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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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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7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公司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与复产复工工作,努力抓好偏光片主业生产经营,加快建设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7号线项目,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深圳投控号召,减租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共克时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3亿元,同比下降15.12%;实现利润总额-373.2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77.89万元,同比减少19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9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11.26万元,同比减少90.81%。报告期内,公司针对TFT-LCD 4/6号线产品订单结构的调整初见成效,偏光片业务同比减亏明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为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及国资委的号召,减免自有物业(除住宅类物业)的部分租户本年度二、三月份租金,报告期租金收入同比大幅减少;二是本报告期子公司盛波光电未开展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回顾2020年上半年,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多种举措提高偏光片业务的营运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是贯彻执行“保稼动、调结构”的大方针,调整客户订单、优化产品结构,调整销售策略,减少低、负毛利产品的销售份额,顺利完成多个产品的导入和量产工作,与部分终端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利用优质客户对品质、交期、成本的严格要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提高公司营运能力。二是加强品质检验的过程管理,降低客诉率,全力提高产线机速从而提高产能,确保订单保质保量交付。三是不断优化生产运营,降低成本,公司通过提高自动化水平,优化供应链系统,严控存货增加,多方面降低运营成本。

与此同时,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力度,公司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了多项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及量产产品的性能改善项目,如期完成部分产品和材料的开发导入工作,通过新品、新材料应用开发,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专利2项(实用新型),1项专利获得授权通知书。公司凭借拥有的“深圳偏光材料及技术工程实验室”、“市级研究开发中心”两个技术平台,着重开展LCD用偏光片核心生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OLED用偏光片新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以及偏光片生产用原材料的国产化研究,积极扩大研发经费投入,横向探索成熟产品的创新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全力推进7号线项目建设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面临用工紧张、工程材料设备供应不足、运输受限等问题,7号线项目建设于2020年3月中旬才全面复工。公司进一步加强预算、进度、质量等各方面的监控和管理,重排了建设时间节点,目前正在进行净化装修工程施工,以及延伸机设备架台安装,预计2021年2月完成主机设备调试,进入试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慎论证,将在7号线项目上增加投资14,720万元建设1条RTP产线与2条RTS产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本次增加投资的主要原因,一是满足下游面板客户需求,提升客户合作的深度;二是有助于提高7号线项目整体生产效率,简化生产作业流程,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三是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7号线项目成功运营提供保障。以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增加投资暨建设进展公告》(2020-25号)。

(三)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贯彻落实物业租金减免措施

按照市国资委、深圳投控关于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物业租金减免措施,公司一是出台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免租降费的实施办法,向租用公司及所属的全资企业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性自然人,减免本年度二、三月期间的2个月租金,经统计,减免租金共1,369.31万元;二是向所有含物业租赁管理的6家参控股企业的9家股东发函倡议参控股企业减免2个月的租金,为实体经营方减轻经营压力,经统计,参控股企业减免租金共577.02万元。

(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公司全面梳理政府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积极做好申报市工信局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重大奖补项目相关工作,并做好在国家各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各相关部门申报各项扶持政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各企业积极申请有关疫情防控资金补助以及在建项目补贴等共计1,886.54万元。

(五)盘活存量资产,聚焦发展主业

为提高公司资产整体运营能力,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一是拟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湘江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与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湘江贸易有限公司80%股权共同在深圳及湖南两地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已履行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待确认转让方案后将择机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二是做好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的清算工作,收回投资成本。目前,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的各股东方已就员工安置和历史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方案,正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清算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清算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海外纺织服装加工企业的解散清算工作。受中美贸易战及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参股经营多年的海外服装加工企业经营困难且持续亏损,正在逐步缩减业务,争取今年完成解散清算工作。

(六)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公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效防控疫情蔓延。公司组建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协调高效的防疫工作机制,织牢编密防疫责任网络,确保各项部署措施落地,切实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司在年初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中。同时,公司安委会对7号线建设工程项目、丽斯大厦外立面更新项目和冠华大厦停车场工程项目等施工现场开展了现场突击检查工作,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通知书,报告期内已完成整改。

(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夯实党建基础

公司根据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及“三会一课”基础上,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加强年度党建专项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考核及制度建设等工作,夯实党建基础。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独立董事何祚文、蔡元庆、王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军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38号)。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2.8万元(含税);同意公司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审计行业的收费标准,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分项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39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本议案董事朱梅柱、宁毛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号),公司于2013年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币种下同)普通股1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1,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8,999.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1,751,000.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7日汇入江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9230188000042866),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勤信验字【2013】第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12,228.92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235.90万元,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993.02万元(二期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7,580.79万元,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12.23万元)。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中用于原7号线项目建设的资金 30,927.22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77,476.80万元。

2、2020年半年度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7号线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5.7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56.22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61.12万元;7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95.1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20.58万元。其中存放于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220.33万元, 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盛波光电于2013年3月26日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了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及盛波光电与招行深纺支行、长江保荐机构签订了针对新开立的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01289810707,开立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20.58万元。其中存放于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220.33万元, 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0.2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5.72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43万元,7号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56.22万元,其中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61.12万元,7号线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95.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结项的议案》与《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TFT-LCD用偏光片二期6号线项目进行结项,将应付未付合同金额4,718.72万元和预留的尚未支付铺底流动资金8,753万元合计13,471.72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计划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

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 号线)的议案》,同意将13,471.72万元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6号线项目后续支出包括应付未付合同金额4,718.72万元和预留的尚未支付铺底流动资金8,753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7号线项目。

根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2018年11月12日,公司将6号线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40,583.11万元转入新开立的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 号线)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0年半年度,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8.2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40,995.10万元,用于7号线项目的建设。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20.58万元。其中存放于6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220.33万元,7号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0.2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2020年半年度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鉴于2017年底偏光片市场32寸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下跌,为了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承接利润较高的超大尺寸偏光片产品业务,公司于2017年底开展了对二期6号线主机设备的优化提升。2018年6月7日,6号线完成转固,目前已进入正常生产阶段。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二期6号线项目累计投资69,954.42万元,占变更后投资总额70,034万元的99.89%,其中实际支付投资68,937.6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5,261.12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及政府资金33,676.50万元)。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面临用工紧张、工程材料设备供应不足、运输受限等问题,7号线项目建设于2020年3月中旬才全面复工。报告期内,公司经审慎论证,将在7号线项目上增加投资14,720万元建设1条RTP产线与2条RTS产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7号线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净化装修工程施工,以及延伸机设备架台安装。公司已进一步加强预算、进度、质量等各方面的监控和管理,重排了建设时间节点,预计2021年2月完成主机设备调试,进入试生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7号线项目累计投资合同金额147,780.32万元,实际支付105,293.2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995.1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及政府资金64,298.1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0-3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

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2.8万元(含税),公司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审计行业的收费标准,与致同所协商确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分项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基于审计工作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要求,经与中勤万信事先沟通,公司将不再续聘中勤万信为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勤万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公司对中勤万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苏洋,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701)。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字楼1401-1406,目前拥有4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80人。深圳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陈志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李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继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瑶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7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聘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2.8万元(含税);同意公司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审计行业的收费标准,与致同所协商确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分项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