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1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通信”)控股股东苏维锋、股东林爱华、林炜、张丽萍、苏庆儒共持有公司股份83,04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爱华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4,400股,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56,800股,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林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苏庆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三位股东合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在任意连续90天内,三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表中合计持股比例与前文不一致系四舍五入造成。

苏维锋、林爱华、林炜、张丽萍和苏庆儒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表“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林爱华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林爱华承诺:自纵横通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纵横通信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纵横通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苏维锋或林爱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股份。本人所持纵横通信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纵横通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在拟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纵横通信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纵横通信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林炜、苏庆儒承诺:自纵横通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纵横通信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林爱华、林炜和苏庆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