站:http://www.ebscn-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协商一致,自2020年8月17日起对通过东吴证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吴证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基金包括:

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

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

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395011);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

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

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

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6);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298);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299);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74);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878);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879);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

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

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

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4);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2965);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2966);

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19);

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2);

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646)。

三、具体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东吴证券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即可享有申购费率最低4折优惠;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以上费率优惠政策如有变更,请以东吴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大地熊”)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8 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户情况

近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路百度国际大厦证券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14日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开通“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网上直销汇款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提交基金认/申购申请后,主动将认/申购资金通过预留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中的银行卡汇款至本公司汇款交易指定的收款账户,达成基金认/申购目的的业务模式。

一、 开通时间

2020年8月14日。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以及之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网上直销汇款交易适用银行卡以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支持银行卡为准。

四、申请方式

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原交易账户对应银行卡的汇款交易功能,或新增银行卡时同时申请开通该银行卡的汇款交易功能。

未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办理汇款交易业务,如果投资者选择的开户银行卡系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支持的银行卡种,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网上交易开户申请的同时开通汇款交易功能。

五、适用交易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汇款交易方式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可享受认购、申购费率1折优惠。

如基金原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具体各基金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上述费率优惠实施时间或实施方案如有调整,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赎回费率按相应基金最新披露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执行。

六、本公司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01 2359 2902 3102 291

大额支付协议号:10229 002359 8

七、详细业务规则请参照《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本公告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87000

网址:www.hengyuefund.com

九、提示条款

1、投资者汇款前务必确保已经开通汇款交易模式。

2、 汇款交易截止时间:投资者于T日(指前一个交易日15:00:01至当前交易日15:00:00,下同)提交的认/申购申请,对应足额的汇款资金应在T日15:00之前(含15:00)到账。资金到账时间以本公司收款银行账户记录的足额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3、资金转账提示:投资者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汇款时,汇款资金可能为非实时到账,尤其是跨行及异地转账时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延迟从而致使交易申请时间延迟,本公司对投资者转账汇款的到账时间不负担保责任,敬请投资者了解汇款银行款项汇出及在途时间,提前安排转账汇款并关注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的时间。

4、收款账户提示: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于本公司直销柜台收款账户相同,如果汇入账户错误,将导致交易申请失败,请投资者仔细确认。

5、划款账户提示:投资者汇款的银行账户必须与提交交易申请时关联的银行卡一致。

6、投资者办理本公司“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恒越基金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委托协议》、《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直销汇款交易协议》等内容,明白投资于基金的风险,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0-00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临时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否决的提案如下:

(1)提案1《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之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之子提案1.02“业绩补偿具体实施方案”;

(2)提案2《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之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之子提案2.02“业绩补偿具体实施方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0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08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0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8)。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经公司临时管理人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临时管理人授权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临时管理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37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56,737,6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85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85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46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3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54,883,3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810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49,98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7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5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48,1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77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注1:上述子提案1.01、2.01以特别决议表决获得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2:上述子提案1.02以特别决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因子提案1.02中业绩补偿承诺方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宁波圣洲实施股份赠送方案。宁波圣洲应在收到银亿股份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扣除宁波圣洲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注3:上述子提案2.02以特别决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因子提案2.02中业绩补偿承诺方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公司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进一步要求西藏银亿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

注4:上述所有提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尚斯佳、杨舒雅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

二O二O年八月十四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4日

安信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08-1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8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