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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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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78 公司简称:龙软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基于LongRuanGIS“一张图”安全生产共享管理平台的集团级应用,业绩稳步增长,整体经营情况良好。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3,005,078.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50,688.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385,675.51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616.7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2020年1月1日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按验收时点法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结转各年度累计成本;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延期验收,项目直接成本增加,使得营业利润增幅没有随着营业收入同步增加。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各项业务均稳步推进,研发和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积极参与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将龙软科技一张图技术和基于LongRuan GIS平台的透明化智能工作面技术与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一线实践相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5月山东省能源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山东省煤矿智能化验收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具有“5G+高精度导航定位+龙软科技一张图+三维动态地质模型自适应割煤”智能化开采技术。

公司紧紧抓住煤矿智能化发展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带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的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艰巨任务的时机,加大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先后中标承建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合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综合风险动态分析评估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和智能展示设备购置项目”,为公司智慧安监业务进一步拓展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紧跟全球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密切跟进国内主流操作系统如华为鲲鹏云系统的发展变化,加强基础软件研究和开发,并进一步加强应用软件的研发,贴近用户需求,不断更新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孵化培育新兴产品及服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8年1月1日)之前或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集团的定制软件、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业务原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由于不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变更为在商品控制权转让给客户之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一一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一一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列报。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25)。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