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0-038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上海梅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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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通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何茹出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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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吴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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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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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吴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2、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颐合中鸿(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庭初、周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颐合中鸿(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北京颐合中鸿(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梅林正
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 2020-039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公司”或“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吴通红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吴坚先生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期限。(详见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董事长变动的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吴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增补吴坚先生为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期限。(详见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董事长变动的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 2020-040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等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吴通红先生因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吴通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通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通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吴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增补吴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期限。
新任董事长基本信息如下:
吴坚,男,回族,196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曾任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副主席,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
二、监事会主席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金建山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金建山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金建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金建山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金建山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三、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长等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管理层的正常变动,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有效性无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