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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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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138,074户,H股股东53户,合计138,127户。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专业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遭到重创,同时叠加经贸冲突、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全球经济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中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犹存,受疫情影响,全球与中国国内整体经济的恢复增长还需要一个过程。疫情加大加深对经济和行业的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1-6月,汽车产量为1,011.2万辆,同比下降16.8%,其中乘用车产量为775.4万辆,同比下降22.5%。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2,126.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6%;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16,82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6,396.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97%;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67%。

1、造成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3.40%,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本报告期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整合期及受疫情影响产生利润总额为-2,617.12万欧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4,841.32万元;

(2)本报告期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产生合并利润总额为-1,737.80万美元(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福耀伊利诺伊有限公司及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该数据为其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6,972.48万元;

(3)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汇兑收益人民币12,783.99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3,112.54万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9,671.45万元;

若扣除上述不可比因素,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6.19%,主要系疫情影响,汽车行业产销量同比下降,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毛利率35.74%,比上年同期减少1.79个百分点,其中本报告期汽车玻璃毛利率32.58%,比上年同期减少1.90个百分点,主要由于疫情影响,汽车行业持续负增长,导致汽车玻璃销售收入下降,折旧、摊销占收入比重增加,影响公司合并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致力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汽车玻璃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始终坚持客户导向、极致用户体验的主动市场营销策略,发挥销售引领作用,建立全方位销售管理机制,提升市场敏感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以上举措,汽车玻璃营收状况优于汽车行业,抗市场风险能力增强。

2、推动产品增值升级:公司持续推动汽车玻璃朝“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方向发展,隔热、隔音、抬头显示、可调光、防紫外线、憎水、太阳能、包边模块化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2.46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3、全价值链提质增效:公司以高质量确保高效益,严肃质量管理,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和自动化信息化进程,按照年初全面预算,结合动态管控,抓好全价值链的提质增效。

4、扎实有序推进新业务发展:自2019年2月收购德国SAM铝亮饰条资产,为了提高其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公司从工厂布局、设备更新、工艺流程、物流运输等方面进行整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该项目整合工作。铝饰件业务的发展,将进一步强化福耀汽车玻璃的集成化能力,同时将拓展福耀的发展空间。

5、研发创新和技术引领:公司把握汽车行业电动、网联、智能、共享趋势,推动其在汽车玻璃上的技术运用,依托市场,持续研发创新,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方向发展,并加快开发步伐。报告期内,公司与京东方集团在汽车智能调光玻璃和车窗显示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公司与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高精度定位和通信多模智能天线与汽车玻璃的融合,提升公司产品创新性与竞争力。

6、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全集团深化精益推进,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员工队伍,重塑干部领导力,建设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培养福耀国际化人才;以公司管理学院为依托,通过线上直播和线下互动等授课方式,提升员工素质,为企业转型升级和战略落地提供人才保证。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汽车行业产销量同比下降,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减少,销售费用相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职工薪酬减少,但修理费、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管理费用总额略有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利息支出减少,以及本报告期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1.28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0.31亿元。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项目管理,持续推动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及产品附加值提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利润减少,以及本报告期支付2019年度已计提入账的仲裁赔偿款0.39亿美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支付股利人民币18.81亿元,本报告期已宣告发放股利但尚未支付所致。

3.1.2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90,997.79万元,同比下降20.74%,主要受汽车行业持续负增长影响。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11,314.65万元,同比下降18.45%。公司生产汽车级浮法玻璃,主要为汽车玻璃事业部服务,产品以内供为主。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4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22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人民币88.6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49.68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人民币19.37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人民币6.40亿元。

本集团日常资金需求可由内部现金流量支付。本集团亦拥有由银行所提供的充足的授信额度。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20.63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8.15亿元。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39.12亿元。其中取得银行借款的现金为人民币76.66亿元,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0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人民币12.00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62.43亿元,偿付利息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39亿元。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3.1.5 资本开支

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新建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公司改造升级支出。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8.15亿元,其中欧洲FYSAM汽车饰件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1.72亿元、美国浮法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1.36亿元。

3.1.6 借款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约人民币76.6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00亿元、中期票据人民币12.00亿元,偿还银行借款约人民币62.43亿元。公司未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截至2020年6月30日,有息债务列示如下:

备注:上表数据不含计提的应付利息。

3.1.7 资本效率

本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119天,上年同期95天,主要因为受疫情影响,收入同比下降所致:其中汽车玻璃存货周转天数81天,上年同期65天;浮法玻璃存货周转天数217天,上年同期176天。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6天,上年同期61天;本报告期,在疫情期间对部分客户延长信用期限,导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上升。应收票据周转天数18天,上年同期14天,集团对应收票据严谨的管理规章制度,只接受有信誉的银行和有实力的客户的申请,银行承兑的票据由客户的银行承担信贷风险。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1%,上年同期7.30%,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的资本负债率如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资本负债比率:期终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债务净额等于即期与非即期借款、租赁负债以及长期应付款之和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等于债务净额与总权益之和。

3.1.8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为了保证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的正常生产运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6,500万欧元,用于补充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登日期为2020年6月6日的公告。

公司上年同期对外投资事宜:(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向SAM的破产管理人Dr Holger Leichtle(为独立第三方)购买SAM的资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购买价格为58,827,566.19欧元;(2)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注册成立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600万元收购福建三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三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3.1.9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签署《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75%股权出售给太原金诺,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0,445万元;其中,北京福通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305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及2018年7月4日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6,300万元及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5万元,并配合太原金诺完成上述51%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太原金诺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2,140万元以银行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太原金诺多次向公司提出延期付款的请求。2020年上半年,太原金诺表示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资金紧张,特向公司提出延长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期限的请求,2020年6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太原金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转让价款,同时约定太原金诺应以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按8%的年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

本次转让北京福通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度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66,403.25万元,增加现金流人民币68,245.22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利息收入人民币1,226.3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8月29日及2020年6月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以及在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披露网站上发布的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8月29日及2020年6月6日的《须予披露交易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变更交易订立补充协议》《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变更交易订立补充协议(二)》及《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变更交易订立补充协议(三)》。

3.1.10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注: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及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上述披露的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其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

3.2公司2020年下半年展望

2020年下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但与今年上半年比会有增长,但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汽车行业仍然继续面临负增长的风险,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紧绕集团年初制定的经营策略,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继续发挥销售引领作用,提升市场敏感性,建立全方位销售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竞争力。

2、坚持市场和产品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加大新品开发和推广力度,提高汽车玻璃总成竞争力,实现企业从制造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

3、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和自动化信息化进程,推动全产业链的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企业在后疫情时代的抗风险能力。

4、抓管理改革和组织能力建设,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管理,实施会议讨论、科学决策,提升组织的决策力、行动力、协同力、纪律性。

5、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建设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适应福耀国际化管理的需求。

3.3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德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8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中期报告(印刷版),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30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参会监事三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两名,监事马蔚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