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通过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保证企业生产及员工工作的稳定。在终端产品需求下降及聚氨酯产品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公司通过改进工艺、降低消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效率等方式提高产品毛利率,继续推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市场需求产品的开发,重点完善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现代产品系列,推广PU鞋底料原液、PU热熔胶、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等新产品系列的应用,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的如期完成并竣工投产,完善了产业布局,提高了公司产能,突破了产业基地单一和产能受限的瓶颈,为公司进一步加强客户粘度及降低物流成本奠定了基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开拓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96.70万元,同比下降26.9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5,181.08万元,同比下降25.53%,主营业务成本34,351.89万元,同比下降26.79%,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降,以及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3.97%,较上年同期增加1.31个百分点;其中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树脂的毛利率为25.41%,较上年同期增加1.69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缘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0.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44.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9.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1.72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3,986.25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9.89%,主要是由于应收、应付款项下降所致;净资产121,079.5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0.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经营收益和现金分红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销售与研发协同,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减少疫情影响

报告期内,为应对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体员工在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同时,通过强化销售与研发的协同作用,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力量,锁定目标市场与客户群,定制化营销策略,极力拓展和开发新的市场和应用。公司充分利用在聚酯多元醇这一聚氨酯核心原材料的技术优势基础上,努力拓展无溶剂型聚氨酯、水性聚氨酯、聚氨酯改性体、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等新产品的市场应用,为应对公司主导产品革用聚氨酯树脂市场需求下降的不利情况,加大了对PU鞋底料原液、PUR热熔胶等新产品的国内市场推广力度,伴随福鼎项目的投产, TPU这一新产品也将加大市场推广销售力度,成为公司新的盈利点。

2、持续科研投入,加快产品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研发中心秉承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开发理念,在延续2019年研发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产品持续开发及市场运用,主要涉及无溶剂系列、水性聚氨酯系列、TPU、PUR反应型热熔胶、特种聚酯多元醇、超纤合成革用树脂、功能性聚氨酯、鞋底原液、弹性体及发泡材料等系列。申请发明专利4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3、完善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建设上:完成了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建设,进入试生产;并有序推进技术研发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以及扩建和储备项目的建设准备,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优化项目建设。具体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新冠疫情对项目进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项目组克服困难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和工序,增加劳动力和工程机械设备等方式,保证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本项目于2020年6月基本建成,经过前期的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冷态调试、热态调试、投料调试等阶段,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于6月18日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正有序开展二期项目建设。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根据行业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下的公司整体技术创新和协同效益需求,进一步优化技术研发中心的升级改造、优化研发设备的引进、加大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应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

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选型优化后,继续有序推进公司的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初步完成了集团业务数据中心的硬件基础建设、总部文件云系统部署应用;开展基于总部模式的企业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及分布式仓储管理系统的建设升级,并陆续投入使用;开展生产自动化系统的MES、DCS、BATCH等系列基本框架建设工作,并进入业务流程细化的应用研究阶段。并完成了反应釜、罐区热水及控制系统改造,以及鞋底料全自动罐装线项目等基础工作。

同时,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未来发展规划,积极研究未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方案、前期协调工作及筹备报批手续等。

4、安全生产不放松、环保治理有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抓好安全教育等工作,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环保工作有序开展,稳定提升。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和VOCs治理一厂一方案2.0的评审;消防设施评估;定期对水气土壤、LDAR管道阀门泄漏点、防雷、职业卫生场所等进行检测工作,大大提高了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的基础条件。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为防疫工作贡献一份力

公司一直将社会公益活动视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构建良好的公共关系,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报告期内,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抓好企业自身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向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会捐款50万元,公司通过现有渠道和资源,积极筹集防疫物资,先后向金山区人民政府、福鼎市人民政府以及上下游客户捐赠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消毒液,以及用于制作抗菌防护服的原材料(热熔胶)等防疫物资。公司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参与各社区的志愿防疫工作。

(三)报告期内主要荣誉情况

1、被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申报工信部“绿色工厂”。

2、2019年度金山卫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3、设备部被评为金山区2019年度“金山区工人先锋号”。

4、金山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被评为“金山区节水型企业”。

5、研发中心青年团队2018-2019年度金山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6、金山区党支部建设示范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应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应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92 股票简称:汇得科技 编号:2020-028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6月19日《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6,666,667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19.60元。本次发行委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2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60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6,666,667股,增加注册资本26,666,667.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22,666,673.20元。截至2018年8月22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478,909,954.33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43,756,718.87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止2020年 6 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鉴于募投项目主要实施方系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汇得”),公司专户资金到位后将按计划逐步将募集资金转入福建汇得专户(03858940040069524和441675900853),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注2:除上述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全部到期,全部赎回,具体情况详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即2020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77.5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止2020年06月30日,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全部赎回,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663.97万元,其中,报告期内获取的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84.69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