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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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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机构特此授权_ _代表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9月21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束之日止。若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有效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信息:

机构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机构证件类型:

机构证件号码(填写):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机构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纸质表决票,仅限机构投资者)

(上接210版)

119)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12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12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021-5070108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公司官网上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李同庆

网址:www.zr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张诚

电话: 021-58773177

传真: 021-58773268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联系人:张兰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融医疗健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医疗健康相关产业证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医疗健康产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从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以及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走势研究,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本基金在A股、港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健康产业上市公司,是指以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保健相关产品或服务,并致力于提升国民健康水平的企业,以及以保健食品、药妆等功能型日用品为代表的保健产业上市公司,将主要包含主营业务为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以及将医疗健康产业纳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或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包含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药、医药商业、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健康食品、健康检测等领域。

另外,本基金将通过对医疗健康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跟踪研究,适时调整医疗健康主题所覆盖的行业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在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挖掘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通过对境内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基本面分析和研究,筛选医疗健康行业中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领域,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估值水平,精选契合主题且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定量分析

1)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相结合。

定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等多个方面;

2)具有良好的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安全性和流动性是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时的主要关注因素。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综合考虑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通过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隐含波动率水平、套期保值的稳定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于谨慎原则利用权证以及其它金融工具进行套利交易或风险管理,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价值。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研究,谨慎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5%+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为反映沪深 A股医药卫生行业的整体表现,将中证 800 指数 800 只样本股中的全部医药卫生行业成份股编制而成,综合反映了A股市场的医药卫生行业整体表现。

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提供一项市场参考指标,反映在香港上市、主要经营医疗保健业务证券的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和特点,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市场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又或者市场出现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0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融医疗健康混合A

中融医疗健康混合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 中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中的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中的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的相关内容。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51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32号),就有关媒体报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26.65亿元,涉及金额较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事项,公司组织人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媒体报道所涉及借贷和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集团”)了解到,案件涉及资金系天洋控股集团关联公司北京天洋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山超级蜂巢项目于2017年2月从恒丰银行取得开发贷款28亿元,目前余额25.1亿元,因恒丰银行内部重组的需要,该债权已于2019年12月被山东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资管”)正式接管。

该项目总规划40万平方米,已经完工36万平方米。房山超级蜂巢项目紧邻京港澳高速和西南六环路,距离地铁苏庄站700米,距离窦店高端制造产业园3公里,中国中医药大学在项目对面将陆续开工建设,形成中医药大学产业园对项目价值提升显著。因政策变动原因(商住房只能对企业销售),导致该项目销售受到障碍,从而导致还款压力。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0亩,总建筑面积43.4万㎡,项目产品共分为商务办公、商业两种:其中,商务办公分为大面积的写字楼,和小面积的商务办公。

总建筑面积43.4万㎡,已建筑面积36.5万㎡,未建筑面积6.8万㎡。已经销售面积6.5万㎡,已建未售面积30.6万㎡ ,保守按均价20000元/㎡核算,货值约为42.83亿元。未开发部分土地面积1.59万㎡,其2014年摘牌时土地价值约为3.26亿元,不考虑土地价格上涨因素,项目总价值保守估计为46.09亿元。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慎评估资信情况和执行风险,明确为化解债务危机、防范被法院强制执行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

天洋控股集团自2020年3月份开始积极与山东资管沟通还款方案,因疫情影响天洋控股集团拟开发房山超级蜂巢项目事情进展缓慢。目前,双方依然在积极协调,采取包括资产出售和融资替换的方式解决。

目前,天洋控股集团正积极山东资管沟通协调,拟采取包括不限于债权重组、资产出售、融资置换、付息等多种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并妥善解决本次纠纷。

另外天洋控股集团已经与多家国有企业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达成合作,此债务问题也能得到妥善解决。同时贷款抵押项目资产状况良好,保守估值为46亿以上,足以覆盖本项目融资额度25.1亿。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注意资金安全,审慎评估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影响,核实该风险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提出稳定控制权的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山东资管尚未申请保全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股权,后续公司将及时跟踪山东资管进一步措施,一旦涉及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股权被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核实是否存在不当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近期,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核实确认,发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0-049)。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5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60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你公司提交发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2019年至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目前尚未收回资金约4.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6%。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2019年以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通过蓬山酒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9年度累计发生金额约为21.6亿元,2020年至今累计发生金额约为18.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回资金约为4.75亿元。

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审慎自查并补充披露:(1)上述资金占用具体发生过程、占用资金的实际流向、具体决策者以及相关责任人员;(2)截至2020年8月19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余额情况;(3)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和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4)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冻结等。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根据公告,蓬山酒业由天洋控股指派人员管理,实质上蓬山酒业为公司关联方。但2019年年报及前期公告中,公司未认定与蓬山酒业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披露存在非经营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公司补充披露:(1)蓬山酒业与公司近3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及相关责任人;(2)在2019年年报中,公司披露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及认定依据,并说明前后披露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和责任人。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严重的,本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公司及相关方审慎制定并补充披露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尽快完成整改。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认真落实本函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违法违规,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8月2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关于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8月19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关于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0年8月19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8月18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20元,相对于当日1.008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0.79%。截止2020年8月19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0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8月2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8月20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E金融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四、截至2020年8月19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及停复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