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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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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92,5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0819%。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2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3号)的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苏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32,016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5604%。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苏进承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尚未完成利润补偿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进行任何转让。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苏进承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尚未完成利润补偿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进行任何转让。

根据约定,业绩补偿方苏进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予以补偿股份。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利润补偿方苏进业绩补偿股份2,039,516股;同时苏进应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金额224,346.76元。

苏进已于2020年6月12日将应补偿股份现金分红款224,346.76元支付给公司;公司已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业绩补偿股份2,039,516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向苏进发行的16,632,016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减少至14,592,5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进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进无追加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进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3,485,5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3,942,3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806%。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进共持有公司股份14,992,5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中非公开发行限售股14,592,5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4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166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92,50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的3.39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1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苏进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后,将基于高管身份按比例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以下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实际情况应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