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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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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63 公司简称:大理药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医保控费目标和策略更加清晰,各省根据自身情况也陆续出台了相应政策,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不断在各省市扩围,整个医药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尤其是今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整个行业雪上加霜,具体情况:物流受阻,医疗机构就诊患者锐减,终端药品用量下降,销售下滑。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5.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4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2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95.54%和121.31%。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在临床救治过程中成效凸显。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发布了试行第六版和试行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我公司主打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和参麦注射液均被收录为治疗用药。其中醒脑静注射液纳入新冠病毒重型气营两燔证、危重型(内闭外脱证)的推荐中成药;参麦注射液纳入新冠病危重型(内闭外脱证)的推荐中成药,临床疗效确切。公司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第一时间向大理白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向武汉市及全国13个省区的慈善机构和医疗机构捐赠了一批价值286.73万元的公司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和参麦注射液。

报告期主要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产品市场营销力度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营销和学术推广人员的出差受到很大限制,销售的产品配送也一度受阻,由于公司的主产品大多是处方药及慢性病用药,而大多数医疗机构至今尚未恢复正常收治患者,导致医院相关药品需求大幅减少,公司一季度药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6.05%。公司营销团队充分利用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很强市场认同的良好基础,不断通过网络,电话和学术推广等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巩固存量市场份额,拓宽渠道、突破增量,新增二级及以上医院客户170个,新增基层医院客户71个,2季度以来销量持续上升,环比增长54.19%。

2、坚持安全为先,质量至上,依法经营,绿色环保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以质量为依托,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市场需求,打造环保企业,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控制,通过风险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GMP专项检查及各级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加强GMP管理,加强对生产车间GMP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监督监管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风险防范管理,确保生产监督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同时,公司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为先导,以生命、健康、安全为主线,把“安康杯”竞赛活动同“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四是继续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建设环保友好型企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公司严格垃圾分类管理,生产用气使用洁净天然气为能源,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三废”达标排放,并持续推行节水减排活动,节能降耗措施有效落实。

3、着力推进中药注射剂二次开发,提升产品品质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完成了参麦注射液化学和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体内过程研究、过敏原筛查、工艺品质提升等研究项目;完成了醒脑静注射液药效物质基础与药效成分体内过程研究、工艺品质提升等研究项目。与四川农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江西省林业科学院合作,基本完成了麦冬、温郁金、栀子药材的生产及质量研究项目,亮菌甲素注射液基础研究等项目正积极有序推进。

4、积极配合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

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国家药典委组织开展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标 准提高项目,醒脑静注射液生产用的药材郁金、冰片、栀子和被列入2018年国家药典委标准提高立项项目,参麦注射液生产用药材麦冬及亮菌甲素注射液使用的辅料丙二醇被列入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立项项目,公司积极提供样品并配合各地药检院所标准提高的相关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将对公司生产优质的产品、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重大的作用。

5、提升科研实力,完善科研条件

公司科研平台正常运作,为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公司科技综合楼正在按计划建设,以科技综合楼为基础的“一站多中心”综合技术平台建设完善,将提高公司产品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分析等技术水平,一方面为企业新产品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另一方面将加强公司既有产品的基础研究和再评价等,进一步提升主导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未来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

6、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35件,其中发明专利11件。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公司大理南诏支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127)账户销户,并将该账户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结余资金15,746.38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诏支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126)账户中存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期内累计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22,50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赎回。

(五)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