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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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库存股不参与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8月21日(T日)。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B根据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C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
D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F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G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H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④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331.00万元(含54,33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简称“SPD服务”)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到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6日。
(五)发行费用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六)承销期间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伟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电话:86-27-83386378
传真:86-27-83084202
联系人:刘源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林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电话:028-81464284
传真:028-81464684
保荐代表人:赵轶、毕宗奎
项目协办人:刘文选
项目经办人:粟帅、付敏、袁帅、张泽西、马全景、隋彤彤、谢宇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项目经办人:于冬梅、柳小杰、刘慧丰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戈侃、徐隽文、汪心慧
(五)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电话:027-85826771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会计师:肖峰、彭翔、付平、代娟、季丽萍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经办人:张旻燏、刘书芸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
户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58900052504499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05,143,709股,股本结构如下:
■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8)010989号”、“众环审字(2019)011574号”和“众环审字(2020)0112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注:2019年起,公司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原计入“应收票据”项目的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部分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下同。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注:2019年起公司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下同
注:2017年10月及2018年8月派发了股票股利,因此,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它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制。此外,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规定,列报和披露了报告期相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情况如下:
■
注:泰安塞力斯为济南塞力斯的全资子公司,胶州市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山东塞力斯的全资子公司,平度市华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山东塞力斯的控股子公司,淄博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济南北方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为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
注: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三)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无特别指明,本节进行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以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均在70%以上,主要系公司是一家以“渠道+服务”为特色的医疗集约化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医疗集约化服务所需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符合公司的行业经营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增长趋势。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64.57%和16.43%,公司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1、随着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销售收入增幅较快,对应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开展集约化业务的固定资产等资产相应大幅增加所致;2、2018年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显著增长;3、随着公司大力拓展集约化营销和服务业务,在全国各地投资设立提供集约化服务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收购具有品牌、渠道和资源优势的公司,合并少数股东权益导致公司资产总额增加。2020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了6.71%。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是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88%、93.74%、89.71%和89.35%。
2、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19,649.98万元、70,287.94万元、50,811.17万元和62,576.0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7.71%、36.03%、22.79%和26.04%。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加50,637.96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19,476.77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货币资金在2019年逐渐投入募投项目所致。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应收票据、保函及信用证的保证金。2020年3月末较2019年末增加11,764.87万元,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为保证后续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了向银行的借款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公司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收取的承兑汇票,均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公司持有的承兑汇票出票单位为各省、地、市或县级医院,商业信用较高、违约风险较低,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1)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2)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较高,分别为66.78%、68.71%和65.91%。
(2)最近三年末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增幅略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
②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原因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逐年增长的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051.65万元、131,744.61万元和183,077.16万元,年均增长超过40%,公司应收款项期末余额随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而相应增长。
2)客户性质及客户所在区域影响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地区公立医院整体支付能力的因素之一。公司主要客户位于中部地区,由于中部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等地区,因此公司客户整体支付能力不及东部等经济发达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2020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
■
上表可见,2020年3月末中部地区应收账款余额占整体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54.57%,且大部分是集约化IVD客户,中部区域终端客户支付周期较其他区域更长,其回款结算审批时间长于其他区域。
3)外部医疗政策影响
受医保“控费降价”、“耗材零加成”等外部政策影响,公司客户即下游医疗机构在整个医改过程中由于补偿机制、资源分布、运营效能等诸多原因的掣肘,医院资金周转能力下降,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情况,终端医疗机构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放缓,导致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2019年下半年国家陆续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不得延迟支付民营企业货款等措施,公司销售回款情况有所改善。
③最近三年末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增幅略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营业收入增幅情况如下:
■
2019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2018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趋同。
(3)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公司针对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客户制订了不同的销售信用政策,具体信用政策如下:
1)集约化销售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约,先行发货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大部分客户信用期限为6个月,信用期满后,与客户结算收回销售货款;
2)单纯销售客户:针对单纯销售下的非医疗机构(经销商)客户,一般为先款后货;针对医疗机构客户,一般为先货后款,大部分客户信用期限为6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上述不同模式下的客户执行的销售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在实际执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方面,根据统计,最近三年,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平均账期如下:
■
注1:平均账期=报告期累计月份数量/(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1+增值税税率)/(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
IVD集约化销售业务结算账期晚于合同账期,主要原因是IVD集约化销售业务的发票院内传递时间影响。公司在产品经医院检验科确认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并以此为应收账款账期起始点,医院检验科将随货收到的发票再传递给医院财务部,医院财务部按照以收到发票时点按合同约定的账期办理付款手续。因此,造成公司实际平均账期较合同约定账期长。
受医保“控费降价”、“耗材零加成”等外部政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收款的平均账期呈小幅增加趋势,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平均账期波动变化较小,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执行具有一致性,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增幅及营业收入增幅情况如下:
■
注:应收款项为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基本保持了一致,2019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总体上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5)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分析
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6)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1,468.30万元、90,524.21万元、120,659.33万元和119,406.46万元,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公司信用客户主要为各省地、市或县级医院等医疗机构,商业信用较高、违约风险较低,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7)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期后回款分析
①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4.09%、92.69%、90.13%和86.25%,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呆账风险较低。
②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末的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回款金额;2020年3月31日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回款金额。
2017年末、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1年内回款比例均在90%左右。对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坏账计提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期后回款为例,期后回款统计如下:
1)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3月末的期后回款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期后3个月的回款
2)2019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末的期后回款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期后6个月的回款
3)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4)2017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从上表统计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十大的客户的款项在期后12个月内基本回收完成,不存在较大回款风险的款项。十堰市太和医院、鹤壁市人民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等客户因医院付款流程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以及医院人事变动等原因,期后回款超过12个月。
(8)应收账款坏账分析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①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测算方法
2018年及之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的分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种类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即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公司均按照以上分类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政策及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在2019年起施行新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会计准则。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应收账款等金融工具科目的确认、计量及减值适用新会计准则。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如下:
单位:%
■
2019年末,公司根据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3月末,公司根据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下:
■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及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迈克生物、科华生物、迪安诊断、润达医疗4家。其中业务模式最相近的为迪安诊断、润达医疗。经查阅迪安诊断、润达医疗的年报信息,2家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政策及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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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年以内应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一致,1至2年、2至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地处中部地区,客户主要为华中地区的县级地市的公立医院,医院客户整体支付能力较处于上海、浙江的润达医疗、迪安诊断等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差,付款期相对更长。但通过对各期末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的期后回款分析,公司基本能在1年内收回款项,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故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019年末,经公司对医疗机构(医院及终端)和非医疗机构(经销商)的2017年、2018年应收账款当年实际回收金额、当年实际回收率、历史迁徙率、不考虑调整因素计算历史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等因素调整,2019年末,公司根据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400.12万元。
(9)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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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2017年至2019年核销的应收账款占坏账准备的比例分别为0.78%、6.40%和2.16%,各期核销金额占坏账准备比例较小。除2018年因某省脑科医院重新招标,新中标价格低于原合同执行价,前期项目按新招标价格予以结算,影响金额合计人民币285.94万元外,其他核销均为逾期三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公司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进行确认,办理税务相关手续后予以核销。
6、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及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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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828.71万元、6,030.28万元、7,653.80万元和10,321.83万元。2018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2017年末减少了2,798.43万元,主要系2017年底预付西门子检验设备货款在2018年到货所致;2019年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2018年末增长1,623.52万元,增长了26.92%,主要原因系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增长38.96%,预付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的主要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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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位均为公司的仪器设备及医疗耗材的供应商。上述企业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企业信誉度高,资金安全具有保障。
7、其他应收款
(1)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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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51.42万元、3,131.78万元、12,291.11万元和11,342.22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借支的备用金和对拟投资公司的借款构成。
2018年末,其他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加1,380.36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了对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待转股借款以及新开发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面价值为12,291.11万元,较上年增加9,159.33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拟投资企业Wanhu Healthcare Inc.的协议控制境内经营主体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7,000万元所致。
(2)其他应收款坏账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计提方法同应收账款。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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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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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估未来发生信用损失概率极小的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存续期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末,公司根据其他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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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末,公司根据其他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下转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