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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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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下表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各报告期末全部权益资产注1投资在股票价格上下变动10%时(假设权益资产注1与股票价格同比例变动),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税前影响注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权益资产未包含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优先股和其他权益投资等。

2、考虑了股票价格变动造成的影响中归属于保户的部分。

五、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人寿保险业务需要计提该四种准备金,财产保险业务需要计提前两种准备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太保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0,716.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太保产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070.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3%。保险合同准备金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总体上的负债充足性测试。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是充足的,则无需额外增提;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充足,则额外增提保险合同准备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六、再保险业务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分入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上半年末,本公司应收分保准备金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根据保险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本公司的自留风险保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降低再保险的集中度风险,本公司还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国际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议。本公司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服务水平、保险条款、理赔效率及价格。在一般情况下,纪录良好的国内再保险公司或被评为A-或更高评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才能成为本公司的再保险合作伙伴。除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外,本公司选择的国际再保险合作伙伴还包括瑞士再保险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本表中各公司数据均为单体数据。关于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其他情况,详见本半年报“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部分和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2、集团持股比例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八、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被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运用债券质押开展正常的回购业务,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九、资产负债率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

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与经营计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有所加剧,中国政府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从长远来看,人均收入水平提升、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政府职能转变、减税降费等都仍将成为中国保险市场长期发展的持续动力,新冠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亦将进一步提升公众的保险意识,激发保险和健康服务需求,中国保险市场仍将是世界上最具活力、发展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传统险企加快转型,外资险企加速布局,互联网保险和专业中介等蓬勃发展,共同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公司将坚持以推进转型2.0为主线,围绕“成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引领者”的愿景和“客户体验最佳、业务质量最优、风控能力最强”三大目标,推动“人才、数字、协同、管控、布局”五大关键领域落地,实施人才激励长期化、科技创新市场化、健康业务平台化、投资管理专业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快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太保服务”品牌建设,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严守风险底线,全面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一是从宏观环境看,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贸易摩擦和去全球化加剧,全球产业链、商业模式受到重大影响,经济短期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强,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并行将成为新常态。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信用违约风险继续呈现高发态势,长端无风险利率曲线面临下行压力,流动性风险未完全释放,对保险、资管业务可能存在较大不利影响。

二是从行业发展看,保险业正处于增速换档期、多年积累风险的集中释放期和保险发展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防风险、治乱象、严监管”趋势将延续,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修订和车险综合改革将对行业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新冠疫情将会促进整个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重塑行业经营模式,对依赖线下经营的传统保险公司带来挑战。保险业加快对外开放和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三是从公司经营看,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等引发的巨灾风险和大额赔付风险仍然较高,新兴风险也对保险经营的稳定性造成潜在影响。公司GDR的发行和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对公司治理和投资能力等方面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做优主业、做精专业,加快推进转型2.0,紧紧围绕转型目标,进一步加强宏观环境研判,通过科技赋能强化线上经营能力,持续提升风险评估与产品定价能力;全面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提升投研能力,不断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持续加强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优化累积风险管控和再保险方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经营稳定和偿付能力充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减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0-05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议由孔庆伟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和原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减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20年中期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5年大健康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新天地项目追加投资总额的议案》

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新天地项目追加投资总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0-05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红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和原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减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基础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时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0-05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0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减少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减少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2.36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已审阅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