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一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医药行业亦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随着医药行业政策及法规密集出台,例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趋于常态化、国家组织开展33个药品品种的第二批带量采购并陆续落地实施等,深刻影响着行业格局。
公司积极贯彻执行年初确定的 “管理提升年”主要任务,围绕整体经营战略,深化企业改革工作,努力克服国内外疫情影响,减少损失,布局增长,全力以赴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13%,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1亿,较去年同期增长357.31%。
(一)研发方面
仿制药方面:建立外部合作网络,引进高端制剂,快速补强现有产品线,同时在目前相对薄弱的领域引入合作方。报告期内,有2个品种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其中吗替麦考酸酯片为国内第一家;盐酸多奈哌齐口崩片按新注册分类4获得了生产批件,为国内第1家;6个兽药品种获得生产文号;“达托霉素原料药和冻干粉针制的研究”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创新药方面:搭建创新药外部合作平台,同时为自研创新药项目引入资金及合作。报告期内,创新药项目海泽麦布正在进行发补研究;HS234项目获得临床默示许可;HS236项目获得IND受理;HS269项目在进行临床前研究;现共有临床前和预研究项目11个。
生物药方面:门冬胰岛素和甘精胰岛素均已完成报产前临床试验,德谷胰岛素正在进行临床样品生产准备。其中,门冬胰岛素注射液项目已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续将接受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及GMP认证等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专利申请13 项(国内申请6项,PCT 国际申请7项),均为发明专利;专利授权29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
(二)生产方面
积极推进欧盟整改,持续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及工艺优化,提升生产水平,增加产品竞争力。疫情期间做好防控措施,积极与政府沟通,快速恢复生产,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和订单交付。
同时健全供应商动态管理,规范采购方式,加强物流现场管理和存货管理,降低资金占用,建设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园区管理方面,三大厂区在动力能源供应、水系统、溶剂回收、三废处理等工程上均有项目改造升级。信息技术方面,改善IT基础设施,优化应用系统,规范IT工作流程。EHS方面,南通厂区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并通过专家评审。
整体,在当前集采趋势大背景下,从各个方面持续进行生产的降本增效。
(三)营销方面
省医药公司:零售板块和原料药板块深耕细挖,积极推进新品销售,同时挖掘内部潜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供应链管理,提升配送效率,节约成本、增加效益,力求减少疫情和行业政策对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的影响。疫情期间,全力抗击疫情,荣获“浙江省防控新冠疫情市场保供贡献突出企业”,是七家省级贡献突出企业之一,这是省政府对公司在疫情防控一、二级响应期间保供应、稳民生工作表现的极大肯定。
瀚晖制药: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略有下降,但公司通过提升营销、运营效率,控制管理费用等手段,保持了利润水平与去年同期持平。下半年,瀚晖制药将继续强化BD能力,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现有产品内生增长效率,全面保障集采产品供应,同时抓好新产品上量工作,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
海晟药业:法维拉韦实现部分国际销售,国内完成19省挂网,已有35家医院完成入院、20家医院完成提单。喜美欣已全面完成转自营切换,环丝氨酸和腺苷片剂均实现同比双位数增长。新零售业务首战告成,已基本完成团队搭建,目前已完成天猫、京东旗舰店的建设,拼多多正在筹备,业务发展初见成效。
动保业务:上半年,动保业务首次实现扭亏。猪业务方面,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减弱,猪养殖业复苏,集团客户发展迅速,销量增长;宠物业务方面,以海乐妙作为宠物系列产品的主推产品,加强了市场推广活动及销售政策调整,效果明显;奶牛业务方面,已中标多个集团客户并进行了销售,为后续的持续高增长奠定了基础。
原料药销售及国际营销方面:公司原料药对外销售,努力克服欧盟问题影响,业务市场重新布局划分,推广开发新客户。上半年共有53个产品出口到49个国家,克拉屈滨水针和柔红霉素水针首次在美国上市,克拉屈滨水针首次在加拿大上市。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2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三、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已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四、关于投资嘉兴檏盛安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引入新的产品开发方面的资源,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嘉兴檏盛安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檏盛安家”)的有限合伙份额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7.984%,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嘉兴檏盛安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DRFY6K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负责人:王碧峰
5、注册资本(资金数额):23050万元
6、成立日期:2020年7月17日
7、营业期限:2020年7月17日至2030年7月16日
8、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78号8号楼1102室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檏盛檏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顾问费支付:海正药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檏盛安家2000万元人民币份额,海正药业的认缴金额支付给普通合伙人檏盛投资的顾问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前3年合伙企业投资期,顾问费每年为海正药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第4-7年合伙企业持有期顾问费为海正药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延长期(第8-10年)海正药业不支付顾问费。如檏盛安家提前从被投资企业退出,则顾问费计算至退出之日止。
合伙企业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
为保证本次投资事项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负责本次投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决议/决定/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事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3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822,7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987,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789,999.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0,209,987.4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12,615.2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82,919,751.3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364,928.27元;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22,137.20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0,997.4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95,841,888.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685,925.74元,“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6,292,201.06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6,049,208.3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9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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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开立的账户1202087129900184765,公司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新登支行开立的账户33001617281059599699,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开立的账户1202087129900184641,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开立的账户33101560024194550000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开立的账户1207011129200041518,由于项目结项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20年7月30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说明
鉴于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审批延后、工艺设计调整以及设备采购周期长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
外沙厂区抗肿瘤固体制剂项目分两部份建设内容,一幢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和配套的三废处理中心。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已建设投产,于2019年4月取得抗肿瘤片剂GMP证书。截止2019年12月底,三废处理中心于2018年11月份完成设计和前期的报建手续,完成打桩,处于土建施工阶段。2019年度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管理层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梳理,根据梳理结果,对部分项目作出停止或调整建设内容的决定。鉴于本项目中三废处理设施是依据市政规划要求实施的迁建工程,为公司外沙厂区、东厂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结合上述厂区有关项目的梳理结果以及厂区重新定位,公司重新论证三废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工艺技术要求和关键设备选型等内容,因此该三废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有所延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重新设计和调整桩基工程成孔工艺,以及增加基坑围护等工作,增加施工难度和工作量,工期延长,预计2020年6月开始设备安装,2020年10月完成设备安装,2021年6月前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215.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结余金额21,629.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5,586.37万元将定存到期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等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满足最新的药品生产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在工艺设计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关键设备的选型和供应商的考察论证上把关加严,相应项目投资建设的周期有所延长,因此截止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注2]:2015年底,首条固体制剂生产线取得GMP证书并投入生产,2018年6月剩余1个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结转固定资产并投产,由于配套的产品从研发落地到商业市场成熟需要经过一定市场培育过程,项目效益在2020年6月末尚未完全实现。
[注3]:截至2020年06月30日,“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部分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实现效益。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已建成投产,并于2019年4月份取得GMP证书。三废处理中心于2018年11月份完成设计和前期的报建手续,新建的三废处理中心,集合了废水、废气、消防水池、应急水池等各项综合功能,根据其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预计于2021年6月份完工。
[注4]:2017年初,二期生物工程中的一条生产线中间体产品投入商业化生产,2019年11月,另一条生产线原料药产品投入商业化生产,2020年上半年两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尚未完全释放,公司后期会加大产品的市场推广,逐步实现生产线规模与经济效益;其余大部分生产线已基本完工,部分处于设备调试安装阶段或试生产状态,尚未正式投产,故经济效益尚未体现。
[注5]:“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已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27,215.59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的净额)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4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海正杭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拟为海正杭州公司申请的共计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8,492万元。
●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3,457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14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期限为2年。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正杭州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法人代表蒋国平,注册资本93,742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富阳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原料药。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182,62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2,009.83万元,负债总额725,871.7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92,288.46万元;2020年度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0,21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01.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2年。现担保期限将至,本公司拟继续为海正杭州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2年。
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有关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上述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海正杭州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3,4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33%,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5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6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 28,541,054.21元。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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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认定上述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启动投资建设“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即公司总部内的部分区域,地上建筑面积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公司与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
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作为发包人就公司A1栋厂房与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建筑面积为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公司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限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0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5、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可能存在延迟取得或不能取得13-28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启动投资建设“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办公及与公司上下游相关产业的科技孵化场所。拟投资建设的“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即公司总部内的部分区域,拟地上建筑面积为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2020年8月17日,公司与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建设”)签署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合同限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0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号为第0500008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
(2)工程内容及规模:地上建筑面积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
(3)工程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4)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等
(5)合同总价款:人民币74,000,000.00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承包人名称: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73342731X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许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5年5月1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德龙产业大道1号
(9)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土石方推填;玻璃幕墙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宋敏持股80%,许素琼持股20%
(11)取得的资质情况: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244137371);②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344058393)。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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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东建设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旭东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事宜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旭东建设不存在产权、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合同名称:《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柒仟肆佰万元整(¥74,000,000.00元)(其中第1-12层总价为人民币31,714,285.71元,含9%增值税及人工费。另外第13-28层总价为人民币42,285,714.29元,含9%增值税及人工费。)
3、履约保函: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前执行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
4、合同标的第1-12层部分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签订合同后即办理相关证件,办理完成后立即施工;13层以上部分的证件已在办理中,待证件齐全后再由承包人即办理相关证件再施工。
5、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6、履行地点:广州市
7、履行方式:由旭东建设作为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厂房A1栋地上部分全部施工内容。
8、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7日。
计划完工并交楼日期:2021年6月30日。
完成验收并交付日期:2021年8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50天。
9、合同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2020年8月17日
合同签署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本合同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承包人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开具保函的银行由发包人指定;
(2)发包人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
(3)发包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4)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如承包人在两周内无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另行与他方签署总包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承包人已开展的工作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费用支付。
10、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最终确认A1栋厂房承包人,合同所涉工程的最终建成,将使公司拥有更加完善的经营办公场所,在项目研发、业务拓展、人才招聘等方面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公司投资建设A1栋厂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分期投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增加每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履约能力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承包方旭东建设目前已具备履约所必须的专业资质、人员配备,有较为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和能力。旭东建设将于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经查询,旭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施工环境及建设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此外,公司亦聘请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高质量、高品质完成全部工程。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可能存在延迟取得或不能取得13-28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便于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和交流,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为:020-32811868。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20-32811868
电子邮箱:jetzqb@jetbiofil.com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邮编:511356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