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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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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4,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陈邦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98,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邦锐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0,265,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7%。其中,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不超过14,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陈邦锐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IPO时承诺

众诚投资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②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众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众诚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众诚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①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众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众诚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④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众诚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众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众诚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陈邦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②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陈邦锐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③公司董事陈邦锐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邦锐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陈邦锐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①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陈邦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陈邦锐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④减持数量:在其任职期间,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陈邦锐承诺2016年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018年6月04日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昂扬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延长3个月,即锁定期期满之日由2018年6月29日延长至2018年9月29日。锁定期内,对所持的上述股份不予出售或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有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的承诺进行锁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在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