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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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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厦门真有趣设立于2012年8月,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研发和制作,公司持有10.00%股权。厦门真有趣旗下拥有《香肠派对》《不休的乌拉拉》《小兵大冲锋》《仙侠道》等多款产品。其中,《香肠派对》TapTap安装用户数超过7,500万,《不休的乌拉拉》获提名2019 TapTap 年度游戏大赏“最佳玩法”。

6、广州帝释天

广州帝释天设立于2014年9月,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研发和制作,公司持有16.00%股权。广州帝释天研发的产品有《拉结尔》《Endless Loop》《KSU》等。凭借精品研发的匠心理念,广州帝释天相继获得了来自红杉资本及腾讯游戏的投资。

7、广州呸喽

广州呸喽设立于2017年8月,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研发和制作,公司持有15.00%股权。由广州呸喽开发的《Muse Dash(喵斯快跑)》是一款带有跑酷元素的音乐游戏,曾获App Store Best Indie Games of 2018“年度优秀本土独立游戏”、2018 TapTap 年度游戏大赏“最受玩家喜爱游戏”等荣誉。报告期内,《Muse Dash(喵斯快跑)》在App Store音乐游戏付费榜平均排名为第3名,最高至该榜单第1名;在App Store日本音乐游戏付费榜平均排名为第3名,最高至该榜单第1名。截至报告期末,《Muse Dash(喵斯快跑)》在TapTap评分为9.6分,在Steam平台的用户评测好评率为97%。

8、千时科技

千时科技设立于2015年1月,主要从事儿童英语在线教育,公司持有11.73%股权。千时科技运营的“久趣英语”为4-12岁儿童提供优质的北美外教在线小班课,继公司投资之后,千时科技已获得数轮投资,投资方包括IDG资本、百度等。千时科技不以销售投入扩张市场,而是通过科学的课程体系、优质的师资、趣味的教学方法不断积累用户好评口碑。目前,“久趣英语”学员已超过80万。

(五)互联网出版服务情况

公司互联网出版服务平台艺忛科技成立于2015年11月,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艺忛科技致力于为互联网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及代理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主体准入与产品合规审批运营服务、法律与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行业政策研判服务等。

艺忛科技目前已成功办理游戏产品版号140个,其中自2018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重新下发游戏产品版号以来,已成功获批游戏产品版号46个,客户遍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海南、福建等全国多个省市。

公司持续探索优化互联网出版相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果。2019年10月,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的指导下,由游戏工委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牵头,并在音数协团标委立项的《网络游戏术语》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正式启动,公司作为工作组成员和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研发术语”项目的编制和讨论工作。此外,公司参与游戏工委发起草拟的《家长监护平台建设要求》《信息技术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监护系统技术要求》《网络游戏适龄提示》《游戏企业内容自审流程》等草案审读并反馈意见,为游戏行业的规范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公司针对福建省申请游戏版号审批试点,主动参与并配合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游戏内容审读专家库的组建。

近年来,公司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12月起任音数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作为联系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行业协会,音数协对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课题等进行调研,协助企业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推动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变更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3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301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介绍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促使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四、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301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兆彬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介绍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

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0.00万元;2017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及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3,999.1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17.82万元;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485.9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317.37万元;2019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0,749.38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8.09万元;2020年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477.96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259.52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23,519,918.94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转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及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实施完毕,深圳雷霆信息已全额归还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概况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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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仅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详见报告正文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