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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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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九、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更正后:

十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1、合并资产负债表”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更正前: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更正后: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十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2019年年度审计结果,对前三季度报告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后的定期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对本次信息披露差异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的处罚,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力度,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4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7号),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涉及的内容有:(1)台海核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其账面余额合计为16,307.61万元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迹象,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8,153.8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审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实施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1)补充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你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逾期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及时对外披露上述逾期借款事项,逾期借款是否会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2)你公司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3)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你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逾期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及时对外披露上述逾期借款事项,逾期借款是否会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1、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下同)

2、上述逾期借款事项对外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11.11.3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二)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应当比照适用本规则9.2条的规定。”“9.2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7.3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其中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涉诉已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中披露,除此之外,另有75,369.75万元借款逾期,超过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21,867.91万元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符合上述11.11.3(二)、9.2(四)应披露的情形,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在2019年度报告中对上述逾期借款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134,759.71万元,其中93,466.73万元涉诉已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和《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中进行披露。除此之外,另有恒丰银行莱山分行 29,890.00万元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10,000.00万元借款逾期,超过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49,262.77万元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符合上述11.11.3(二)、9.2(四)应披露的情形,公司未及时披露。

3、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逾期借款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借款机构积极协商,采取相关改善措施化解风险:

(1)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积极与各债权银行保持沟通,续贷保障工作正平稳进行,积极协调部分银行调减相关贷款利息,截至本函回复日,与相关银行协商已调减相关贷款利息108.29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将部分2020年到期的短期借款调整为中长期借款,提升与公司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2)通过与债权人探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逾期借款问题,降低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3)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置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4)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拓宽民用产品市场,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虽存在较大的逾期借款,但与各债权银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沟通,各债权银行不存在恶意抽贷、断贷情况,公司目前仍保持正常生产经营,逾期借款事项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严重影响。

二、你公司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

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截至财务报告日,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尚不具备充分披露的条件,故对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披露不够充分。现将公司对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的具体措施说明如下:

1、降本增收,努力改善经营

(1)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2)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通过与上市公司杰瑞股份合作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其所需的关键产品,提供对口专业化生产服务,改善公司流动性。

截至本函回复日,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已完成,试验件符合合资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具备批量化生产条件。

(3)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新市场。

针对新市场,公司前期承担了多项研发工作,目前科研成果已逐步转化为产品;公司已与相关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累计金额9,808万元。

(4)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正在执行的生产订单的合同金额约为8亿元,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合理组织安排生产,保证按期交付;及时对到达付款节点的应收款项进行催收,加快资金回笼。

2、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

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通过如下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逾期债务,协商调整还款方案,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积极与各债权银行保持沟通,续贷保障工作正平稳进行,积极协调部分银行调减相关贷款利息,截至本函回复日,与相关银行协商已调减相关贷款利息108.29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将部分2020年到期的短期借款调整为中长期借款,提升与公司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2)通过与债权人探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逾期借款问题,降低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3)政府约谈重点债权银行,协调各银行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目前化解措施正在逐步推进。

3、加强资本运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1)推动债转股和股权融资工作。积极与各银行沟通,探讨债转股方案并择机推进实施;积极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以公司优质资产及研发技术优势,寻找战略合作者,启动新项目建设以带动公司新的经营业务。

公司围绕基础工业领域,“填空白、补短板、卡脖子”三个方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拟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青岛融发集团”)、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成立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融发智能”),围绕上述方向,共同推动项目建设,最终成为关键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的核心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青岛融发集团现金出资4.9亿元,占比49%;烟台国丰投资控股现金出资1亿元,占比10%;公司以资产出资4.1亿元,占比41%。

截至审计报告日,青岛融发集团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尽调已完成,烟台国丰投资控股已完成审批流程,青岛融发集团已上报地方国资委审核,预计资金6月底前到位。

截至本函回复日,融发智能工商注册登记完成,股东已完成部分出资。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4、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

烟台市政府大力支持台海集团发展工作,分别于2020年3月2日、5日召开会议,听取烟台子公司应收账款和账户查封情况汇报;明确表示全力支持台海集团发展,积极为企业纾困,并就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政府监管平台、启动土地收储程序等事宜达成了共识。

“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台海集团组成工作专班,协助追索应收账款。协调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研究纾困政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使企业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步入正轨。”

“明确由莱山区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市级纾困资金2亿元于3月6日前到位”。

“成立市级纾困资金工作小组、三大核电集团等央企对接工作小组、清欠资金工作小组、土地收储工作小组、诉讼问题处理工作小组以及香港基金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2020年3月10日,公司向莱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烟台市应急纾困基金2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收到莱山区政府拨款3,500万元。

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台海核电等单位成立清欠资金工作小组;为清欠央企、国企欠款,烟台市发改委与区政府联合发文,并拜访了公司主要客户,为公司争取货款尽快回笼。目前,清欠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本函回复日,回收公司主要客户应收款项6,953万元。

综上所述,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拟采取改善流动性的计划与措施,这些改善计划和措施如果能全面落地,基本可以消除对公司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疑虑,但因上述改善措施部分涉及公司保密事项,部分在财务报告报出日时未完全落地,因此公司未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相关改善措施。

三、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1、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1)东方戈壁项目

1)合同签订及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境外东方戈壁钢铁公司(简称东方戈壁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二重进出口公司)已签订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的设备供货总包合同;并指定德阳万达为项目设备供货商。2016年8月8日,德阳万达、二重进出口公司签订《东方戈壁钢铁公司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设备供货合作协议书》,合同总价为16,300万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2017年11月5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变更为18,896.6015万元;项目地址位于境外。供货服务范围为:国内设备的采购制作以及境外现场的配套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等全套系统交钥匙工程。

交货、付款、验收条件

双方约定自二重进出口公司收到东方戈壁公司预付款之日起,5个月开始分批发货,8个月完成全部设备港口车板交货。按照合同约定,东方戈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付款,二重进出口公司在收到东方戈壁公司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德阳万达支付货款。

东方戈壁公司审查后认为具备设备验收条件的,即进行设备验收。东方戈壁公司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设备后,向二重进出口公司出具设备验收证书。

设备交货期、质量、性能、服务质量、质保期、安全、环保等事项由德阳万达与东方戈壁公司直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2)前期项目进展及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合同签订后,公司成立项目组制定方案、安排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项目收入,2016年度项目完工进度54.15%,当期确认收入7,544.23万元;2017年度,163高炉系统设备、10吨转炉炼钢设备、2机2流连铸机设备、配套水处理设备、起重设备及变压器等项目主要设备已发往境外现场,并展开现场安装工作;项目累计完工进度96.99%,当期确认收入7,882.82万元。

受国际局势的影响,2018年末项目未正常结算。截至2018年末本项目累计完工进度96.99%,累计确认收入15,427.05万元,累计回款5,345.00万元。

2019年受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公司项目人员与国内总包商积极协调项目情况,待国际局势等外部客观因素改善后,项目将继续实施,因本年度项目完工进度无实质变化,按照建造合同准则,2019年度未确认项目收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外部客观影响仍未解除,公司与总包商二重进出口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仍未消除,公司与总包商二重进出口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德阳万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要求核算各期项目的收入,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2)丝绸之路项目

1)合同签订及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简称丝绸之路公司)与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纺集团)、德阳台海签订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指定天纺集团作为一期项目的总包商,德阳台海作为一期设备供货商。

2016年7月22日,德阳台海、天纺集团及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签订《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7,000万元,主要供货范围为:厂房钢构、转炉炼钢系统设备、连铸系统设备、水处理系统设备、起重设备、和电仪系统设备高压配电设备等。

交货、付款、验收条件

双方约定德阳台海自合同生效之日(预付款到账)起,5个月开始分批发货,10个月完成全部发货。根据合同约定,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付款,天纺集团在收到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台海支付货款。根据合同约定,设备验收分为设备竣工资料验收、设备单机验收、各系统设备空载运行验收、全系统成套设备热负荷运行验收,在各项验收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即视为验收合格。

2)前期项目进展及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合同签订后,德阳台海成立项目组制定方案、安排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项目收入,2016年度,部分厂房钢结构发往境外项目现场,并展开现场安装工作,合同项下设备有序开展生产,项目完工进度25.57%,当期确认收入3,715.62万元;2017年度,该项目下连铸系统设备、起重设备等重要设备的生产已基本完成,累计完工进度为42.89%,当期确认收入2,516.73万元。

受国际局势的影响,2018年末项目未正常结算,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故公司未确认收入。截至2018年末本项目累计完工进度42.89%,累计确认收入6,232.35万元,累计回款金额684.17万元。

2019年受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已生产准备出口的设备无法顺利出口,同时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货款回收无法实现,经与业主方股东协商项目暂时中止,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重新开启。公司为盘活资产,将该项目下的某单台设备改造后销售给第三方,取得销售收入1,540.86万元,该单台设备的出售导致2019年末依据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完工进度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故公司冲回该项目当期收入2,484.91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外部客观影响仍未解除,项目处于暂时中止状态,德阳台海与业主方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仍未消除,项目处于暂时中止状态,德阳台海与业主方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德阳台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要求核算各期项目的收入,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2、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1)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支付能力分析

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是建设在境外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已在当地投资兴建了一座85立方米的炼铁高炉、36平米带式烧结机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一期高炉炼铁厂。截至报告期末,德阳万达累计收到合同总包方二重进口公司支付的货款5,345.00万元。合同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系国内大型国有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支付能力;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一期高炉炼铁厂已经于2019年底正式投产,运行正常。境外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德阳万达认为其完全有能力按照合同支付该项目应收款;受国际局势影响,相关款项暂时无法正常汇回。

丝绸之路项目具体执行由原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变为其上级公司负责。截至报告期末,德阳台海累计收到合同总包方天纺集团支付的货款684.17万元。业主公司在境外拥有铁精矿选矿厂及炼铁厂、铁合金厂等产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能力;受国际局势的影响,相关款项暂时无法正常汇回。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的说明

1)项目目前的情况

东方戈壁项目、丝绸之路项目2019年度处于停滞状态,且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际局势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一定风险;因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该应收账款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项目尚未取得其他回款。

2)公司减值测试过程

德阳万达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东方戈壁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估计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6,303.64万元。

德阳台海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丝绸之路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估计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1,850.1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各期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获取的相关资料,各期收入确认合理,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具备支付能力,考虑到上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已发生,管理层按照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问题2、你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有:(1)2020年1月23日,台海核电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至-3.5亿元,业绩预告与台海核电2019年实际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表明台海核电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表明台海核电资金管理和融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3)2019年度,台海核电发生未能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重大事项,表明台海核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存在重大缺陷。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在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的情况下,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19年财务报表是否具备持续经营的编制基础。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问题1的分析,在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基础上,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约为8亿元;公司已与相关债权人进行了充分了沟通,对后续业务的履行达成初步共识。

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被相关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相关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8月披露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9月2日披露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由于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公司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及诉讼相对方沟通协商,力求尽快解除失信人名单及解封相关账户。

公司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基于下述理由,管理层认为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44%,流动比率94.94%,公司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尚未完全恶化,尚有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生产,因受近年国家新增大型核电建设项目放缓影响,公司核电行业订单减少,但民用业务与去年基本持平。

3、积极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保持债务结构的稳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与金融机构间的诉讼案件数量总计2件,涉及金额约4亿元。公司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协调各债权银行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目前续贷保障工作平稳推进。报告期内,面对资金紧缺、融资环境恶劣、金融机构起诉等诸多问题,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维护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其做好贷后工作。

4、积极开拓其他产品市场

针对核电行业项目迟缓的情况,利用自身制造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其他产品。2020年1月,公司与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其所需的关键产品;截至本函回复日,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已完成,试验件完全符合合资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具备批量化生产条件。后续公司将积极从事其他领域的市场开发。

5、公司管理层及关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公司董事会正常召开并可形成决议,管理层仍然保持公司日常运营;关键岗位人员同比下降仅为4%,因此公司管理层及关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截至本函回复日,上述情况仍未发生重大变化。

6、政府补助情况

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8,706.09万元,其中工业强基专项补助7,602.50万元,研究开发相关补助457.46万元,其他补助646.13万元。

公司虽存在上述问题,仍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认为在财务报告日后的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前述持续经营措施包括解决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解除失信人名单及解封冻结账户、与金融机构债权人达成和解方案、拓展销售、加强回款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目前尚在实施过程中,执行情况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无法按计划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7,162万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4,52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被司法冻结1,209万元,用于还息的85.2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3,232万元。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14.1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是否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风险警示情形;(2)2018年、2019年,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亿元、2.72亿元,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18年初、2018年末、2019年末分别为4.19亿元、1.85亿元、7,162万元,请你公司结合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初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银行借款偿付能力,请以列表形式说明逾期借款涉及的银行、金额、借款时间、到期时间、相关银行对你公司已采取的包括诉讼等及其他保全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是否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风险警示情形;(下转1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