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37 公司简称:博威合金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快速传播,各个国家因文化理念不同、管控措施不同,导致疫情持续扩散。为控制疫情传播,各国政府陆续出台限制人员及物资流动的相关政策,使得全球经济供、需两端均受到较大的冲击;其次,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制裁,使得以5G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发展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综合上述两项主要影响因素,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外部的影响通过产业链传递到了企业经营层面,给上半年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风险和机会并存,随着芯片等产业国产化进程的加快,自主可控对高端特殊合金材料的需求将会不断提高,国内企业自主研发实施进口替代的步伐也会加快,因此也给未来注重研发的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成长空间,公司将积极把握这一时代机遇,紧跟中国科技企业崛起的步伐,实现共同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2,982.40万元,同比增长15.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89.79万元,同比增长21.92%。
有色合金材料: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235.77万元,同比增长2.24%;实现净利润11,615.25万元,同比增长-6.79%,主要原因为:棒、线产品中传统汽车电子业务上半年整体还在调整,新能源汽车业务尚在起步阶段,高端消费电子需求下滑使得净利润的增长不及预期;合金带材业务保持了11.58%的增长,以5G为代表的新技术用材料受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与年度目标相比虽有增长但增长量和增速均不及预期。
精密细丝方面: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999.27万元,同比增长-8.45%;实现净利润4,301.98万元,同比增长-3.07%,主要原因为:精密细丝业务德国贝肯霍夫的营收占比超过50%,整个欧洲区域受疫情影响需求下滑,企业开工不足,对精密细丝的需求萎缩,净利润增长-92.56%,国内增长37.10%,合并后净利润依然未能实现正增长。
国际新能源方面: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747.36万元,同比增长97.61%;实现净利润9,272.56万元,同比增长116.72%。主要原因为:2020年初,美国201法案对光伏产品的关税从25%降到20%,美国市场积累的大量需求得以释放,一季度产销两旺,整体订单饱和,二季度受疫情影响,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订单也有所萎缩,越南光伏电站运行良好,因此上半年依然取得了良好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
1、 复工复产
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疫情期间的员工防护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疫情预防控制制度,保证国内及国际制造基地员工的安全,管理层积极寻求应对外部因素变化的解决方案,将疫情及其他不利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保证了公司平稳运行。
2、积极做好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下的企业运营工作
上半年国际贸易环境持续恶化,尤其对高技术企业的经营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以5G为代表的新技术的推进节奏被打乱,消费电子需求大幅下降,企业正常经营受到一定的冲击。一方面,公司积极制定应对措施,拓展高端消费电子的市场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领域材料的应用研究,将外部市场环境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积极抓住国内半导体产业国产化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入参与半导体芯片引线框、Socket基座材料为主的芯片产业的国产化进程,持续推进高端进口材料的替代及自主可控材料的开发,担负起特殊合金材料龙头企业的历史使命。
3、持续推进数字化变革项目
依据2019年通过的数字化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完成数字化的战略实施方案,今年逐步进入数字化项目的实施阶段,目前已经确立了数字化研发、数字化营销、数字中台三个重点项目予以推进,重点做好项目团队建设及项目资源保障工作,以实现项目按计划推进,打造数字化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4、加快中国、越南制造基地建设,实施国内、国际双循环运营
中国及越南基地的新建项目,在新冠疫情期间,部分国外设备制造商在制造、运输及安装指导等环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为此公司积极协调各业务相关方通过线上视频沟通的方式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同时对已经造成延误的项目通过增加资源配置来追赶工期,将外部影响降到最低。以上新项目的建设完成后,对公司在灵活运用国际业务拓展,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运作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具体项目进度如下 :(1)5万吨特殊合金带材项目:受疫情影响整体项目进度有所推迟,截止报告日,大部分进口设备已经到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Bedra越南新建2400吨黄铜切割丝项目:已实现全面试生产;(3) 2800吨高端镀层丝项目:设备处于安装调试阶段,部分设备已进入试产阶段;(4) 6700吨铝焊丝项目:主体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阶段,预计年底可试生产。(5)越南年产31,800吨特种合金棒、线制造生产线和20,000吨特种合金带材成品制造生产线项目:整体厂房已经开始开工建设,制造设备将陆续签订采购合同。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识才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67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5日上午9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朝春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越南)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2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等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土地和房产、及公司部分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4日14: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68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博威合金(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博威合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越南博威合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00万美元;(按照2020年8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6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8,323.4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越南博威合金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博威合金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为越南博威合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美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越南博威合金提供总额为1,2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威合金(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240,000,000越南盾
(大写:越南盾肆仟陆佰陆拾贰亿肆仟万整,相当于20,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协和县梅廷村和富工业区CN-06区
法定代表人:谢朝春
经营范围:制造特种合金产品,包括合金棒材、合金线材、合金板带,应用领域为电子、电力、高铁、智能汽车、船舶及其他工程机械行业等。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单笔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越南博威合金提供总额为1,2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授信业务。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越南博威合金提供额度为1,200万美元的担保,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越南)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2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美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56,258.60万元(其中3,000万美元按照2020年8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6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0,80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26%,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69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博德高科以全部土地和房产为公司2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博德高科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等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土地和房产、及公司部分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土地和房产、及公司部分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84,520,473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太平桥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经营范围:有色合金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铜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钛金属制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2日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单笔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以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土地和房产、及公司部分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公司的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博德高科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用途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越南生产制造基地等项目的顺利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博德高科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56,258.60万元(其中3,000万美元按照2020年8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6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0,80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26%,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70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4日
至2020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星期二)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永生、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71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72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博威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1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31日
● 自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0年8月31日),“博威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博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可能与“博威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博威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博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68元/股),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博威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博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博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68元/股),已满足“博威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票面利率为0.30%;
计息天数: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8月28日;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30%×231/365=0.19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100.19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博威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博威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3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3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博威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博威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1.29元/股,转为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31日)起,“博威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19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博威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博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可能与“博威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博威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