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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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5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的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以下统称为“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开设的专户仅用于“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32,514.08万元,表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开设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仅用于“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者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与常州子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之间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常州子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仅用于“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者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与常州子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之间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常州子公司及开户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及常州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开户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常州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开户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及常州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如果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履行通知义务,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常州子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或常州子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在该开户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7、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