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0 公司简称:中材国际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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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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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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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伴随国内疫情逐步趋稳,国内市场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境外疫情蔓延对全球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国际市场形势严峻。公司多措并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3亿元,同比减少18.14%;实现利润总额6.58亿元,同比减少25.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亿元,同比减少26.43%。上半年新签合同额118.13亿元,同比减少22.42%;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有效结转合同额为412.40亿元,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巩固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
在市场开拓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签境内外水泥工程与装备合同92.83亿元,同比减少25.04%。在国内市场,公司积极响应水泥行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需求,上半年新签境内水泥工程及装备合同50.51亿元,同比增长14.89%。在国际市场,公司通过“云签约”等多种形式推进合同签署和项目落地,上半年新签境外水泥工程及装备合同42.32亿元,同比减少47.02%。
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一国一策”、“一项目一策”,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积极克服人员短缺、设备物流受阻等困难,合理调配资源,保证项目稳定执行。2020年上半年,取得PAC证书6个,FAC证书6个,水泥工程与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84亿元,同比减少23.84%;毛利10.40亿元,同比减少28.37%。
(二)稳妥推进有限多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落实“水泥工程+”战略,努力开拓多元化工程市场,成功签署南非食用油炼油厂项目、土耳其电厂项目等订单,上半年新签多元化工程合同9.01亿元,同比减少46.90%;实现营业收入8.87亿元,同比增长0.26%;实现毛利1.34亿元,同比增长34.19%。
节能环保业务取得积极进展,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服务及运营、环保工程、节能服务等领域新签合同额14.46亿元,同比增长93.49%;实现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14.77%;实现毛利1.27亿元,同比增长35.26%。
在执行生产运营管理项目总体平稳,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在手运维生产线30条,有效结转合同额51.85亿元。报告期内,生产运营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同比减少8.51%;实现毛利0.66亿元,同比减少44.47%。
此外,公司深入实施属地化经营,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越南、尼日利亚、坦桑尼亚等属地化投资项目有序推进。
(三)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2020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双百行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考核激励机制并发布指导性文件。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推进实施管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建立“个性化考核、市场化薪酬、制度化退出”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标准化岗位体系及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全力推进中。
公司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成功应用于行业二代示范线槐坎南方水泥项目;高效型SNCR智能控制系统成功调试运行;自主开发的智能化技术装备应用于临沂国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BIM平台在项目执行各环节的应用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实现项目全要素数字化管控。上半年,公司获得授权专利61项,国际专利1项;标准立项8项,其中国家标准5项,发布国家标准1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42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020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0-043)。
因夏之云、蒋中文属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4)。
关联董事刘燕、傅金光、余明清、黄振东、夏之云、蒋中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4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837元/股调整为8.53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7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7-058),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945 号)。
2017年10月20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2017-064),披露了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事宜,征集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7-080)。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7-081)。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498名变更为48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55万份变更为1,742.45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7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年1月26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9.27元/股调整为8.837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489名变更为46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42.45万份变更为1,677.02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65.428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6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8.9931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2020年4月1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739,573,85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1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0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调整后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837-0.301=8.536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董事会决定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和投资金额: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环境”)拟与关联方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第三方江苏康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和环保”)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中天共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中材环境、天山股份各出资2,000万元,各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康和环保出资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0%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天山股份发生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董事会批准与其他相关关联方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约5,600万元,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未达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年初至今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10,319.19万元, 上述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环保产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环境拟与关联方天山股份、第三方康和环保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中天共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材环境、天山股份各出资2,000万元,各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康和环保出资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0%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天山股份发生共同投资类交易事项。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19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尼日利亚年产500万平方米硅酸钙板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各出资372.5万美元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建材尼日利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上交易与本次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未达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年初至今,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10,319.19万元,上述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
二、关联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天山股份与公司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材环境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中材环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316室
法定代表人:吴德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67460999D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股东情况: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环境监测;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中材环境实现营业收入21,226.42万元,净利润2,939.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158.76万元,净资产17,950.07万元。
2020年1-6月,中材环境实现营业收入18,422.18万元,净利润1,907.4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0,600.47万元,净资产27,909.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法定代表人:赵新军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86440T
注册资本:104,872.2959万元
股东情况: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87%。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品进出口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砂岩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钢材、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商品采购代理;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的销售;石膏的开采、加工与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粉煤矿渣、混凝土骨料的生产与销售;水泥及商混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天山股份营业收入 968,821.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3,575.8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1,527,824.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64,675.53 万元。
2020年1-6月,天山股份营业收入359,742.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651.45 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 1,565,400.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79,396.8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第三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康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8号2幢2035室
法定代表人:刘向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1NLKK65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范围:环境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维修;环氧地坪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废水、污泥、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净化设备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环保检测服务;环保材料、胶水、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清洁用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康和环保实现营业收入4,994.87 万元,净利润 129.63 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71.35万元,净资产 130.0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康和环保营业收入2,691.59万元,净利润58.3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200万元,净资产238.3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材环境与天山股份、康和环保共同投资的合资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江苏中天共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机构核定为准)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三)注册地址:南京溧水区晶桥镇
(四)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治理(以环保局核发证为准);危险废物治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污染土处理。(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六)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股权结构:中材环境和天山股份各出资2,000万元,各占合资公司40%股权,康和环保出资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20%股权。
(九)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合资公司成立股东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材环境提名3名,天山股份提名2名,董事长由中材环境提名,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江苏康和提名。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天山股份提名,财务负责人由中材环境提名。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除本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拟签署的协议书其他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应当自合资公司基本账户开设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分三次(首次1000万元、第二次2000万元、第三次2000万元)足额向合资公司基本账户存入全部认缴的出资额。首次注资自合资公司基本账户开设完成之日起10日内,中材环境注资400万元,天山股份注资400万元,康和环保注资200万元,合计注资1000万元。其余在六个月内按合资公司通知时间交足。
(二)为项目推进和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前期费用,经三方审核书面同意后,列入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中材环境和天山股份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的设立可以发挥充分发挥股东各方在技术、运营、品牌、水泥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扩大公司危废处置市场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水泥窑协同处置领域的影响力,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司生态环保产业。
鉴于合资公司经营规模有限,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0年度及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燕、傅金光、余明清、黄振东、夏之云、蒋中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 2020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2、公平性。本人认为,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胡金玉女士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确认: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