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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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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茂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淑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淑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近年来,物业行业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飞速成长。2020年上半年,伴随着新冠疫情的发生,物业企业走进了更多人的视线,在这次疫情防控狙击战中,物业管理作为城市日常运行和社区生活服务的基础性行业,其作用和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以回信的方式,对物业行业的作用和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可以预见的未来,物业管理将更快的融入城市综合运营管理体系,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业务的延伸,领先行业的各大物业企业纷纷跳出原有的业务逻辑,通过市场拓展、收并购合作等方式开启全国化、规模化进程。同时在夯实基础物业管理水平的前提下,不断挖掘新兴业务产品,行业边界从传统的住宅小区不断扩展到城市公共建筑和设施管理、资产运营等领域,近两年更是快速向市政、环卫、交通等城市运营服务方向延展。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冲击,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坚守在战役一线,勇于担当基层公共卫生安全防控重任,保证所服务的公共、航空、学校等特殊业态在特殊时期的安全、平稳运营,包括武汉服务的所有项目在内,公司实现了“零员工感染、零管理项目继发性/爆发性感染”,全国各地项目均实现平稳过度,体现了公司全国化运营能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在疫情压力下,公司克服困难不懈推进全国化市场拓展的战略,在航空、公共、学校等重点业态上取得较大突破,实现了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短期来看,疫情对物业行业在市场拓展与经营上面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疫情过后,物业行业将会迎来更良性与健康的发展环境和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33万元,同比增长1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6万元,同比增长13.16%。

(一)报告期内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签约项目340个,在管项目334个,签约面积近7,000万方。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拓展的市场战略逐步从项目“数量”向“质量”开始转变,加大了对标志性项目、战略性项目、创新性项目的拓展力度;同时,随着社会物业市场化的快速推进,更多规模化、综合类项目进入市场,给了公司更多高质量项目的获取机会。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取的项目数量增长放缓,但单个项目规模增长明显。

(二)报告期内新开发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新项目和业务合同总金额超3.7亿元,合同签约期为1-5年不等。新签约项目数量27个,签约总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0%。其中,成渝地区市场开发额约占新开发项目总金额的31%,省外地区(除成渝地区外)市场开发额约占新开发项目总金额的69%,省外地区中航空类项目约占总金额的41%。

上半年由于疫情的冲击使得公司市场开拓承受了一定的压力,进行市场拓展的有效时间大幅减少。但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影响下,上半年公司仍然利用疫情暂缓后的短暂时间,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并成功中标包括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青岛胶东机场、广西大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即“广交会展馆”)、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大型项目,为公司后续的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司全国市场布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进驻广东、上海、山东等3个直辖市/省会级城市,其中山东地区项目于2020年6月签约,尚未在报告期内进场,已于2020年7月进场开展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19个省市、33个城市开展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初步完成全国化布点的情况下,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按照重点中心城市发展策略的新模式进行重点区域拓展。同时,由公司各大事业部加强对产品力的研究和提升,实现全国项目质量的标准化,从而提升公司全国化布局的深度。

(四)五大业态经营情况

1、学校物业

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学校全面推迟开学,同时部分学校因疫情原因暂停或延期进行物业招投标,对项目开拓造成较大的影响。在疫情压力下,公司坚持推动全国化战略,在外地学校项目拓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广西大学、西藏民族大学顺利完成承接入驻、西安交通大学计划7月份进场。

报告期内,学校业态的管理模式由开放式管理转变为封闭式管理,公司作为具有15年学校物业管理经验的一体化服务供应商,在学校项目的安全、服务质量等全局把控方面展现出较大的管理优势,并迅速建立了与之适应的标准化规则,以满足特殊时期的服务需求。同时,公司积极研究客户需求,创新商业模式,开发增值服务业务,拓展了如学生公寓特约保洁、S潮宝等创新服务业务。

2、航空物业

报告期内,航空运输业虽然受到疫情影响较大,存量项目在2020年上半年的服务收入短期内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基于公司所服务的机场主要集中在国内航站楼部分,随着我国全面复产复工,国内航空运输复苏态势良好。

航空业态作为公司2019年孵化出的重点培育新业态,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是公司在航空业态的新项目开拓中仍然表现优异。报告期内,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和在管机场的延伸服务深挖,实现年合同金额新增约5,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航空业态已布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等国内13座机场。

3、公共物业

公共物业作为公司覆盖城市功能体最为广泛的物业服务业态,疫情期间承担了基层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的重任。报告期内,公司在医院、交通等业态加大投入,对疫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对现场人员管控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2020年4月份,公司成功中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即“广交会展馆”),项目的签约彰显了公司在公共物业领域的品牌竞争力与影响力,也是公司全国化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开拓全国性的公共物业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集团组织2019年的调整,公共物业已成为覆盖园区、交通、医养、场馆、景区市政等多种城市功能体的物业服务业态,以“平台化”发展策略,创新孵化细分领域,深拓公共物业服务领地,精研服务品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公共物业市场的调研,确定了以公共交通业态为主、以工业园区业态为辅,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管养作为新业态的孵化重点。

4、办公物业

2020年上半年,办公物业新签约办公项目8个,新增入驻7个,业绩实现了较好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当地政府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的通知要求,迅速成立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以部分服务的机关项目作为办公业态标准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打造办公业态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准,引领办公业态规范发展。同时,公司十分重视持续推进智慧物业建设,通过加快推进智能化技术和装备在办公物业服务领域的应用,以实现物业服务智能化发展。

5、商住物业

商业物业方面,随着国内疫情逐渐缓解,国家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多措并举推动消费的回升,大力支持商场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住宅物业方面,由于公司服务的主要为公租房类百万方级别的大型社区,在防疫期间的担当表现在社会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突显了在危急状态下,作为城市运行和百姓美好生活保障的基础性行业的价值和作用。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新签约商住项目4个,并已全部完成入驻。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加强与在管客户的深度合作及商业资产经营、加强深挖潜能;对增值服务持续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注重满足客户多元化和差异化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拓展;通过介入老旧城区改造与社区治理,实现社区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升,推进住宅环境、社区、人文共治。

(五)信息化建设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管理信息化和业务信息化的打造和更新,助力公司管理效率、决策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的提升。同时我们注意到数字化给管理带来的机遇,通过重点打造公司数据智慧中台,实现项目品质的有效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39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杭建鹏先生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杭建鹏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作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决定的议案》,为便于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规范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作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决定。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公司同意聘任王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王骁先生简历如下:

王骁,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科长、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部科长、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重庆东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5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王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王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王骁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电 话:023-63809676

传 真:023-63601010

电子邮箱:wangxiao@dzwy.com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40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41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波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42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6元,共计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67.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6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49.6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86.3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9.6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106.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686.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19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601.98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68.87万元(不含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物业管理信息化项目、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主要系费用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月19 日

附表:

[注1]:该项目尚未投入,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2]: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刘星 徐丽霞 张洋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