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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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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未出席董事情况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蔓延全球,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经济活动造成影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公司围绕年度经营工作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战略落地,加大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稳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620.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19.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一)克服疫情影响,推进复工复产,核心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迅速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尽可能降低因疫情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央企责任,结合业务领域优势,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标准制定、材料及设备生产研制、进出口贸易等多方面迅速开展工作,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技术服务板块紧跟家电产品卫生健康的发展趋势,联合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在钟南山院士的指导下,针对家电产品新增的卫生健康功能制定并发布了《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系列标准,弥补了家电产品卫生健康评价领域的空白。同时,公司在前期已经开发完成的卫生健康家电检测能力基础上,开发了高端品质认证一家电产品卫生健康认证,有助于改善目前健康家电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为消费者选购优质产品提供帮助,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并受到了政府和行业的高度肯定,奠定了公司在健康家电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汽车发展趋势,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汽车内外饰、汽车照明等细分领域并取得突破,同时加快向国家“新基建”带动的5G通信业务领域延伸,推动多项检测业务快速发展,依托已获得的认证资质及去年新获取的4类产品CCC认证资质推动认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增长14.15%,进一步增强了在电子电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持续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856.44万元。组织各项科技立项94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申请专利39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获专利授权40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件,完成重大项目研发10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7项。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出动力电池串联化成分容设备,获得行业首批批量合同并投入运行,该产品既可保证充放电电流一致性,又能帮助用户节能降本增效,得到用户充分肯定,并在此基础上,研发更高功率等级的串联化成分容设备;牵头完成高效房间空调器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并通过成果鉴定,建立了家电产品绿色制造实用化数据库和家电行业环境绩效评价方法,开发出适合国情的家电产品环境绩效评估软件,编制产品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填补家电行业环境绩效评价方法的空白;牵头完成面向家电产品的智能柔性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并通过成果鉴定。

(三)标准引领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争取国际话语权,促进我国家电行业产业升级,积极推动IEC国际标准话语权,编写完成3项国际标准文件并推进到下一阶段,召开7次网络标准工作组会议;作为IEC TC61/WG49“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工作组召集人,组织各国专家召开3次网络会议,初步形成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的IEC提案;提出并编制2项IEC新标准项目提案;申报1项IEC标准立项,提出的多份智能家电领域的IEEE标准获批立项。上半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技术标准中已发布27项,其中国家标准7项,团体标准20项;主持制定优品标准12项和电商平台标准4项。

(四)质量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服务能力布局,加快推进上海、武汉、深圳、湛江分支机构建设,在广州新扩建的汽车新能源检测基地/驱动电机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华东区域市场开拓,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威凯华东基地燃气具检测基地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开辟了燃气用产品这一全新的领域,目前已经具备了燃气灶、集成灶产品的服务能力,正在筹建燃气热水器和壁挂炉等项目,实现燃气用产品的全覆盖,培育成华东业务新的增长点;威凯深圳通信产品检测基地完成第一期建设,将于8月投入运营,辐射深圳、东莞、惠州等产业集群,大幅提升公司在5G通信领域的服务能力;筹建湛江小家电检测基地,服务粤西小家电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服务整个产业集群的能力;筹建燃气具、声学计量校准实验室,完善计量校准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国家战略和行业需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推动质量技术服务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多类产品能效备案实施机构资质,获批成为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新增美国A2LA、新加坡NEA、菲律宾DTI等国际认可授权,成为华为、考拉海购、碧桂园、中国移动、中国铁塔、苏宁质检优选等多个知名品牌和电商平台的质检服务合作机构,成为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广州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申领登记机构”。

公司在极短时间内完成防护服压条机联合研制与交付,并将科研成果及技术经验标准化,牵头主导制定《防护服贴条机》团体标准,填补了此类标准的空白,保障了医用防护服产品的质量。公司向IEEE提出了《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智能性能评价通用要求》等4项智能家电领域的IEEE标准提案,并成功获得立项,将规范智能家电行业智能化描述,使真正智能的家电产品能够脱颖而出。

公司制定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空气净化器》等6项电器领域“领跑者”标准评价团体标准,研究提出了“领跑者”标准中的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提供了标准依据,为电器领域企业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公司协助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集并发布《广东省消费品供给指南(健康类消费品)》,配合制定健康类家用电器入围技术评价规范,涵盖除菌/保鲜冰箱/冷柜、变频空调器、杀菌/抗菌洗衣机、消毒洗碗机、消毒柜、果蔬清洗机等新风消杀类家电产品,有效引导产业往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促进产业的升级。

公司组织2020年“创客广东”智能家居及电器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邀请了龙头企业、投资机构参与项目对接,为广东省复赛推荐了11个智能家居领域的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掀起了政府、产业、企业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关注热潮,激发了创客从局部改良到系统性优化的创新热情,引领了电器产业向智能家居方向的创新创业风向。

(五)智能装备与环保涂料市场取得新突破

公司在智能装备业务领域取得新突破,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先后与美的、奥克斯、万宝、格力、美菱、越南夏普、印度蓝星等签订智能装备合同;签订广州抽水蓄能8×300MW机组励磁装备改造供货合同,该电厂是国内抽水蓄能领域历史最悠久,行业影响力最大的电厂之一;研发的采用串联(38串)化成分容新技术的新能源电池自动检测系统成功量产投运,是行业内率先成功应用该类技术;与比亚迪、宁德新能源等锂电池行业头部企业签订一系列自动检测系统供货合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设备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东莞树脂一期4万吨生产基地实现投产,擎天材料注册地迁移至东莞,产能将逐渐释放,市场销量提高,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六)运营能力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管理能效持续加强。

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全员、全要素、全过程财务管控力度,深化“两金”压控,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合同评审,加强合同风险识别与客户信用管理,强化合规经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加强风控管理;启动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提升,推进质量技术服务板块LIMS系统的升级,实现全运营要素(包括客户、业务、样品、报告、价格、标准、设备、人员等)、全业务模块(检测、认证及延伸服务)、全运营场所(总部及所有分支机构)上线服务,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流程。推进自动化测试系统建设,并在电器附件领域率先应用,实现自动测试、数据自动采集、报告自动生成等功能,大幅提升检测效率,降低人为操作误差。推进数据挖掘工作,筹建环境适应性大数据中心,开展针对汽车及光伏行业的数据应用探索;筹建电器检测数据应用平台,开展面向电器行业的数据应用探索,初步形成数据服务能力。推动市场准入知识线上服务,便于用户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全球市场准入信息;推动线上培训咨询服务,便于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提升,初步形成TIC专业知识与经验线上服务能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须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按照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对执行日尚未完成、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进行分类分析判断,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无须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函件,杨鸿雁女士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推荐汪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运作,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汪冰先生简历

汪冰,男,1970年1月生,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国机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

至2020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陈净仪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2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 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02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09,02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3,922,924.5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0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737,273.46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5,050,895.86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9,757,273.4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09,02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3,185,651.01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050,895.8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_A03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5,000,000.00元。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5,585,421.91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6,8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611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60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86期、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599期、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600期。

●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产品期限均在167天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一、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应当披露的交易的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须做出相应披露。2020年7月10日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已逐一披露,现就2020年7月10日起相关情况进行披露。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无结构化安排,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吉相天成基金,指厦门吉相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吉比特间接控制企业;

2、雷霆互动,指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系吉比特全资子公司;

3、海南博约,指海南博约互动娱乐有限公司,系雷霆互动间接控股子公司;

4、深圳雷信,指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雷霆互动间接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相关情况

受托人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皆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人符合《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累计支付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6,8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42%。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风险提示

(一)收益风险: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三)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未出现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19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