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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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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0-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9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周瑜、李思韵、黄燕和张敬(以下简称“四被告”)就浙江九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纠纷,上海恺英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2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四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保全费等,上海恺英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上海一中院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13日作出的关于上海恺英诉周瑜、李思韵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199号]和上海恺英诉黄燕、张敬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20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20)沪01民初199号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周瑜

被告二:李思韵

2、原告诉讼请求

由于就业绩补偿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请如下:

(1)判令被告周瑜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697,452,000元,及利息损失52,007,944.68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

(2)判令被告李思韵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131,404,000元,及利息损失9,798,598.27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 日);

(3)判令被告周瑜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7,494,599.45元(自2020年8 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

(4)判令被告李思韵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1,412,025.98元(自2020 年8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

(5)判令被告周瑜对被告李思韵的前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6)判令被告周瑜、李思韵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400,000元;

(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二)(2020)沪01民初206号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黄燕

被告二:张敬

2、原告诉讼请求

由于就业绩补偿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请如下:

(1)判令被告黄燕、张敬共同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235,144,000 元,及利息损失17,534,333.75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

(2)判令被告黄燕、张敬共同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2,526,783.34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 日);

(3)判令被告黄燕、张敬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6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纠案目前已被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与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第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199号];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206号];

3、民事起诉状[(2020)沪01民初199号];

4、民事起诉状[(2020)沪01民初206号]。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