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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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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1/2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杜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双

桥东路东)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418,076,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396,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78,680,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9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03,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396,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54,807,0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78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67%;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8%;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0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30%;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35%;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35%。

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78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67%;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8%;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0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30%;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35%;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35%。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78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67%;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8%;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0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30%;反对4,242,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35%;弃权5,052,5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35%。

关联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岳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述3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紫微、孙德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40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了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2020年8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以下1名核查对象外,激励计划其余核查对象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以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相关消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未披露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