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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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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转债代码: 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5 转股简称:明泰转股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上半年科学部署、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疫情期间积极生产医药用铝箔和医疗装备用铝材,疫情过后抓住市场需求反弹、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机遇,全力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计划。

(一)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出色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目标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加强内部防疫的同时全力以赴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多的物资支持和帮助,优先生产药用铝箔及口罩机部件铝板等抗击疫情物资,同时捐款人民币100万元,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控制住了疫情,率先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国内经济稳步复苏,公司积极响应“新基建”、“地摊经济”、“禁塑令”、“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政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灵活适应市场需求,铝合金轨道车体、5G材料、特高压输电相关产品助力“新基建”,已通过“犹太洁食认证”食品用铝箔更符合环保理念,与国内外大中型铝箔餐盒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半年度,公司出色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目标, “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和“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等高附加值项目继续释放产能,铝板带箔产量45.11万吨,销量43.88万吨,铝合金轨道车体销售129节,铝型材对外销售3834吨。

(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年度,公司加大5G滤波器盖板、轨道车体、高强度车用铝合金、高性能模具用铝、高强度瓶盖料、花纹板、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用铝、汽车电池壳用铝、航空用铝等方面的研究,研发费用支出约2.20亿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0.73亿元,同比增长49.84%。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弹壳用铝合金板及其生产方法、一种铝合金花纹板及其制备方法、在线检测铝合金固溶淬火效果快速调整生产工艺等发明专利,涉及生产工艺、装置设施等方面。子公司郑州明泰“环境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顺利通过,还获得了中国船级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明泰铝业始终坚持“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基调,对产品品质千锤百炼,以高效智能化生产线为基础,不断投入新兴力量,制造高质量铝板带箔。

(三)全面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效率

在产销量不断创新高的同时,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生产系统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手段管理和优化生产过程,提高生产率、缩短交货期、改善决策支持、实现物流与信息流的一致。同时,通过在线质量智能检测系统检测在制品卷的问题,根据下单时的质量要求,判断铝卷是否改料或者暂停生产,并将质量信息实时反馈给质量管控平台,并通过看板平台、亮灯系统进行展示。初步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每种原料、半成品、成品等都有唯一的追溯条码,车间内部使用便携式条码阅读器,在产品销售和各个分厂之间的进出都通过PDA扫描系统自动建单,车间工人通过简单的条码扫码即可完成业务信息的处理,简单快捷,数据来源唯一,减少物资流转过程中人工的出错率,效率慢等问题。财务系统建设集团资金管理平台,实现集团资金归集,统一调度,更加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与集团内其他业务协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节约交易成本。通过构建客户个性化定制、下单系统、产品质量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智能物流、优化生产、数据采集等相关的智能信息系统及产品数据平台,同时对产品制造工艺进行智能化升级,并实现信息系统与工艺、设备装备、物联网一卡通系统的紧密集成,打通企业的信息流与实物流,构造从销售、采购、产品研发、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管理、成本核算、人力管理等一体化的智能工厂。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廷义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明泰铝业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会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相关要求,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如下: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明泰铝业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3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33元/股。截至2015年11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36,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42,180.32元,募集资金净额722,607,819.68元。

截止2015年11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5]0011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3,946,794.26元,其中:于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2,355,594.26元(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6,175,430.00元),本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1,591,2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33.42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31,338,974.58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2,872,127.28元,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8,468,280.7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433.42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6,688,3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6元/股。截至2017年12月5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078,237,990.10元,扣除发行费用6,914,237.01元,募集资金净额1,071,323,753.09元。

截止2017年12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7]0008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771,624,282.22元,其中:于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1,624,282.22元(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7,682,648.2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6,058.98万元,尚未置换募集资金)。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8,592,693.5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299,699,470.87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19,090,939.58元,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9,802,283.10元),其中:银行存款8,592,693.55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330,000,000.00元。

(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

截止2019年4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5,735,114.91元。于2019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200,131.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534,983.09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8,490,270.84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710,790,440.1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0,233,611.54元,购买理财产品收益7,466,219.18元),其中:银行存款 365,490,270.84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373,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二届十六次及三届二次董事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071,448,090.86元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889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071,323,753.09元的差额124,337.77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产生的利息扣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的净额。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包括挤压生产线、焊合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其中,焊合生产线已于2017年投产使用,所生产的铝合金轨交车体配套供应郑州中车。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交付车体129节,实现销售收入25,563.34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5,493.22万元。目前,该项目82MN、60MN及125MN挤压生产线均已安装完成并于2019年7月、8月陆续投产,该项目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效益3,559.78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