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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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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钢铁行业产业链各个环节产生了巨大影响,公司经营面临诸多不利局面,进口铁矿石价格持续上涨、蒙古原燃料通关量大幅下降,对公司降本增效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同时,下游用钢企业普遍延缓复产复工,钢材库存高企、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凸显,钢材价格持续走低,致使公司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面对困境公司迅速调整部署,一手毫不放松抓疫情防控、一手统筹有力抓生产经营,狠抓“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作落实,把脉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决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止滑减亏增盈攻坚战,齐心协力实现了“一季度少下降、二季度正增长”的阶段性任务目标,从根本上扭转了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局面,公司二季度亏损面明显收窄。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围绕生产经营建设、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质量至上、效益为本”的生产经营方针,按照“一季度少下降、二季度正增长、三季度补欠账、四季度保目标”的进度要求,大力开展“拓存创增”活动,着力提升应对风险能力,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工作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措施同力,有力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8.26亿元,铁、钢、材产量分别完成319.1万吨、376.2万吨和400.2万吨,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习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心,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拓展存量创造增量”等中心工作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围绕管理提升年等重点工作,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稳步推进公司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堤坝

自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以疫情防控为中心,始终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突出“快、细、实”,在“效、严、保、新”下功夫,落实防疫重点环节管控,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重点把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作为关键着力点抓实抓细,全公司一盘棋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抗击疫情;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疫情防控“实施精准摸排、构建防控体系、压紧靠实责任、坚决战胜疫情”,切实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顺行。

(三)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经营内生动力

按照市场化机制原则,在指标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经济运行价格体系,既贴合各单位的经营实际,又为后期建立考核体系提供便利和可执行性。同时,以“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建立产品销售经济模型和各利润中心为主、铁前成本单位为辅的日利润测算体系,动态监控公司销售价格和成本变化,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深入推进“管理提升年”活动,以提升经营管理为主线,全面排查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短板弱项和瓶颈环节,制定专项提升举措进行重点突破。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市场化模式优化薪酬分配,“一厂一策”制定更具激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激发各主体生产经营主动性和积极性。以“阿米巴”经营模式为核心建设经济运行体系,将经营绩效向最小单元进行承包,同时配套相应的绩效激励体系,培养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意识,推动全员参与经营管理。

构建公司《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清单》,逐步建立起以内部控制为基础、制度健全为保障、重大事项风险管控为重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依法合规治企能力。

(四)加强安全环保工作,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红线、底线”管控、隐患清零、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事故反思和专项排查等重点工作,持续营造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改革安全培训方式,提升整体培训效果。加强污染物异常排放和无组织扬尘的管控和治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化管控,各单位厂容厂貌、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深入“拓存创增”,提升经营质量

加强成本过程管控,在2015-2019年趋势成本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成本对标对表,从原料价格、原料消耗、配料结构、行业对标、劳动生产率以及制造费用等方面,按照成本性态,开展多维度、全要素的最优比成本分析,查找制约工序成本降低的影响因素,指出各单位在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挖潜方向,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攻坚行动提供决策支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通优化生产组织,充分释放生产产能,实现商品材产量“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任务;加强基础管理,严抓岗位标准化作业,完成了故障事故数同比降低15%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以高炉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组织模式,成立铁前一体化工作小组,专项开展铁前技术攻关,协调解决铁前单位存在的问题,保障高炉低成本稳定顺行。

(六)增强创新引领,以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碳钢产品坚持低成本、差异化、品牌化,不锈钢产品坚持加快高端高质产品研发,持续提升专业化应用供给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开发推广成效显著,不锈钢904L钢种12mm以上厚板试制开发成功并已发往客户进行试用,254SMO钢种完成18mm厚规格板材工艺开发,J430抗菌铁素体不锈钢成功应用餐具生产企业,抗菌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证取得突破,无铬耐指纹、无铬钝化镀锌铝镁钢板产品被评为“甘肃省第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持续发力,西沟矿智能化采场改造项目已投入实用,主要设备实现无人化操作,本质安全水平和相应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七)优化营销管理,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紧紧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收缩销售半径,进一步拓展西北地区销售渠道,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对接,进一步提升西北地区市场占有率,强化区域市场话语权,提升产品盈利能力;重点加强直供及终端客户的拓展工作,争取高强钢、高建钢、大型工程用钢、高端线材、扁钢等订单,先后与中核四〇四、甘建投、公航旅、五矿集团等7家战略客户续签或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大力开展技术营销,实现产、销、研、用一体化快速反应机制,加大铝电用钢、电解槽钢、阴极扁钢等品种材的开发力度,有效的提高了品种钢盈利水平。

(八)紧盯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按期达产达效

围绕高质量发展,以7号高炉优化升级项目等重点项目为核心,落实管理责任,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在保证安全、质量等前提下保障完工进度。上半年交工项目15项,计划完成率94%;竣工项目10项,计划完成率91%。

(九)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着力构建酒钢命运共同体

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思想,坚持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共享的理念,以改善偏远及高温岗位为重点,持续改善职工配餐、劳保及生产生活条件。2020年上半年,发放价值16万元的疫情防控“爱心包”;发放58部价值17,284元的血压仪;更换1万元的净水器滤芯;上半年共发放困难救助金和意外伤害互助280,100元;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和改革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五小”活动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创新、人人参与改革、人人参与经营、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关键指标进步,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下半年,随着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对宽松货币政策及各地“六保”“六稳”施策落地效应渐显,促进内需释放,加之国内疫情总体可控,国内经济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钢材需求总体处于恢复性增长态势,但仍存在供需错配现象,加之钢企增产意愿较强,部分产能置换新建项目相继投产,国内钢材产量或高于去年同期,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原燃料供给方面,因铁矿石港口库存维持低位,海外铁矿石发运量波动较大,且价格震荡高位运行,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生产经营压力。公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勇担企业使命,统筹推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及“拓存创增”活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任务顺利完成。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和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将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大写:陆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类信贷业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计划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履行报告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由参加表决的其他5位董事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由监事会主席马鼎斌先生主持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聚焦钢铁主业,也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交易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了股权转让价格,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合同签订日之间的损益归公司享有和承担,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已分别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中介机构,根据其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525号),经双方协商,将上海嘉利兴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贰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236,579,100.00元)转让给控股股东酒钢集团,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的损益由公司承担或享有。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布局规划,公司未来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近端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经营盈利能力。为便于公司进一步聚焦钢铁,集中精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向酒钢集团转让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79%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买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酒钢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拟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保文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996号6010室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橡塑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针纺织品,润滑油,焦炭,燃料油,矿产品,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

上海嘉利兴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及占公司合并报表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1.表中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2.经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上海嘉利兴公司根据业务属性对其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3.截止本公告日,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转让方(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正展

受让方(乙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一)转让标的

1.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为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2.标的公司经拥有审计资质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5141号《审计报告》。

3.标的公司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20)第0525号《评估报告》。

4.标的公司不存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审计、评估结果或对标的公司及其股权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甲乙双方在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审计、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甲乙双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乙双方对于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三)产权交易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236,579,100.00元)(以下简称“交易价款”)转让给乙方。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70288802900000357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酒钢支行)以现汇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四)双方的承诺

甲方承诺: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或就转让标的上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乙方承诺:

1.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隐瞒、欺诈等行为;

2.受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障碍。

(五)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职工安置方案

标的企业在职职工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七)期间损益

转让标的从评估基准日到合同生效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如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到合同生效日期间产生收益,则依据审计确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补偿;如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到合同生效日期间产生收益期间发生亏损,则依据审计确定全额由甲方向乙方补偿。甲方应在标的公司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双方应在收到《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算现金补偿款。

(八)转让标的交割

1.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修改章程及更换原由甲方委派或推荐的相关人员,并督促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标的企业以现状为准,乙方应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实际状况,并到相关部门咨询,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履行变更报批程序,自行承担受让后的与标的企业相关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九)产权转让税费及承担方式

1.本次产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不包括该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重新登记时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所得税等)。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分别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如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订立补充合同,除出现约定或法定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事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以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为由解除合同的,应按第十二条的地址发送解除通知。合同解除的异议期为20个工作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八_份,甲方执_叁_份,乙方执_叁_份,标的企业_贰_份。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集中精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从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来看,上海嘉利兴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0.62%、2.01%。因此,该公司股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嘉利兴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019年度上海嘉利兴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该公司股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转让该公司股权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大近端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中介机构,根据其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525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嘉利兴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467.09万元,评估价值为24,388.65万元,减值额为78.44万元,减值率0.32%;负债账面价值为730.74万元,评估价值为730.74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736.35万元,评估价值为23,657.91万元,减值额为78.44万元,减值率为0.33%。经双方协商,以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为基础,将上海嘉利兴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贰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236,579,100.00元)转让给酒钢集团,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的损益由公司承担或享有。

七、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已分别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钢铁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交易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了股权转让价格,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合同生效日之间的损益归公司享有和承担,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亦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525号)。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