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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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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不同程度影响了各行业的正常经济活动。公司所处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受疫情影响,全民消费习惯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消费渠道升级与变革,催生了“宅经济”,加速了公司C端及电商业务的发展。但同时,由于餐饮行业遭受重创,公司定制餐调业务受到了较大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9.19亿元,同比增长45.98%;净利润2亿元,同比增长94.62%。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努力做好公司防疫防控及自身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成都市双流区慈善会捐助防疫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疫情的防控工作。

2. 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0一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均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限制性股票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股票期权所涉及对象人数为106人,限制性股票所涉及人数为66人。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为538万份,占授予完成后总股数的0.90%,其中股票期权数量为347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万股。

3. 积极推进再融资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申请,于2020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61),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官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4号)并于2020年8月6日向证监会提交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

4. 启动实施“双轮驱动”品牌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将“好人家”与“大红袍”品牌进行了重新定位,“好人家”定位为火锅底料及川菜调料的全系列产品品牌,“大红袍”定位为专注于火锅底料系列的产品品牌。将“大红袍”品牌从原来的销售体系中分离,成立了独立的销售组织,对品牌重新进行了战略规划和形象塑造。对原有经销商进行了拆分,并拓展了“大红袍”新的经销商。同时,丰富了“大红袍”火锅底料产品线,开发出新的大单品。

5. 强化新品开发,持续技术创新

以用户需求为向导,以客户为中心,通过BC联动创新产品服务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对多款产品进行了改良并推出了小龙虾系列(油焖/香辣)、青花椒鱼系列(酸菜/水煮/麻辣)、火锅蘸料(原味/香辣)、火锅底料系列(三鲜/菌汤/骨汤/醇香牛油/手工牛油老火锅)等调味料新品。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1月1 日合同负债37,592,605.25元、其他流动负债 4,887,038.68元、预收款项-42,479,643.93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债37,485,234.40 元、其他流动负债4,873,080.47元、预收款项-42,358,314.87元。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7日以电话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天味食品2020年半年度报告》、《天味食品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0)。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金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天味食品2020年半年度报告》、《天味食品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8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11,348.1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4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余募集资金329,424,842.98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19,461,675.85元(含理财产品余额120,000,000.00元)、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手续费支出后余额9,963,167.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9年8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签订了《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17 公司简称:天味食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2.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3亿元;营业总收入0.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7亿元。

报告期公司医药业务与去年同期对比销售下滑,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华威医药合并报表实现收入8266.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30%。

其中个别报表中:华威医药研发收入4808万元,较上年的7516万元减少2708万元(其中一致性评价收入减少2114万元,技术开发收入减少1万元,技术转让收入减少647万元);礼华临床业务实现收入3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万元 (其中BE业务收入增加654万元,大临床业务收入减少1390万元;PK及技术服务收入减少26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增加121万元。

2、华威医药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成本85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0.5%。

其中个别报表中:华威医药营业成本发生6161万元,较上年的2037万元,增加4124万元(其中一致性评价成本增加451万元,技术开发成本增加27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增加971万元);礼华临床业务减少成本668万元(其中BE 业务成本增加512万元,大临床业务成本减少1071万元;PK及技术服务成本减少108万元);其他业务成本减少242万元。

3、华威医药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6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96万元。

其中华威医药实现净利润-3053万元,较上年3031万元减少6084万元,礼华实现净利润322万元,较上年503万元,减少181万元。

4、华威医药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客户战略调整、研发项目进度滞后等原因终止合同减少净利润1669.59万元。

因仿制药注册分类改革、临床批件政策调整、集采等政策影响,部分客户对立项品种进行战略调整,舍弃一些在研品种,以及部分项目研发进度滞后等原因,华威医药本期终止合同10个,其中临床批件项目3个,技术开发项目5个,一致性评价项目2个。冲减收入1328万元,结转成本341.59万元,减少净利润1669.59万元。

主要合同终止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2)受政策调整影响订单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受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本期华威主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80万元(未含终止合同),一方面是在国家政策调整的大环境下,批件委托订单业务收入减少;另一方面,2019年-2020年6月,一致性评价业务订单逐年下降,致使本报告期按研发节点确认收入的一致性评价业务量减少,一致性评价收入较上年下降。

(3)因技术难度及审评要求提高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

由于对部分项目的技术难度估计不充分,部分项目存在重复开展预BE,加之审评要求不断提高,对前期部分项目增补试验数据等,导致本期营业成本增加。由于项目现行研发周期延长预算总成本增加,致使本期营业成本增加;此外,受本年度不可抗力影响,本年度研发项目分摊的固定成本加大也致使营业成本增加。综上因素,其中:一致性评价增加结转成本602万元,技术转让增加结转成本1053万元,技术开发增加结转成本1481万元,合计3136万元。

二、主要工作

1、积极调整经营布局,加快推进主营业务转型升级。

(1)开拓创新药临床服务业务,不断探索创新药研发及持有模式。

在不断提高仿制药CRO业务研发质量基础上,大力发展创新药业务,拓展创新药临床服务业务,并逐步强化检测、CRC、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业务,通过MAH布局高端制剂药品生产和销售,发展中间体配套生产及特色原料药,以及从高端制剂到创新药物、从临床到检测分析的全产业服务链条,从而使公司逐渐转型成为仿制药CRO服务、生产批文转让及持有、原料药、中间体配套销售的综合型企业。

(2)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积极的内培外训策略。

本年6月,华威医药经营负责人遴选到位后,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大力推行优秀人才战略,建立完善人才“招、引、培”体系,实施高端人才引进策略的同时,关注中层研发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通过加大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投入,建立公司内培外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以多形式的专业教育和技术强化,提升团队的综合实力;不断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截止目前公司员工765人,研发技术人员占比达80%以上,员工平均年龄29岁。

(3)调整组织管理架构,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研发管理质量。

由于华威原技术中心管理幅度过大,项目管理衔接环节较多,在项目跟踪、成本控制、决策效率方面有待改进,本年度公司对技术团队进行了内部组织机构调整,将原七部门两级管理职能制,改革成为成立四部门+若干研发部的统一管理架构。同时成立立项委员会,强化公司的自主研发立项能力,逐步健全药学技术部门与临床部门的交流会诊机制,完善技术与商务的协调合作机制等。

(4)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制度应随着公司经营实际及市场环境变化动态完善调整。本年,公司对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和制度化流程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建立风险评估和利润预算考核机制,明确审批流程各节点环节要求,从而不断增强公司内部管理的驱动力和管控力。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助力创新药板块发展。

为支持子公司南京礼威生物创新药项目,以及子公司黄龙生物的药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长足发展,公司筹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加大对项目的资源及资金投入力度,以项目的推进实施推动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3、加快推进仲裁裁决的执行进程,依法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赔偿事项有序推进,截止目前,业绩对赌方的2525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赔偿,相关违约赔偿,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处于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股票的强制执行阶段。

4、改善基本运营环境,努力提升市场的育商引商水平。

因不可抗力,上半年公司市场租赁收益受到较大影响,为降低空租率提升市场运营环境,针对经营大楼入口较小不醒目、进入车流不畅通等状况,公司进行了经营大楼入口大门的改造调整规划,拟对进车道、停车场及收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对市场及写字间布局进行了调整,并积极加大招商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外部环境等不利因素对市场租赁的冲击和影响。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审议通过,按财政部要求于今年年初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列报和披露等方面,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2020-066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2020-067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2: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后认为: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2020-068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王瑜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瑜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瑜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瑜女士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财务总监蔡子云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2020-069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原投资者联系电话:0991-2356632

变更后投资者联系电话:0991-2356600

原公司邮箱为:xjbhc@hotmail.com

变更后为:bhc@xjbhc.org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1 公司简称:ST百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的通知,程宗玉先生将其质押给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手续,展期后购回日为2020年9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处所指限售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223,670,0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本次展期质押股份合计35,1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72%,占公司总股本的5.37%。程宗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45,09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87%,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程宗玉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展期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本次质押展期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程宗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7,39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6.96%,占公司总股本的19.45%,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8,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5,09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87%,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对应的融资余额为43,000万元。

3、程宗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其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其所持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宋瑞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副董事长张进、董事兼总经理张建迪、副总经理郎安中、王毅民、胡杨、宋瑞涛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5,5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05%)。

2020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宋瑞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8月19日,宋瑞涛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45.00元/股一45.5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宋瑞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宋瑞涛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宋瑞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