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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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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全球实体经济面临严峻压力。中国经济上半年率先从疫情中恢复,实现了第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的可喜成绩。面对深刻变化的内外部环境,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832088.02万元,同比上升 107.24%;实现归母净利润53062.42万元,同比增长58.95%。上半年来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都取得了持续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各项业务,深度挖掘风机制造和研发潜力,成功实现对外销售容量显著增长,在研机型取得实质性进展;继续推动风电运营“滚动开发”的轻资产战略,形成了风电运营板块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推进“数字明阳”战略,通过统一的IT基础架构建设、敏捷高效的业务流程打造、严谨规范的数据管理以及数字化的经营分析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率;推动降本控费实施,从技术降本、供应链安全、生产吊装提效等全业务链条提升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形成了一套可持续的人才管理体系,积极引进外部优秀人才和发掘内部人才潜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准备了一支优秀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一)顶住压力精细化运营,公司实现风机对外销售容量增长141%

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外销售容量实现2023MW,同比增长141%。其中陆上风电约1682MW,同比增长177%,海上风电约341MW,同比增长47%。在今年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取得这一成绩殊为不易。公司管理层在疫情爆发的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连续召开了一周的复工复产专题会议,一手紧抓抗击疫情准备工作,一手准备复工复产。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一季度公司对外销售容量就实现了同比约108%的增长。在2020年上半年,公司精细化运营和精益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有效整合供应链资源,使得公司零部件齐套率始终维持高位,为公司完成既定生产计划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公司通过供应链资源整合对成本进行了有效管控,叠加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和已经形成的产业链纵深效应,2020年上半年风机制造毛利率达到19.41%,较去年同期稳中有升。

(二)半直驱技术路线优势推动市占率继续提升

公司坚持紧凑型半直驱技术路线,打造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MySE系列风电机组。公司产品在同等风况条件下,发电量高,运维成本低,能有效提升业主的项目内部收益率。在平价项目招标趋势开启下,公司风电机组更具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司MySE系列风电机组的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和市场竞争力的持续增强,公司新增中标订单容量和在手订单容量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机组新增中标项目容量约1.9GW,位居行业前三。其中陆上风电机组新增中标约0.9GW,占比约为47.55%,海上风电机组新增中标容量约1GW,占比约为52.45%。新增订单中单机功率3MW及以上机组订单合计达 97%,海上风电订单占比显著提升。公司市场销售强劲,在手订单规模持续维持高位,对未来的收入利润实现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三)坚持“滚动开发”战略,发电板块毛利率稳中有升

2020年上半年,公司风电场运营业务稳健发展。2017年至今,公司在运营电站和在开发容量持续增长,增厚业绩。截至 2020 年6月底,公司已投资的新能源电站已并网装机容量达约896MW,在建装机容量约1.15GW。2017年至今,并网规模累计增长约109%,在建规模累计增长约145%。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发电收入47858.64万元,同比增长约12%,发电板块毛利率达到68.03%,较去年同期提升了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发电量10.43亿度,市场化交易占比为11%。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与运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实施“滚动开发”战略,大幅缩短了资金回收期。目前公司在运营风电场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熟业务形态。

(四)“降本控费”持续深化,深度推进资本运营模式创新,居安思危谋求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降本控费”战略的执行工作,从职能部门到业务部门均制定了详细清晰的“降本控费”目标。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通过严控招标流程,落实采购、技术、制造降本,细化费用管控,加强资金池管理等手段,使得2020年上半年“降本控费”战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报告期内,公司陆地单位成本和海上单位成本均实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期间费用率达到14.16%,同比下降7.29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环比一季度下降2.1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资本创新战略,积极推动资本运营业务实质性发展。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于2020年7月获得证监会核准。这一融资规划为公司进一步巩固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加快实现低风速地区风电场的平价上网,优化财务结构,加强抗风险能力,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也积极对接社会资本、创新资本运营业务模式,努力将资本运营板块培育成未来为公司贡献业绩的新业务模块。

(五)深耕风机研发,助力风电实现平价上网

公司在风机产品线研发拓展卓效显著,陆地大兆瓦机型应用和海上大兆瓦机型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公司首台MySE 5.2MW-166机组在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成功吊装,成为目前亚洲已吊装陆上单机容量最大风电机组。公司陆地大功率风机产品的成功应用,为平价时代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的降低带来了最佳技术解决方案。上半年,公司MySE系列海上风机新添MySE 11MW-203机型,该机型功率为11MW,叶轮直径为203米,成为中国最大功率海上风机,也是全球第三大海上风机。目前公司正在进一步推进 10MW 漂浮式风电机组和 12-15MW海上大机组的研发,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为中国海上风电平价积累更深厚的技术基础。

(六)实施人才战略,夯实人才保障基础

公司重视人才储备,在全球布局了“一总部、五中心”的研发创新平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机构 ECN(荷兰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国际知名机构的科研合作。公司以贡献者为本,推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实施,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七)推动“数字明阳”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通过统一的IT基础架构建设、敏捷高效的业务流程打造、严谨规范的数据管理以及数字化的经营分析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化明阳。公司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全面梳理业务场景、岗位职责、业务协同、目标达成和关键业务管控点,提升核心业务线流程管理效率,以流程化自动化减少重复劳动,降低人力成本,实现从人、财、物到高层决策信息化流程系统的全部贯穿,构建充满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组织,推动明阳成为全球能源行业智能化、数字化的标杆企业。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 五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传卫、王金发、张瑞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子公司的产线升级建设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5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子公司的产线升级建设需求。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6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21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月11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7,5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元。截至2019年1月17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31,0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4.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3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2月16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17,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0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27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当前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20年6月30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8,538.0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0,628.51万元,尚未使用17,909.58万元,系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0年6月30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7,866.70万元,尚未使用2,133.30万元,系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20年6月30日,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5,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3,953.40万元,尚未使用1,046.60万元,系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4)截至2020年6月30日,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9,995.77万元,尚未使用4.23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2,444.38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21,093.71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68,453.0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49,274.22万元,尚未使用19,178.84万元,系项目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0年6月30日,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3,848.9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6,090.16万元,尚未使用7,758.79万元,系项目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20年6月30日,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232.23万元,尚未使用6,767.77万元,系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4)截至2020年6月30日,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0万元,尚未使用10,000.00万元,系项目于2020年6月开始进行研发设计工作;

(5)截至2020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承诺补充金额29,000.00万元,实际已使用总额28,960.86万元,尚未使用39.14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4,557.4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3,744.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8年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据此,公司与中信证券和相关银行重新就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签署了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和《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已扣除手续费。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已扣除手续费。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7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新增与关联方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科慧”)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额8,700万元(不含税),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与广东明阳电气有限公司(原广东瑞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泰阳科慧等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为56,624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因2020年抢装期,陆上风电需求较大幅度上升,为了满足客户的交货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新增与关联方泰阳科慧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额8,700万元(不含税),预计增加后与泰阳科慧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由17,700万元(不含税)增至26,400万元(不含税)。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传卫先生、王金发先生、张瑞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在上述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拟增加2020年度与泰阳科慧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与泰阳科慧发生日常经营性原材料采购业务金额为17,700万元(不含税)。截止7月31日,公司与泰阳科慧采购材料发生额为14,934.11万元(不含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金额和类别

经公司运营采购需求的测算,公司预计与泰阳科慧全年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6,400万元(不含税)。因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与关联方泰阳科慧的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额8,700万元(不含税),其关联交易总金额由17,700万元(不含税)增至26,4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要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智能电器设备、电气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工器材、电力电子产品及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光电产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五金制品;制造、销售和进口计量器具;技术推广服务。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钣金厂房一层1车间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泰阳科慧总资产12,082.71万元,净资产4,547.65万元,营业收入11,000.70万元,净利润2,839.14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与泰阳科慧的交易为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均为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方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新增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8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为上述控股子公司中山瑞科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及2020年度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为满足中山瑞科产线升级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新增为中山瑞科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鉴于此,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30亿元。

上述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了不影响相关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被担保人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和担保单位,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担保预计的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对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如2020年度担保额超出上述合计额度,公司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山瑞科成立于2015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26,5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传卫,住所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13号之二。中山瑞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新能源发电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以上组件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从事以上组件同类商品及其技术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中山瑞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运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子公司的产线升级建设需求。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26,051.05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22,585.5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2.64%。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边国能”,非公司控股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于同日为前述事项签署《保证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2020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通过收购和增资,取得定边国能70%的股权。公司对定边国能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变。因此,公司对定边国能提供的担保从公司对外担保转变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北京洁源后续将根据三峡租赁的要求,以其持有定边国能70%的股权补充提供股权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和北京洁源对定边国能合计提供的担保主债务不超过原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9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4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4日

至2020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20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0年8月2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9月1日(前三天)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邓格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