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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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9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0)等相关公告。

(二) 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1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8月2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未托管无限售流通股的持有人领取红利前应先完成深圳证券账户信息补充登记

手续并成功托管后,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股权登记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10160)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谢小姐

咨询电话:020-83569319

传真电话:020-83569332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