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实体经济遭受冲击,中美贸易冲突加剧,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电子电路材料行业受此影响出现需求分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终端市场整体呈现低迷态势。国内市场以5G、工业互联网、服务器、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基建”终端应用市场进一步拉动行业向高阶材料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坚持技术创新,强化销售管理,紧跟下游市场变化。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公司稳步推进 “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项目,主要生产高端汽车电子电路、任意层互联HDI、高端通讯5G网络、高端半导体IC/BGA芯片封装载板、大数据处理存储电子电路等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结构进行优势互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2亿元,同比增长1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亿元,同比增长20.56%。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加快项目建设,优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加强5G通讯电路板、汽车高端电路板产品的研发,稳步推进“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投资总额不少于35亿元,主要包括肇庆奥士康印刷电路板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以及奥士康华南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高端汽车电子电路、任意层互联HDI、高端通讯5G网络、高端半导体IC/BGA芯片封装载板、大数据处理存储电子电路等产品。本项目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
2、注重产品研发,坚持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技术先导的发展方向,建立起了多层次的研发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857万元,同比增长14.16%,主要涉及高阶HDI、高端汽车板及高频通信领域的新工艺开发等方面。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为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把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设立分五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在2018年至2022年的五年内,滚动设立不超过五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每年按照一定配比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施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奥士康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06,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成交均价为54.893元/股。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4、升级数据管理系统,提升协作效率
公司计划建立以系统平台的数据信息互通,分层级提供系统数据,厘清基础数据输入与输出的准确,并承接流程项目建设的输出,固化流程,使流程标准化。公司整合资源,充分发挥INPLAN系统优势,从设计端优化工艺路线、BOM、标准工时等信息。优化SAP功能,并通过SAP+MES系统,实现生产过程可视化、生产柔性化、生产数据数字化,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工作强度,最终提升人均产值。发挥MES优势,制订生产产品工艺参数标准化,建立品质事前预防(产品设计)、过程控制、事后追溯的品质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和优化SRM,APS和CRM系统,提升客户交期一次达成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报告期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8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程涌先生、贺波女士、何高强先生、何为先生、刘火旺、BingshengTeng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经审阅《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一)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二)薪酬标准: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其他规定:(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刘火旺先生、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重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9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14时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8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9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2017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1,094,074,94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6,703,747.00元,余额为人民币1,037,371,193.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235,99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135,200.5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28日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83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703,225.3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731,676.6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国信证券已于2017年12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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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80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IPO过程中的发行费用。
注2: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4: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益阳分行购买了75,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注5: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购买了112,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注6: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购买了190,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3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受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空间、地理位置的限制,公司新增“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作为“年产80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建设生产大楼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同时新增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1年6月。
受中美贸易摩擦、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等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以及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战略布局,使用募集资金较为谨慎。同时,公司为避免产能扩张过快而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兼顾公司长远发展,放缓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速度。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1 年,变更后“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 年 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0年3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7,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产品起息日分别为2020年3月30日和2020年6月18日,可在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进行赎回。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37,7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73.17万元存放于交通银行资阳支行、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开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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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特别说明外,上表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9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对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工作强度增大,专业素质要求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8万元/年(含税)调增为12万元/年(含税)。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91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8月28日起,盈米基金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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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0年8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盈米基金官方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基金的认购费。
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以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盈米基金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旗下同一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无法互相转换。
4、若上述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盈米基金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盈米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盈米基金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根据业务规则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盈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盈米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美畅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美畅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43.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83.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8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735.93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2020]D-002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美畅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美畅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美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美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海平 蒋 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