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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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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6 公司简称:当代文体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体育以及影视业务的正常开展均受到了较为严重影响,致使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一)体育业务

1、体育版权运营业务

原定于2020年6月-7月举办的2020年欧洲杯推迟至2021年6月-7月举办,导致当期应确认的收入推迟至2021年,公司前期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对应的权益期间内进行确认。

2、体育营销业务

原定2020年7月-8月举办的东京奥运会也延期至2021年7月-8月举办,导致公司与之相关体育营销售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其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体育营销业务主要项目如下:

3、体育场馆运营业务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汉为体育自2020年5月1日起才逐步恢复营业,同时,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汉为体育在场馆运营方面仍需做好人流方面的控制,因此导致其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4、体育经纪业务

受各国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程度不一以及出入境管理的相关限制,导致公司体育经纪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导致其当期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二)影视传媒业务

1、影视剧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影视剧业务的申报、发行工作较预期有所延迟,同时原定的拍摄计划也因需要重新协调相关人员档期而有所推迟。

2、影院管理业务

根据相关政策的意见,公司旗下影院于2020年7月21日、24日分批开始恢复营业,因此导致其业务收入与同期相比有较大的下滑。

为应对上述不利影响,公司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在商业开发方面,针对各国出入境管理的限制措施,公司积极通过网络平台与相关各方就相关业务进行了洽谈。以AFC项目为例,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印尼、韩国、越南、台湾等国家与地区媒体权益销售工作;

2、在版权运营方面,针对相关体育赛事的延期举办,公司积极做好了与客户的日常维护工作。以西甲联赛为例,在西甲联赛延期举办期间,公司积极与上下游客户保持着有效沟通,一方面积极向西甲联盟了解复赛的相关安排,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播放平台及时调整播放计划。同时公司也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工作,以保证在相关赛事恢复后,公司能及时提供稳定的信号输出与数据传送;

3、在提升自身潜力方面,公司积极利用相关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的空档期,强化了内部成果转化工作。以有影视业务为例,公司加强了对影视剧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研判、近5年影视剧行业数据的分析,同时在对现有剧本的改编中,进一步强化了对受众人群的年龄、偏好等方面的分析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精品剧市场上的口碑及地位;

4、积极履行好上市公司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在疫情期间,公司积极调动资源、协调渠道采购相关物资,并源源不断送往境内外相关机构,截止目前,公司共捐赠酒精4.2吨、防护服1,500件、口罩114,000个、呼吸机10台、制氧机10台。同时,公司志愿者小队参与相关防疫活动累计超过3,000小时。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推进中的影视剧项目进度如下: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5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5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欣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 2020-05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日期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后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 2020-05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等规定的要求,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新开拍的电影项目。

二、电视剧制作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新开拍的电视剧项目。公司参投的电视剧《狄仁杰之秋官课院》尚在后期制作中,网络剧《我的盖世英雄》已在网络平台播放。

三、影院行业数据

注:由于公司无院线业务,因此票房收入为0。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