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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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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说明:

1、营业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营运效率,报告期公司优化了封装产品购销业务模式。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不再对产品的主要原料承担存货风险。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判断原则,在报告期对该部分收入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净额法列示,使报告期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下降17.32亿元,对报告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假设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中以总额法列示上述 17.32 亿元(依照会计准则规定需按净额法列示),则按总额法还原后,报告期营收为137.08 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9.8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亿元,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本期客户需求强劲业绩增长,并有效管理各项费用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营业额同比增长,销售回款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上升系收入增长,毛利率提高。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半导体行业呈现低迷状态,市场调查机构Gartner预估,2020年全球半导体收入预计降至4,154亿美元, 较2019年下降0.9%。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提出的年度经营目标,攻坚克难,持续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生产,境内外所有厂区实现“零感染”, 同时紧密追踪客户和市场需求,提供高端定制化封装测试解决方案和量产支持,为上半年营收及净利润创历史新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营业收入增长4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亿元,上年同期为-2.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84%,同比增加4.97个百分点;毛利率14.6%,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公司上半年营收同比大幅提升,主要来自于国际和国内的重点客户订单需求强劲。同时,各工厂持续加大成本管控与营运费用管控,调整产品结构,推动盈利能力提升。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不断强化管理,改善财务结构,积极推动组织架构变更。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整合、调整以及国际化骨干人才引进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集团下各公司间的协同效应,技术能力和产能布局,以更加匹配市场和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对公司各项资源的共享整合逐渐取得成效,管理效率在精简组织架构的配合下得以提升,各项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改善。

其中,中国区工厂,质量与服务持续改善,长电先进第四次荣获“TI最佳供应商”奖,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获得该奖项的封测公司;星科金朋江阴工厂车载涉安全产品进入小量产阶段,上半年进出口额在江阴市进出口排名第一。江阴厂区建筑面积超4万平方米的新厂房顺利结构封顶。

海外工厂中,韩国厂营收创历史新高,汽车电子业务的销量显著增长,5G等新兴市场业务在主要客户中快速增长。新加坡工厂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密切配合重点客户的新产品投产,通过提升工厂的产能利用率,缩短产品交付周期,精简组织架构以提升管理效率等手段,大幅减亏,有望从减亏、止亏至迈向盈利。

(二)下半年展望及公司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在2020年面临的挑战依然巨大:国内外经济形式依然复杂多变;中美贸易争端依然存在不确定性,特别对国内龙头客户及产业链带来的深远影响;星科金朋持续盈利能力需要继续加强;公司的资源共享整合还需要持续改进等。2020年下半年,在完成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深化总部功能整合,加大先进封装工艺及产品的研发投入,积极搭建设计服务新业务平台,不断强化长电科技核心竞争力并在工厂端落实:

1、精益生产,优化成本和运营计划管理

盈利能力的持续提高是长电发展的根本,公司将继续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努力让公司2020年国内工厂及星科金朋均实现盈利。为了更好优化工厂管理,公司在集团层面成立“精益生产”工作小组,协同各工厂推进精益化管理;同时设立集中需求管理职能模块,强化供需管控,降低多余库存,提高库存周转率。

2、提升客户价值,强化各事业部门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战略。

公司将进一步梳理核心产品、重点客户资源,精简销售架构,整合资源,集中化管理,建立差异化销售服务体系, 细化客户计划以提供精准价值服务。对于重点客户,通过“客户满意化”项目,集中资源强化各层次的全方位支持与合作,提供价值服务。对于潜在重点客户,通过聚焦快速增长应用的技术路线图,结合各事业部门的核心竞争力,明确成长战略,筛选重点培养对象,锁定长期发展合作。

3、强化研发战略,加速先进制程和新业务平台的应用

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强化中国和韩国研发中心的同步研发能力,发挥专利优势,确保技术、产品的研发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此外,公司将升级中国研发中心的功能,推动研发能力向上海的战略倾斜,更加贴近客户和海内外技术合作伙伴,并以中国区研发中心为技术窗口,协同各工厂的工程技术力量,实现设计仿真测试、工艺集成与产品开发相辅相成,加强端到端的联合开发工作。

4、优化人力资源系统,促进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品牌建设

在2020年,继续深化发展人力资源,制定全集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优化公司激励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公司内部协调效率,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尊重人才、用好人才,不让奋斗者吃亏,建立高效的执行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分析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上述具体变更内容及影响详见附注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子学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20-03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周子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到12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次调整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月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石瑛女士、李建新女士、潘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不超过360万元人民币(含45万内部控制审计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及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则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23%,即不超过180,000,000股(含180,000,000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在发行方案基础上,制订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前述规定,同意公司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等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上市有关的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再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20-03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王永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20-03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3,030,5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4,716,399.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419.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0,179.7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2101560027119110000、92030078801900000128和51057214490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500000146,并与长电科技、该银行及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419.13万元人民币,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856,866,810.22元。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56,866,810.22元人民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121126_B06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以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已陆续归还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200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28,8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该项目于2020年4月达产,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5 - 6月实现效益。

注3: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注4: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20-03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都蕾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3)签字会计师黄海涛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19年审计费用合计3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2020年审计费用拟不超过360万元人民币(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5万元人民币),最终审计费用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20-03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号)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基金”)发行129,791,394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科”)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朋”)22.73%股权;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电半导体”)发行43,285,527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19.61%股权;同时,公司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新股150,852,271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54,999,96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0,364,1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10,364,117.86元已于2017年6月8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408480100100218511)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09270343482)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3,030,5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4,716,399.88元。

上述募集资金3,599,324,919.28元已于2018年8月2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92030078801900000128)、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32101560027119110000)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10572144907)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399.88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1,379.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8,8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179.7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79.73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8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179.73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中,除eWLB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市场波动、主要客户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原先计划由4000片/周扩产至9000片/周,完成扩产至8000片/周后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扩产,最终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约1.98亿美元,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人民币2,136.59万元外,(最终用途见“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附表1)其余项目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下转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