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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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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迎难而上、统筹组织、周密安排,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开展各项业务,保持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8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4%;实现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53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0%。

报告期内,公司以多层瓷介电容器等核心产品为主线,拓展了产品范围,实现了单层瓷介电容器、射频微波多层瓷介电容器、金端多层瓷介电容器等系列化产品的量产和销售。同时公司在脉冲储能电容器、交流滤波器、陶瓷材料、电极浆料以及低温共烧陶瓷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储备;其中高性能镍电极用电容器陶瓷材料技术已经达成批量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65,3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3,4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82,670,000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84,323,40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6%。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二)主营收入和毛利情况

● 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自产业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收入37,38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2%,受新冠肺炎影响的情况下,依然实现了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全国人民齐心抗疫、疫情快速得到控制后,公司自产业务迅速恢复正常,第二季度收入同比增长较快,从而扭转第一季度下滑趋势所致。

(1)产品结构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占公司自产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9.06%,较上年同期基本稳定;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新产品直流滤波器持续迅速增长,销售额占比提升至约1%。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公司自产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军工企业集团,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基础稳定。

2020年上半年,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实现收入28,52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0%,占本期自产业务收入比例为76.30%。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专业、全面的销售服务,多年来与各大军工集团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代理业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代理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1,81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71%;主要由于公司持续关注着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2020年上半年景气度较高,公司与该行业主要客户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使得代理业务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同时公司新增的代理品牌、产品以及公司新拓展的客户进一步促进了代理业务收入的增长;代理业务前五名客户实现销售收入17,030.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63%,占本期代理业务收入比例为53.53%。

● 销售毛利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毛利34,63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8%,公司销售毛利率为50.05%,较上年同期下降9.45个百分点,销售毛利率的下降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代理业务收入增长迅速所致。

2020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2.14%和12.34%,自产业务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代理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5.38个百分点,一方面公司新开拓的具有高周转、低毛利特点的主动电子元器件产品收入增长较快;另一方面公司为巩固和扩展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而调整了部分产品的毛利水平。

(三)募投项目建设进展

公司募投项目稳步有序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和直流滤波器项目基建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已完成,正在工程验收阶段;后续将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预计2020年底前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和直流滤波器项目可投入生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上海、武汉、合肥办事处的新建、升级改造及部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事项,预计2020年底前将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其余办事处和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四)提升管理智能化,建立鸿远线上学院

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期间及常态化防控要求,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主要体现在日常管理、技术服务、员工培训等方面。

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实现办公信息化、智能化的大范围覆盖和使用,加强办公OA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同时与即时通信工具进行链接,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使操作更为便捷,大大提高了办公的效率。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发布了系列视频微课“鸿远小课堂”,通过持续在线上发布小视频的方式,从使用角度出发对公司的产品及应用进行科普,为客户的使用与选型提供必要支持,并且根据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发布大家关注的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的互动与交流。疫情期间,虽不能见面,但及时周到的服务丝毫未减。

同时,为打破传统线下培训模式的局限性,增强员工培训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公司特推出“鸿远学院APP”。一站式解决了从信息收集、课件制作、课程管理到考核测评流程的难题,而且建立了企业自己的培训课程库,根据需求随时新增课程、上传课件,实现了“随时随地,想学就学”的人才培训教育方式。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通知,要求仅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准则下所有已确认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在一年以内的质保金重新分类至合同资产,收款权利在一年以上的金额重新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将与销售产品相关并已确认的预收款项重新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4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电子元器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材料检测试验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六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元六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元六苏州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波器项目”的实施。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向元六苏州汇入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99.90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99.2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届满后,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4日

至2020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和董事、财务总监李永强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