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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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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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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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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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为应对新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冲击,公司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努力减少疫情不利影响,积极维护公司改革成效,在“三提两优”战略的全面指导下,报告期实现了公司经营效益的企稳回升。
(一)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8亿元,同比减少-24.38%,利润总额 11,605.17万元,同比增加1.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97.21万元,同比增加22.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63.90万元,同比增加173.32%。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生产运营稳步提升,工程建设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做好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员工健康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热电联产方面如金华热电、明州热电等通过设备改造、工艺配比、运营调整、伴生项目拓展等多种技术开发改造,实现企业创新创收;热力运营方面通过智能化调度运行多厂联网的热网系统,实现调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热网整体运行效率。
另外,为减少疫情对公司在建工程进度影响,公司经营层组建调研小组,远赴工程建设基地开展实地排摸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丰城生物质已完成锅炉钢结构吊装和主厂房8米层浇筑;津市热电完成1#锅炉省煤器、过热器安装和2#锅炉汽包吊装;望江热电EPC招标已完成挂网公示;临高生物质土地已挂牌公示,场地地勘外部作业已完成。
2、把握优质资产,增强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质项目的收购和拓展,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能源主业,增强了盈利能力。在资产收购方面,公司通过对万华热电35%股权、中海油工业气体35%股权和国电三发10%股权的收购,较大程度提升了公司投资收益。同时,通过设立前开能源公司开展综合能源供应服务业务,有利于创新公司能源商业模式,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此外,报告期公司还收购了临高生物质100%股权开展生物质发电业务,促使公司能源主业获得进一步拓展。
3、拓宽改革思路,创新企业活力
为切实推进国企改革进程,提升企业活力,公司于2019年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本报告期内完成股份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全部67名激励对象,已全额完成股份认购,彰显了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完善内控体系,促进规范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完成组织架构调整,组建“八部四室一中心”的部室结构,力求形成业务涵盖全面、职能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管理体系。另外在内控制度层面,继续加强对预算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控,更好发挥公司整体协作效应。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详见《宁波热电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五、44。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和马驹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
● 增资金额:以货币资金向科丰热电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概述
科丰热电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为保障科丰热电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对科丰热电进行增资,增资后科丰热电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3278656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8日
经营范围: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维护。
科丰热电2019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为44,885.54万元,净资产为6,750.72万元,2019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为30,844.1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32.61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科丰热电是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重要生产企业,本次增资有利于科丰热电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产业发展需要。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科丰热电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因素变化导致生产效益收到影响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子公司运营管控,推动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属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和马驹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额度增加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2019年度完成及预计增加额度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区热力”)与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以下简称“国电三发”)存在蒸汽采购关联交易,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在整体供热量较低的情况下已完成采购金额0.46亿元,预计下半年供热量会有所提升。综合考虑,建议对国电三发2020年度蒸汽采购计划关联交易额从1亿元调整为1.5亿元。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送”)与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运输量和运输费考虑下半年有所上升,建议将2020年度计划关联交易额由4800万元调整为5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岱军;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2)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俊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燃料油、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电力设备、电器设备、充电系统设备、太阳能和风能的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配送、批发、零售,货物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润滑油、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石灰石、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交易定价
公司与国电三发和物资配送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电三发能为公司子公司北仑热力及孙公司南区热力提供稳定的蒸汽汽源。物资配送生产经营稳定,能提升本公司生产物资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是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收购方式购买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2亿元增加至1.38亿元。交易价格合计12,669.59万元。2020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宁波热电关于现金收购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开展海南临高生物质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公司与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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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9年1-6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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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19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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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