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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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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的通知,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986,359股(占公司总股本0.78%)质押给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蔡荣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根据相关规定,蔡荣军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971.9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37.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2%,对应融资余额202,294.56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1,071.9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38.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对应融资余额209,169.19万元。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9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8月2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73,939,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2,880,000股的61.488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2人,代表股份247,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2,880,000股的0.087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73,938,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2,880,000股的61.488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2,880,000股的0.0002%;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提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939,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4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幸幸、杨斌;

3.见证意见: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上接165版)

注:“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0-07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募投项目延期

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事项:

(1)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名称:“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与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

(2)本次拟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及预计投产时间: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投产。

(3)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金额:“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约38,428.87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约10,472.50万元,共计约48,901.37万元(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和时间:拟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原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已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共计5,596.02万元(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白云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446,528.3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募投项目延期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和具体原因

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将本公司“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包括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两个子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0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将原用于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10亿元的使用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的部分资金。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受让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资产交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8”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和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编号为“2019-033”的《关于受让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资产交割完成的公告》。

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经审慎评估,拟:(1)将本公司“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8,428.8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10,472.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的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3)将原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已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596.02万元(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一)变更“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

1、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分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何济公药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项目为新征地块易地新建口服固体制剂楼、贴膏剂楼、油膏剂楼、溶液楼和制剂楼以及污水处理站等辅助配套设施。截至2020年7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391.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膏剂大楼、制剂大楼、消防水池和门房,油膏剂大楼和制剂大楼主体结构等工程已完成。

2、变更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的具体原因

何济公异地项目在项目规划时是按规划用地109亩进行总体设计的。2013年项目首期实际取得净用地为36亩,在预期可提供剩余用地的情况下,该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规划思路开展工作。根据整体规划,在36亩用地上建设制剂大楼和油膏剂大楼这两栋生产车间,剩余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动力房、化验室、仓库等生产必需的配套设施则规划在后期用地建设。鉴于后续用地交付的具体计划和时间仍尚未明确,该项目推进缓慢。经本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何济公药厂讨论研究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变更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

(二)变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相关情况

1、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采芝林药业”),其中,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77.30万元,采芝林药业使用募集资金422.70万元。本公司信息化平台项目主要是建设数据中心、网络和应用的基础架构;建立应用系统和商业智能系统;打造各类移动应用平台等。采芝林药业信息化平台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7月31日,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81.15万元,其中本公司已使用2,312.67万元,采芝林药业已使用168.48万元。

2020 年7月31日,本公司和采芝林药业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分别是10,472.50万元和255.12万元。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是本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10,472.5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采芝林药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变更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具体原因

(1)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数据中心与基础架构建设需在本公司生物医药与健康研发销售总部项目(“生物岛项目”)中实施。因目前生物岛项目正在推进基坑支护工程、工程桩、桩基检测监测和基坑开挖等前期施工,需待其基建达到一定阶段后,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方可配合开展。

(2)本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着眼于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受本公司不时变化的内、外部管理要求等因素影响,前期实施的多个信息化项目需配合变更。目前,相关款项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加之前期实施系统未能达到验收条件,因此影响到项目支付进度与深化开展。

(3)近年来,受益于各级政府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高度重视,本公司信息化平台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亦获得了一定量的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在资金使用中,本公司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三)延期“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

1、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延期的原因

(1)地块在购置时未满足交地标准。明兴公司于2013年3月通过土地招拍挂拍购得地块,但地块的清表平整、园区道路建设和供水供电等“三通一平”问题尚未解决,除了2017年开展地质超前钻和物理探测等勘探外,项目一直无法正式启动,直至2019年初才基本完成“三通一平”并交地。

(2)新定额的启用导致工程量清单需要重新编制。2019年1月,项目已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并准备进行施工招投标。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自2019年3月1日起,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将执行本计价依据。由于两版定额差异较大,明兴公司需重新委托造价机构按新定额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于2019年4月底完成)。

(3)地块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超出勘探预期,一方面施工单位根据勘探报告显示的溶洞位置和估算量开始对溶洞进行灌浆处理,最终灌浆至2020年4月中旬才完成(比计划延缓了两个月);另一方面,地块的斜岩多、岩层厚,较勘探报告反映的数据复杂,导致工程桩施工进度延缓。

(4)工业园区的规划配套发生调整对项目布局产生影响。明兴公司易地改造项目原规划污水排放由何济公药厂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由于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剩余用地仍无法供给,导致其污水站无法建设。因此明兴公司易地改造项目必须重新增加建设污水处理站,确保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运营。

(5)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后项目复工时间延迟,且复工后仅安排局部施工,导致总体施工进度延缓。

2、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延期后的完成时间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已于2019年9月正式动工,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已完成场地平整、溶洞处理、基坑支护桩等工作,目前重点推进工程桩施工。

项目的后续进展将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各个工序的衔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咨询,争取加快报建审批流程;及时对施工签证单与联系单进行确认审批,对已完结的子工程,做好分部验收与结算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未来三年明兴公司易地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3、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存在的风险

(1)工程建设风险: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在工程建设中,经常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干扰,而这些因素又大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可能面临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如政府部门审批进度、异常恶劣天气影响施工进度的风险;复杂地质条件、交叉作业影响施工安全的风险;主要建材价格上涨引起增加投资的风险等。

(2)药品销售价格降低风险:随着同类进口药品的进入和国内其它产品的上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就会渐趋激烈,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会降低,产品价格的变动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药品政策风险: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受监管程度较高,若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4、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鉴于地质条件比预期复杂、国家关于中药注射液制剂政策变化等因素,需对原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优化。2020年,本公司对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研究论证,考虑地质条件较预期复杂、经调整优化的建设方案需重新履行相关报建审批程序等因素,在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期由原来的3年变更为4.25年,到2023年年底项目建设完工并试产。

本项目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8.43%,全部投资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9.48年(含建设期4.25年)。完全达产后,预计生产期平均利润总额为23,741.98万元。

(四)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1、原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用于为医院提供药品智慧物流综合管理解决方案等实施内容。因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发展趋势、行业格局变化以及医药公司股权调整等原因,为尽早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经本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10亿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

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受让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资产交割事项已完成。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户尚余5,596.02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原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本公司资源、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化学制药厂”)现厂址地块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范围,按政府要求,需尽快完成搬迁工作。此外,为保障本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现阶段原料的供应,突破以头孢原料药为基础的产业链瓶颈,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化学药科技公司”)注册成立广药白云山化学药(珠海)有限公司并开展项目建设。新项目以化学制药厂为主要载体,打造包括化学原料药在内的完整产业链。

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由化学药科技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建设用地面积为144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73,187.9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头孢原料药车间、非头孢原料药车间、回收车间、原料药仓库、成品仓库、动力中心及配套设施等。该项目已于2019年9月6日动工,截至2020年7月31日,已完成软基处理、压桩、基坑施工以及部分建筑封顶,正进行其余建筑主体结构施工。该项目目前建设总进度约为25%,已投入资金约16,427.00万元。

(二)新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

新项目计划总投资73,187.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8,901.37万元(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三)新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开始投产。

(四)经济效益分析:全部投资回收期12.8年(含建设期3年),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6.61%。完全达产后,预计运营期平均利润总额15,859.01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之一,化学原料药产量和营业收入呈稳态增长趋势。近年来,随着专利到期的专利药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仿制药的品种与数量也迅速上升,为原料药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时,欧美等国因生产成本及环保成本压力的增加,以及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技术、生产质量及药政市场注册认证能力的提升,原料药企业大量加速向我国转移,我国原料药行业生产规模不断增加。

新项目利用化学制药厂独特的生产工艺和多项先进的专利技术,依托本公司分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制药总厂”)和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心药业”)制剂的快速增长,原料药可实现较快增长。同时,新项目扩产新建高质量、高水平的化学原料药生产线,也为化学制药厂占领国内化学原料药高端市场提供必要条件。

(二)风险提示

1、经济风险:原材料销售价格和原辅料成本对新项目的财务数据影响较大。原辅料价格的变化,将引起产品成本变化,原辅料成本的升高将会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亦将对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产生影响。

2、药品政策风险:原料药作为药品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其安全供应对药品的保障至关重要,其生产和销售受到药品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药品法规或者技术指导原则更新较频繁,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理解和执行的差异,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本项目存在一定的药政风险。

3、环保风险: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要污染物需要安装在线监控。本项目已充分考虑了环保投入,并采用先进的治污技术,但由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多、新技术有调试和应用适应性的风险,企业投产及运行期间将面临环保风险。

4、重要客户依赖风险:本项目主要原料药品种如头孢硫脒、头孢克肟和枸橼酸西地那非主要客户为公司分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和控股子公司天心药业,客户集中度非常高。若以上客户发行自身经营情况发生波动或质量需求提高等情况时,将对企业的持续盈利特别是短期业绩造成影响,故本项目存在对重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使用用途的变更,可以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 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变更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1、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使用用途的变更,投资项目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本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投项目“大南药” 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同意将变更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决定,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政策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审慎作出的决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而做出的决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3、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情况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上接166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管理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3,5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预计范围中增加: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交易内容大致为销售货款、采购款及资金占用费等。新增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总额为213,500万元,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各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信汇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4%,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中10.1.3及10.1.5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界定,其中一条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即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合营企业,存在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因此,根据上述相关制度界定,信汇峡公司现为本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界定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闫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的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力,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预计与该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对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 16 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分别经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8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9月8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注:1.原煤产销量不含煤化工项目自用煤量;2.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3.LNG销量仅为自产LNG和启东外购LNG。

二、简要说明

1.生产情况:

二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全面开展抗疫补损增效,把一季度疫情期间造成的生产损失分解到二季度,实现甲醇产量同比增长20.76%,LNG产量同比增长29.09%;吉木乃工厂受上游哈国电厂电力故障及哈方电力检修影响,LNG产量同比下降38.33%;清洁炼化公司积极组织生产,从增产、增质和降耗方面对设备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实现提质煤产量同比增长54.97%,煤基油品产量同比增长45.92%;矿业公司因新换煤炭筛分系统提升出块率及炼化全系列投产自用煤量增加原因,原煤产量同比下降38.40%。

2.销售情况:

二季度,启东LNG接收站三期4#16万立方米储罐投运,公司LNG年周转能力大幅提升,实现外购气销量63,519.61万方,同比增长46.70%;化工销售公司持续走访调研市场,积极开拓化工新型业务,实现甲醇销量同比增长3.37%,煤基油品销量同比增长39.27%,煤化工副产品销量同比增长32.66%;矿业公司积极调研煤炭市场,扩大销售市场半径,实现原煤销量148.87万吨,同比增长47.40%,提质煤销量66.89万吨,同比增长13.11%。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陈瑞忠、王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2号)。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