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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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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2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53.10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28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4,047.67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本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6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直接持有15,72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5%;本次质押后,俞发祥先生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53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占其持股数量的54.23%。

● 截至本公告日,俞发祥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山市启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山市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公司310,896,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1%;本次质押后,俞发祥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1,53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23.0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 年8月1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俞发祥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俞发祥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470.52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政府补助均系以现金方式补助,截至本公告日,所有补助款均已全部到账。

2.上表第二项“地方政府补贴”为根据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规定,地方政府根据纸联公司各子公司对地方的贡献,给予一定的政府扶持资金支持。

此项政府扶持资金对应补偿纸联公司各子公司原料收购成本倒挂对业绩的影响,以后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共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3,470.52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0%,预计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46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开发的“糠酸莫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糠酸莫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

剂型:吸入气雾剂

规格:每瓶120揿,每揿含糠酸莫米松200μg,含富马酸福莫特罗5μg

拟用适应症:哮喘

治疗领域:呼吸系统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申报阶段: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申报受理号:CXHS200008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本品开展用于哮喘的临床试验。

二、药品研发及注册情况

该药品由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于2020年1月19日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受理,受理号为CYHS2000086。该药品为皮质类固醇(糠酸莫米松)和长效β2-激动剂(富马酸福莫特罗)联用,主要用于12岁以上哮喘患者的治疗。

截至目前,该药品已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725.89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该药品原研为默克公司的糠酸莫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气雾剂(商品名为Dulera),目前国内尚未上市。根据PDB全球畅销药500强数据,该药品2019年的全球市场销售金额为3.49亿元。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及药智数据库,截至目前,国内仅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四川普锐特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的“糠酸莫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糠酸莫米松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气雾剂”研发进程,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招商蛇口网谷(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网谷”)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本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6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网谷成立于2013年6月19日,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滨湖路30号云天广场1号楼510室;法定代表人:徐黎明;注册资本:40,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天津网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通讯设备、软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通信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电器设备安装,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网谷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6,471万元,负债总额89,821万元,净资产6,650万元;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42万元,净利润-1,430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资产总额103,518万元,负债总额66,826万元,净资产36,692万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19万元,净利润-358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天津网谷向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网谷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42.6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13%,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津网谷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0-116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津网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 0814-08号)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 03执2182号】,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3,6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4.98%)被司法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冻结起始日:2020 年 8月 14 日,冻结终止日:2023 年 8月 13 日。

2、本次冻结起始日:2020 年 8月 14日,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本次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深圳中能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额赎回145亿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额赎回145亿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公司于2015年8月、10月分别发行90亿元(第一期)和55亿元(第二期)优先股,金额总计145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已发行的1.45亿股优先股,涉及票面金额合计145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赎回的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股息。

三、赎回时间

第一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一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8月26日。

第二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二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10月16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第一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第二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五、赎回程序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全权处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同意本次赎回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0-05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5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已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出售振江股份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江股份”,股票代码:603507,以下简称“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7,684,284股股份,公司控制企业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2,561,428股股份。

截至目前,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上海鸿立已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部分股份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获得的投资收益约4,7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459.47万元的44.94%。

(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及其管理人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合伙企业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合计出售振江股份的具体股份数须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出售振江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海鸿立已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部分股份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约4,700万元,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出售振江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513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已批准本行全资子公司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理财”)开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平安理财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主要从事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近年来,本行以打造“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科技引领、零售突破、对公做精”十二字策略方针,强化“综合金融”、“科技赋能”两大核心优势,打造数字化银行、生态银行、平台银行三张名片,推动发展迈向新台阶。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资产管理和理财业务转型,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实现协调发展。设立平安理财是本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的重要举措。平安理财将秉持“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服务宗旨,深耕理财市场,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资管产品和财富管理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本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推动平安理财尽快开业运营。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博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大为电子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99%,世纪博通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1%。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合伙企业颁发的《营业执照》,相

关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RC00P

3、类型:有限合伙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何强)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9日

8、合伙期限:永续经营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7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康美股权

激励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康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内容详见《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康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0-07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涉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并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2020年8月21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北辰实业MTN001,债券代码:101773019.IB)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根据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使公告》,17北辰实业MTN001投资者回售登记于2020年8月11日开始,于2020年8月17日截止。现将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773019.IB

5、发行总额:人民币13.20亿元

6、债券起息日:2017年9月20日

7、发行票面利率:5.14%

二、本期债券回售结果

1、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2020年8月11日

2、投资者回售申请截止日:2020年8月17日

3、回售价格(元/百元面值):100元

4、行权日:2020年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回售数量:2,000,000张

6、回售总金额:20,000万元

7、未回售总金额:11,200万元

8、未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在持有期间固定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0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0-03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停牌两个交易日。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2020年8月22日前公告,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08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18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0-06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0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