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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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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3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内经济造成了较大冲击。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围绕公司“创新赋能,引领未来”的年度主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总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129.48万元,同比减少1.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07.88万元,同比增长3.28%,基本每股收益0.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24%。

(1)坚持市场开拓,天然气销量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用户的燃气供应,协助下游用户复工复产,另一方面继续响应政府各项环保政策的要求,大力推进市场开拓,通过开发经营区域内陶瓷等行业的“煤改气”用户以及天然气电厂用户的用气需求,实现了天然气销售量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供应量11.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5%,其中,天然气销量为10.9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72%。公司管道燃气销售的各类用户中,工商业用户天然气销量为6.8亿立方米,占比62.09%,同比增长16.50%,电厂用户天然气销量为1.48亿立方米,占比13.54%,同比增长34.35%。

(2)优化资源配置,综合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已分别在佛山市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和肇庆市高要区等主要经营区域设立了能源供应子公司,为下游工商业用户提供蒸汽、热能等能源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专门从事综合能源业务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华粤能,并将直接持有的各经营区域内的综合能源子公司股权陆续划转至华粤能,由华粤能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在综合能源业务领域的整体运作效率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拓展下游用户的综合能源需求,实现了综合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2020年上半年,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4.97%。

(3)紧抓有利时机,积极拓展上游气源渠道

在当前国际LNG价格较低的形势下,公司多措并举,积极拓展上游气源渠道,以降低气源综合采购成本。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天然气销售合同》,于2021年起向其采购天然气;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签署了合作协议,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推进LNG调峰储气库项目,以期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拓展,在满足国家对储气设施建设的要求和公司用气需求的同时,降低公司气源成本。

(4)保安全、促发展,安全管理常抓不懈

2020年上半年,公司按“保安全、促发展”的主题工作思路,继续深入笃行“高标准、细流程、重执行、严考核”的安全管理理念,开展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公司传统燃气业务、综合能源业务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各项业务的安全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创新赋能,引领未来

2020年,公司以“创新赋能,引领未来”作为年度主题,继续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研发项目逾一百项。目前公司累计拥有专利一百余项,著作及其他知识产权五十余项。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顺德燃气、高明燃气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截至目前已有六家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7月,公司成功申请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能源领域的综合实力,以更好地向综合能源供应商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 本会计期间首次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项目没有影响。

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以下变化:

2020年度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出资设立佛山市顺德蓝宇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投资有限公司,能够对其控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新为能源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出资设立广东长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够对其控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出资设立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能够对其控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度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登记设立了梅州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公司出资,能够对其控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2月21日本公司的控资子公司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佛山市高明中高能源有限公司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注销。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陈永坚先生、何汉明先生、张建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通讯表决,邓敬荣先生、王晓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2)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4)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昊能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扩大其经营规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向华昊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200万元,增资后华昊能公司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含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与关联方深圳市深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关联交易内容为液化天然气销售,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9,730,000元(不含税)。

公司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陈永坚、何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其中邱建杭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2)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4)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新增与关联方深圳市深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创新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天然气销售,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9,730,000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永坚先生、何汉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2019年度与深燃创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与深燃创新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深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进口、购买、销售、输配天然气(NG)、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中国境内外天然气购销相关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能源先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零售及批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深燃创新公司总资产为9,182.16万元,净资产为9,180.1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4.51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9,185.51万元,净资产为9,183.72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59万元。

经核查,深燃创新公司无失信被执行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燃创新公司是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陈永坚、何汉明在深圳燃气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深燃创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燃创新公司为深圳燃气的全资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深燃创新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将参考国内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本次与深燃创新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拓宽公司的天然气销售渠道,增加公司天然气销售量。交易价格将参考国内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昊能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扩大其经营规模,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向华昊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200万元,增资后华昊能公司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11月6日

3.注册资本: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春明

5.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3楼309室

6.经营范围:对能源行业进行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7.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华昊能公司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昊能公司资产总额739.54万元,负债总额1.05万元,净资产738.49万元;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1.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昊能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了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本次增加华昊能公司注册资本至10,000万元,有利于解决其对外投资资金紧缺的问题,也将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助于其研究开发能源延伸项目。

2.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及业绩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华昊能公司在实际经营及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及管理体系,健全风险防范运行机制,提升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降低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